
ROHS产品的标识追溯管理规定.docx
5页ROHS产品的标识追溯管理规定 ROHS产品的标识追溯管理规定 1.0 目的 当产品消失环保特别时,能够有效、快捷地追溯到原材料、零件厂商、生产厂商的生产批次,对公司环保材料从选购、进料、成品入库、出货及服务过程中的各项检验状态、产品状态的标识进行规定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原材料、部品、产品检验状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追溯过程 3.0 定义 4.0 职责 4.1品质部负责各阶段标识状态的策划和规定; 4.2部品厂商、产品生产厂商负责按公司标识规定实施生产各阶段的标识; 4.3选购部负责按标识规定实施各阶段的追溯 5.0 规定 5.1环保材料的标识(含部品) 5.1.1选购部按产品所需材料表进行选购物料,并指示材料厂商直接送货到生产厂商; 5.1.2品质部负责制定材料检验标准,生产厂商负责依据标准进行检验,并确认提交的 ICP数据(或成分表); 5.1.3生产厂商应按本公司品质部规定的检验规范对材料的ICP数据进行抽样检验,检验 完成后,在外包装上加盖QC印章和环保标签(ROHS对应品),以示防止污染作业、及符合环保要求,并记录检验结果及选购批次; 5.1.4生产厂商负责定期将检验结果提交本公司品质部,品质部负责对其进行确认; 5.1.5检验合格后,由生产厂商生产部物料仓办理入库手续,在物料卡上、《入库单》, 上需列明供应商名称、数量、用于产品生产的LOT号及材料批号,以利于追溯、区分; 5.1.6当环保物料消失不良特别时,应马上将该物料移至不良品区,并加贴红色QC标签; 执行《产品环境不合格掌握规定》 5.1.7 环保物料贮存,必需与非环保物料隔离,以防污染,并作“ROHS对应品”标识区 域标识。
5.2成品标识 5.2.1生产完成后,由生产工厂将产品条码贴于外箱上; 5.2.2品管部检验合格后,由物流部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应注明生产日期和检查日期; 5.3制造过程产品的标识 5.3.1品质部负责制定产品制造各阶段的标识,规定涉及有害物质过程的唯一性标识方 法;对涉及有害物质的全部过程进行标识; 5.3.2外协厂商负责按品质部规定对产品制造各阶段实施标识; 5.3.3品质部负责对ROHS产品的每个阶段均应进行标识实施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5.3.4标识方法必需满意以下内容: ①同一车间既有生产环保产品生产线,又有非环保产品时,生产线应进行区分; ROHS产品的标识追溯管理规定 ②同一生产线在不同时间段,生产环保产品和非环保产品时,需对生产线的生产设备,生产线的工作台面等进行清洁,并且用标识区分环保产品和非环保产品 5.4环保物料的区分 5.4.1生产厂家物料仓,应划分环保材料与非环保材料、环境不良品物料的摆放区域,以防 止环保材料与非环保材料的相互混入和污染; 5.4.1成品根据产品的名称、编号来区分。
5.5 产品追溯 5.5.6 依据产品条形码,选购部负责对产品的生产物料的批次、厂家进行追溯; 5.5.7 依据产品条形码,生产部负责对产品的生产日期、使用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追溯; 5.5.8 依据产品条形码品质部负责对产品进行追溯,产品追溯时,可由产品条码以及相关单 据或产品编号来进行系统性追溯; 5.5.9 如产品消失特别,可以追溯整个生产流程及原料编号、批号及生产厂商,以便进行责任 归属 6.0 相关文件 6.1《进料检验规范》 6.2《成品检验规范》 7.0记录 7.1《来料检验记录》 7.2《成品检验记录》 7.3《入库单》 7.4《仓库存仓表》 5Word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