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docx
20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一、论述题 1.论述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 答: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非强制的手段,取得行政相对方的同意和辅助,有效地实现确定的行政目的主动的管理行为3分) 行政指导的特征: (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 (2分)(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2分)(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2分)(4)行政指导一般适用于有较大幅度弹性的管理领域;(2分)(5)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那么;(2分)(6)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2分) 2.论述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答: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指与被诉概括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申请或法院通知,加入到业已开头的诉讼进程中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分) 第三人制度的法律根基是《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 “同提起行政诉讼的概括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加入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加入诉讼。
3分)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根本特征是:(1)第三人是原告、被告以外的当事人;(2)第三人是与被诉概括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当事人;(3)第三人加入诉讼以本诉讼为法院受理为前提;(4)第三人既可能是行政行为的相对方,也可能是与概括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还可能是其他行政主体4分) 第三人加入诉讼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申请加入诉讼和由法院通知加入诉讼3分) 第三人不加入诉讼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判决,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第三人不服判决的,有权上诉2分) 3.论述行政许可的作用 答:(1)行政许可是国家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举行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直接命令式的行政手段过渡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3分) (2)行政许可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宏大消费者及公民的权益3分) (3)行政许可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安好和社会秩序3分) (4)行政许可有利于操纵进出口贸易,养护和进展民族经济3分) (5)行政许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养护,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健康、协调进展3分) 4. 论述行政监视与监视行政行为的识别。
答:(1)行政监视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且仅仅是行政机关,主体单一,而监视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主体呈现出多样性3分) (2)监视行政行为的监视对象只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而行政监视的监视对象不仅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而且还包括片面非国家机关3分) (3)行政监视与监视行政行为的监视程序不同前者是立案、调查,结论、处分等,后者那么是听取汇报、评议、视察、质询、批评、审判等3分) (4)行政监视与监视行政行为的权力依据不同前者是行政权,后者那么是立法权、监视权、审判权,检察权、公民的申诉控告权等3分) (5)行政监视与监视行政行为的属性不同前者纯系——种行政行为,后者是行政行为之外的行为.正是由于这种识别,使二者产生了上面主体、对象、程序、依据等方面的区别.(3分) 5.论述行政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答: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违法或者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受的否决性的法律后果3分) 其构成要件包括: (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3分) (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 (3分) (3)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3分) (4)承受行政责任务必有主观上的有意或者过失。
3分) 6.论述行政诉讼第三人 答: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加入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加入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分)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包括:(1)第三人是原、被告之外的人; (2)第三人加入诉讼的时间特定;(3)第三人在主体方面具有多样性;(4)第三人是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分)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诉讼方式是第三人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加入诉讼3分)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原告、被告类似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看法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由于第三人有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与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之分,因此,他们各自的法律地位均独立但却不一致4分) 7. 论述国家不承受赔偿责任的情形 答:(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假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纯属个人的行为如民事行为,那么,国家就没有义务承受赔偿责任这是各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原理5分)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在这种情形下,损害的发生由受害人自己的行为引起,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或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尽管行政行为可能违法,但是国家依旧不承受赔偿责任5分)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目前在我国除《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情形下国家不承受赔偿责任外,尚无其他法律对国家不承受行政赔偿责任的情形作出概括明确的规定,这项任务将会由《国家赔偿法》的实施细那么以及其他单行法律去完成4分) 8. 论述行政法制监视的构成 答:行政法制监视是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个片面构成1分) (1)行政法制监视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特意行政监视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其中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和特意行政监视机关所举行的监视属于权力性监视,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所举行的监视属于权利性监视5分) (2)行政法制监视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和被授权的组织中的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
4分) (3)行政法制监视的内容是监视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视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4分) 9. 论述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要件 答:在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由以下五个要件构成: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概括行政行为进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分) (2)被告是作出被原告认为进犯其合法权益的概括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分)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务必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内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行政争议3分) (4)原告务必是在法定期限内起诉2分) (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务必经过行政复议的,已举行了行政复议; 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抉择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抉择3分) 10. 论述行政合理性原那么的概括要求 答:(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无论有元成文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运用权力时务必符合法律目的; (5分)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值考虑的根基上,要有正值的动机,动机正值要求行政机关不能以执行法律的名议,将自己的偏见、轻视、恶意等强加于公民和社会组织;(5分)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符合情理,假设在概括处理案件时,重者轻处,轻者重处,鲜明违反常规和处置要求,不符合行政合理性的要求。
4分) 二、案例分析题 1.案情介绍: 王某与赵某是某乡的农人,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向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到医院后经诊断认定为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置王某不服,嘱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为由不予受理此后,由于过了法定复议期限,王某不能再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王某嘱托其兄长提起行政复议是否有效,市公安局应否受理? (2)王某未经复议而直接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3)王某能否直接对乡派出所提起诉讼?理由是什么? 答:(1)市公安局理应受理2分)《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嘱托代理人代为加入行政复议3分) (2)法院理应受理2分)本案属于治安行政案件依照《行政处置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置抉择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率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案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率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
故,王某未经复议直接起诉,法院理应受理3分) (3)王某可以直接提出诉讼2分)《治安管理处置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抉择; 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抉择依据这一授权,在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事项上法律赋予公安派出所以行政主体的资格,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3分) 2.案情介绍:张某与王某于2022年结婚,婚后没有生孩子2022年春节过后,夫妻俩抉择生育,于是到所在辖区筹划生育管理委员会办理了准生证 2022年6月1日小孩出世了区筹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两位工作人员声称张某夫妇违反了筹划生育的有关规定,抉择罚款2000元张某夫妇拒绝采纳罚款区筹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声称:市计生局已于2022年9月12日发布通知,该通知规定:“凡在2022年元月以后至该通知发布期间办理的准生证,统归无效……”2022年7月1日,张某夫妇提起行政复议 问题: (1)张某夫妇是否有权提起行政复议?为什么? (2)张某夫妇在对区筹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处置抉择提起行政复议时,是否有权一并对市计生局于2022年9月12日发布的通知提起复议?为什么? (3)张某夫妇应向哪一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答:(1)张某夫妇有权提起行政复议。
2分)按照《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撤除许可证、暂扣或者撤除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置抉择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本案是张某夫妇对筹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置不服3分) (2)有权一并对市计生局于2022年9月12日发布的通知提起复议2分)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概括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不合法的,在对概括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3分) (3)张某夫妇应向区人民政府或市计生局提起行政复议2分)按照《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