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doc
3页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关于评选学会之星的细则各专业委员会、各理事单位: 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评选学会之星(“工匠之星”“创新之星”“学术之星”“组织之星”“奉献之星”)每个星的推荐数量不超过两名各单位请将评选候选人及评选表于12月1日之前报送我学会评选细则如下:一、评选范围由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理事单位、专业委员会推荐二、评选条件1、工匠之星:本次评选标准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把品德、技能、知识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资历、 年龄,突出工匠文化精神,突出业绩和贡献也就是说,参评者一要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业绩突出;二是要有精益求精、敬业守信、严谨专注和创新传承的工匠精神2、创新之星: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勇于创新、创业,成效明显,事迹感人;热爱科学、勤于思考,大胆探索、严谨求真,在学术科研领域刻苦钻研,取得一定成绩创新意识强,积极参加创业计划大赛等比赛,取得出色的成绩尤其在自主创业节、创业梦想节中表现突出者长期在国内科研和生产第一线工作并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工作者优先推荐3、学术之星:积极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崇尚科学,在工作期间发表过高质量论文多篇能够良好地与业界交流,具备合作精神,团队意识,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4、组织之星:遵纪守法、诚实经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关爱员工,切实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和谐有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会各项活动,组织过大型学术学会活动5、奉献之星: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忘我工作、甘于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为促进学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从大局出发,而非从个人小团体出发有典型事迹,有榜样作用 三、评选办法1、 由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理事单位、专业委员会推荐“工匠之星”“创新之星”“学术之星”“组织之星”“奉献之星”,各单位及专业委员会推荐人数每项不超过2人(5项最多10)2、评选办将根据评选条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投票和事迹宣传根据公示和投票结果,最终评出100名(每项各20名获奖者)四、评选活动具体程序1、组织推荐:以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理事单位、专业委员会推荐统一报送 (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报名2、推荐材料要有人物简介、事迹概述,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主要事迹、联系及推荐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推荐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要突出重点,或突出创业,或突出创新;坚持以事实、数据说话,不要泛泛而谈。
3、“工匠之星”“创新之星”“学术之星”“组织之星”“奉献之星”评选表(见附件1-5)一式两份,事迹材料要求500字以上,于2017年12月1日前报送至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并附电子版4、表彰办法:对评选出的“工匠之星”“创新之星”“学术之星”“组织之星”“奉献之星”分别授予证书并予以通报表彰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 2017年11月1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