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应急预案.doc
3页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1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丢失、被盗、被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保证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和有序地进行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2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生盗抢、泄露、流失、中毒等各种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措施3职责HSE管理部负责制定本预案并监督实施,相关部门按本制度执行4定义4.1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列入公安部确定、公布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化学品4.2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5内容5.1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按《广东和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5.2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应急响应按《广东和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5.3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应急处置措施 5.3.1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泄漏5.3.1.1泄漏源控制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储存过程发生泄漏,应迅速将包装桶移至安全区域5.3.1.2泄漏物处理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质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处理;大量泄漏可采用围堤堵截、覆盖、收容等方法,并同时采取以下措施:①立即报警: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和报警; ②现场处置: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组织人员撤离,消除事故隐患; ③紧急疏散;建立警戒区,将与事故无关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④现场急救: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做好自身及伤员的个体防护;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现场;应急处理时不要单独行动,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⑤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5.3.2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灼伤处置方案5.3.2.1化学性皮肤烧伤①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污染的衣裤、鞋袜等②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来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③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红药水④视烧伤情况送医院治疗,如有骨折、出血等外伤要在现场及时处理5.3.2.2化学性眼烧伤①迅速在现场洗眼器用流动清水冲洗②冲洗时眼皮一定要掰开③如无冲洗设备,可把头埋入清洁盆水中,掰开眼皮,转动眼球洗涤④视烧伤情况送医院治疗5.3.3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中毒5.3.3.1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对中毒者进行急救,并了解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称等 5.3.3.2可采取现场急救处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新鲜空气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口服中毒者,应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5.3.3.3急救后送医院治疗5.3.3.4 调查相关中毒原因5.3.4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丢失、盗抢5.3.4.1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发生丢失、盗抢,应立即向属地公安部门报警,汇报盗抢或丢失化学品名称和数量5.3.4.2开展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5.3.4.3配合公安部门追查盗抢或丢失化学品。
6参考资料及相关记录6.1参考资料:6.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6.1.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6.1.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6.1.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程》SMP-WL02-0116.1.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SMP-HSE01-0286.2相关记录:无7文件变更历史文件编号文件修订描述生效日期SMP-HSE02-004/B01本文件为新制订的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