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炼钢终点“双命中”控制考核办法 3.doc
2页炼钢终点炼钢终点“双命中双命中”考核办法考核办法1.炼钢终点控制“双命中” ,是指一次拉碳时,终点碳及温度均达到规定的目标值2.一次拉碳时,Q195 钢种:终点碳[C%]≥0.05 为合格,Q215、Q235 钢种:终点碳[C%]≥0.07 为合格月考核“双命中”时,即为两个合格率的平均值3.一次拉碳时,普碳钢终点温度符合下表规定的考核值判合格项 目 开浇第一炉 连浇第二炉 连浇第三炉 正常连浇参考拉碳温度℃ 1690~1720 1680~1710 1670~1700 1660~1690四流考核温度℃ ≤1720 ≤1710 ≤1700 ≤1690三流考核温度℃ ≤1730 ≤1720 ≤1710 ≤17004.终点温度以连续两次以上测温,温度差在±7℃的平均值为准终点温度内符合考核值的条件下若还需调温点吹,只有当调温后钢包没再调温的前提下,该炉次判为合格否则判不合格凡终点碳高、温度低、等出钢时间长后吹≥10 秒的炉次均判为不合格5.当连铸三个流浇钢时,考核温度上限提高 10℃,因补炉原因需提前出钢的炉次(每个炉座允许 2 炉) ,考核温度上限依据连铸机流数提高 10℃。
6.事故状态后冶炼第一炉、转炉热停工时间≥120 分钟冶炼第一炉、使用新包第一炉、涮包底>0.5 吨、新修出钢口第一炉等炉次不计入考核7.由调度室工艺监督负责按日统计、月考核,全月“双命中”合格率<60%未完成考核目标,炉长考核 200 元、炼钢一助手考核 500 元全月“双命中”合格率完成 60%~80%时不考核 “全月双命中”合格率>80%时,炉长嘉奖500 元、炼钢一助手嘉奖 1000 元8.本办法由厂生产科调度室负责管理及考核,从 2013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原终点碳合格率考核及终点温度考核同时废止9.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凡出现数据失真、丢失、差错、弄虚作假等,每发生一次考核责任人 50~500 元2013.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