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民意审判与辩护权缺失-从六组案例谈起.docx
15页论民意审判与辩护权缺失从六组案例谈起 元 轶 黄伟凌摘 要:民意审判所指向的所谓正义的结果,只是被障眼法所偷粱换柱了的“正确判决”,这样的结果必然会有失偏颇,同时,它对案件胜负的不同影响乃是取决于诉讼外的力量对比,其实,辩护权的缺失才是所有问题的症结所在关键词:民意审判辩护权裁判权一、民意与改判——第一组案例2003年8月15日.沈阳市原人大代表、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刘涌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死刑判决,改判死缓消息一出,立刻激起万千民愤,舆论大哗,“刘涌不死,谁人当诛”,“刘涌不死,国难未已”,“刘涌不死,民心必死”4个月后,最高人民法院在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涌进行提审,30人得以旁听审判,其中两人为刘涌家属,当日下午6时,审理即告结束,并宣布择日宣判4天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所犯其他各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公务罪)与之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小时后,刘涌被抬进事先预备的死刑执行车,35分钟后,刘涌被执行注射死刑。
人们欢呼雀跃,奔走相告,认为这是一场法律和民意对刘涌的共同审判,是一次法律和民意的共同胜利①“二审改判曾一度使人们对司法公正产生某种怀疑:但最高人民法院正视全国人民的质询和呼声.依法对刘涌案提起再审,并最终维护了正义我国的司法敢于从容面对公众的监督和批评,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维护了法律的权威②时光荏苒,转眼到了2006年,一个从山西外出打工的年轻人许霆,在广州街头某银行ATM机取款,在机器出现故障的情况下操作柜员机171次,取款17.5万元2007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无期徒刑人们记下了许霆这个名字,并且再次群情激奋,“判决太狠,考验全民的良心……量刑太狠,有失公允”③终于,法院于2008年依照《刑法》第63条第2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268条的规定,改判许霆有期徒刑5年网民们再次弹冠相庆,欢呼胜利,甚至认为,群众一致反对的法院就会屈从.这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上面两个案例中所出现的自发式的民意审判,成功冲破了“建议判决刘涌死缓的所谓专家意见”和“主张许霆无期的地方法院生效判决”所带来的巨大阻碍,人们亲历亲为,惩恶扬善,兴奋不已。
而下面一组案例中,宣传媒体先是把当事人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之后,他们被迅速地转化为刑事案件中的被追诉人,此时,从重从快的民意审判已经开始了二、舆论与民意——第二组案例章俊理——江西二附院口腔技师.1989年辞职开设私人牙科诊所,先后自筹发展资金2000余万元,引进德国西门子先进牙科设备.并最终发展成为江西省最大的私人牙科诊所.章俊理也因此被人们称为“德国牙医”1998年,章俊理和他的诊所遭到江西省拖拉机厂职工顾德兴的投诉,同年11月5日,省领导批示:“此信若属实,说明邪恶势力太猖狂,难道我们就不能为受害者伸冤吗?……这就要看中共南昌市委书记的了!”④两周后,章俊理被逮捕,随即,曾接受过其牙科诊疗的1100余名群众同时向其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地民众同仇敌忾,高呼:“南昌警察了不起!捉到了牙医章俊理!上千名群众来诉苦!罪恶的章俊理被逮捕!”2000年1月,当地西湖区法院一审判处章俊理有期徒刑15年2008年,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发表“将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的开发商”的不当言论,引发网民愤慨,随即被“人肉搜索”因发现他抽豪华香烟、戴名牌手表时.进一步激起了网民们“仇贪仇腐”的强烈情绪,当月,周久耕即被免去房产局局长职务,次年9月,被指控犯有受贿罪,检方同时提出判处周久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法院最终判处周久耕11年有期徒刑以上案例中所表现出来的民意审判,以朴素的是非善恶观为基础,追求大众此时心目中的正义,本身是令人肃然起敬、为之感动的周永坤先生批判“民意审判立足于结果,认为民意审判情绪化甚至癫狂、多变、易被操纵,尤其我国的民意极易变态”⑤的观点,笔者不敢苟同追求正义,是作出公正审判的先决条件,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这是对法官和陪审团自由心证的基本要求.我们制定法律、根据法律评判案件,更是要立足于正义这个“结果”,立足于此的审判方式不但无可厚非,而且值得肯定和坚持至于民意审判的“多变、癫狂、易被操纵”,终究只是一种表面的、暂时的、局部的现象但我们应当看到,一方面,一场审判、评判其最终的结果是否“正义”,取决于案件原本的事实情况如何,如果一开始就没有全面掌握案件的事实信息,比如,在刘涌案中,包括刑讯逼供在内的与案件有关联性的事实信息:许霆案中,包括银行ATM机技术鉴定结论等有关定罪的信息:章俊理案中,包括医学和牙科诊疗专业知识的信息,那么所谓对正义的追求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另一方面,欲求一件事物的正确结论,应遵循这类事物的相应判断规则,一般事物对应一般规则,比如经验法则、逻辑规则。
而刑事诉讼,有其特有的决定案件的规范,违反法律对定罪所设定的证据要求等诉讼规则,就很难得到正确的判决,更重要的是,此时无论这个判决正确与否,它必然都是不正义的因此,只有当民意审判全面掌握相关的案件事实、遵循诉讼的规则,再加上心中的正义感,才会作出正确的裁判,而这个时候,我们可能依然同情许霆,同情千千万万像许霆一样辛苦打工的年轻人,依然痛恨章俊理,痛恨成百上千像章俊理一样的庸医,但是,我们会审视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对章俊理案件的管辖权问题,会思考“广州中院对许霆作出酌定减刑处罚裁决所依据的量刑情节与刑法所确立的‘法定减轻情节’是否对称.假如许霆真的构成‘盗窃罪’,那么,存在多个足以构成‘从重量刑’情节的许霆案,法院的判决是否恰当”虽然,我们还是觉得刘涌可恶,周久耕可憎,但我们会对以原判量刑不当为由提起.并作出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判决的刘涌再审案,对通过进行人肉搜索、严重侵犯个人隐私的周久耕案,进行深深的反思这就如同对待中国足球一样,虽然很想冲出亚洲,结果屡战屡败,但还是要遵守足球的规则,倘若不要了规则,一拥而上,手脚并用,无论进球多少,最终的结果也都失去了它的意义和正当性因此,笔者坚持认为,“结果”是规则下的“结果”。
如果说,犯罪已经破坏了一次法制,那么以国家的名义再次违反规则、破坏法制,即便是以打击犯罪为由,也是更大的恶正如培根所言,“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在刑事诉讼中,极度弱小的个人必须面对强大的国家公权力.任何一级公安机关都随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搜查、监听、扣押等强制性侦查行为,可以昼夜24小时对其布控,可以全国各地的进行追捕,因此,刑事诉讼必须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不能侵犯嫌疑人、被告人合法的权利!三、域外民意审判——第三组案例回到实践中,我们发现,事实上,民意审判根本无法全面了解个案事实,更无法遵循相应的证据规则,因此,这种民意审判所指向的所谓正义的结果.只是被障眼法所偷梁换柱了的“正确判决”,这样的结果必然会有失偏颇,有时,还会给一个国家,甚至整个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公元33年,就发生了这样一场无法挽回的人类悲剧耶稣被门徒犹大出卖,进而被民意审判钉上了十字架当时,处耶稣以极刑,须由罗马帝国委派来的总督彼拉多决定.而耶稣在彼拉多面前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反驳,彼拉多对陷害耶稣的大祭司和众长老说:我查不出耶稣犯了什么罪。
根据惯例,每逢逾越节前夕,民众有权要求总督释放任何一名囚犯,当时还有一名叫巴拉巴的强盗,曾经杀过人彼拉多想释放耶稣,但是众人齐声喊道:除掉这个人!释放巴拉巴给我们!民意难违,彼拉多只好作出对耶稣施以鞭刑后释放的妥协方案,但是,大祭司高喊: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凯撒了,你若释放耶稣,就不是罗马帝国皇帝的忠臣民众们于是开始更加强烈地要求钉死耶稣面对这样的民意审判,巴拉巴被释放,耶稣则被钉上了十字架1991年3月2日深夜,美国洛杉矶的假释犯罗德尼·金酒后在高速公路超速驾车并拒捕,4名白人警察最后使用金属警棍对其进行殴打才制服了这名醉酒的黑人青年.这个过程的后半部分被一名叫霍利得的人拍下,并送往当地地方电视台,电视台把送来的81秒的录像剪辑为68秒.删除了其中罗德尼拒捕过程中攻击警察的镜头,之后提供给美国三大电视网及CNN之后,加州地方检察官以“使用致命武器和不必要的暴力殴打嫌疑人”之罪名起诉至加州地方法院,陪审团根据包括完整的81秒的录像在内的全案事实信息作出鲍威尔警官、孔恩警长等4名警察无罪的判决而民意此时早已被先前不全面的案件事实所误导,宣判两小时后,作为美国第二大城市的洛杉矶立刻陷入火海,引发了震惊世界的美国黑人大暴乱,近百人死亡、数千人受伤、千余栋建筑损毁,损失高达近10亿美元。
于是,老布什总统被迫在电视上发表声明,表示将重新起诉4名白人警察,之后,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置联邦宪法修正案第5条所确立的禁止双重危险规则于不顾.对已由加州地方法院先前作出无罪判决的罗德尼,金案以新的罪名——“侵犯民权罪”进行了再审.并改判4名被告人中的两名有罪四、法庭之外的民意审判缺乏正当性——第四组案例纵观以上几组案例,会得出民意审判如洪水般势不可挡、如猛兽般战无不胜的结论,但是,下面的一组案例却把笔者带入了新的思考之中杨佳.1980年出生,户籍北京,中等专科学历1999年技校毕业短暂工作后,即待业在家2007年10月5日,杨佳在上海市旅游时骑着租来的一辆无牌无证自行车,受到巡逻民警盘查后被带回芷江西路派出所继续接受讯问,并言遭到“七八个警察的殴打”从此,杨佳多次上访,要求进行赔偿,均无果2008年7月1日,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行凶,造成6名民警死亡、两名轻伤,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7日,杨佳被逮捕.10日,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26日,案件开庭审理一时间,网络再掀波澜,大量网民再次在不了解案件具体事实的情况下.依据事实片断和个人推测,对杨佳案提出质疑.而由于包括法律援助律师的指定程序不当、律师会见权遭受不合理限制、庭审公开受到规避、异地管辖未引起慎重对待⑦以及案件起因、精神病司法鉴定等一系列相关问题的争论,网民们很快更加偏激地站在了被告人杨佳一方。
然而,6天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对杨佳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死刑9月9日,杨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2008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杨佳死刑,7日内执行11月25日晚7点.杨佳的母亲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刑事裁定书,26日,杨佳在上海被执行死刑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郊区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9月23日,河北省鹿泉市鹿泉镇下聂村村民、21岁的聂树斌被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抓获1995年4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聂树斌强奸罪无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死刑,决定合并判处死刑并核准死刑判决.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某砖瓦厂抓获河北广平籍犯罪嫌疑人王书金,王书金供述了在河北强奸并杀害了4名妇女.其中包括聂树斌案被害人康菊花的罪行公安干警随即押送王书金到石家庄指认了作案现场2005年3月15日,媒体报道此案后,顿时引起民众的关注.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和代理律师李树亭也欲提出申诉.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张焕枝拿不出聂树斌案的死刑判决书为由,拒绝立案两年后,聂家人意外收到一位未留姓名的好心人寄来的聂树斌案两审判决书,才终于提起了申诉。
2007年4月,王书金强奸杀人案一审宣判,王书金被判死刑王书金随即上诉,理由之一就是没有认定他供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