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顺德区均安镇公交站亭建设工程.doc
24页顺德区均安镇公交站亭建设工程评标办法及合同专用条款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盖章)招标代理: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 二○一四年七月[特别说明:以下内容摘自招标文件初稿,如与招标文件不符,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保留修改的权利]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顺德区均安镇公交站亭建设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企业为了按计划、高效率地做好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顺府办发[2009]116号:印发顺德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家七部委发布实施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编制本评标办法第二条 评标工作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有效投标文件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第三条 评标工作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第四条 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评标期间,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派出评标监督人员,负责监督评标的全过程活动,依法纠正、查处评标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应一致,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意签字盖章1.投标文件封面: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2.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3.投标总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并有造价师或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单位公章5.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交)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1)修改了清单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原工程量清单的实质内容;(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的费率和工程量)除外2.因计价软件版本不同引起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但实质内容无缺失),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废标因素。
注:招标文件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形式服务,其按格式响应的具体内容应以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和要求为准报价唯一投标人不能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1.2资格评审标准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评审(需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或复查的,应特别说明)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如有)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应承诺工期且不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完整、实质内容无缺失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其他1.投标人不能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2.投标文件不能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条款号量化因素评审、量化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以下情形的,作废标处理:1.超出上限价;2.低于下限价(若有);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不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4.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空白5.投标函、投标总价及单位工程费汇总三者不一致定标标准值定标标准值在开标现场唱标后确定,方法如下:(1)取不高于上限价的所有投标报价去高去低后(少于或等于5 家时,不去高去低),计算得出的算术平均值×(1-系数h)为定标标准值2)系数h在开标时,唱标后现场确定:由招标人从8%、9%、10%中随机抽取一个系数(球号对应的系数值请详见下表,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抽签号345系数h8%9%10%注:招标控制价、上限价、不纳入H值计算定标标准值确定后,不再因其他任何因素修改或调整(开标时唱标错误和计算错误除外)定标原则1、在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中取报价低于且最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有效投标人作第一中标候选人2、若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定标值,则取高于且最接近定标值的投标报价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2.1及2.2款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在经评审的投标价中按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时,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依据本章第2.1.1项、2.1.2项(若需要)、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评审量化标准进行评审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招标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3.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可出以下评标结论:(一)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力,确定中标候选人;(二)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力,或者认定为围标串标的,否决所有投标,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 定义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 电子邮件; 其他;2. 合同文件及解释2.2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3)中标通知书;(4)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5)专用条款;(6)通用条款(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粤建管字[2009]62号));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施工设计图纸;(9)工程量清单; (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的附件、招标文件。
4.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相关的现行全国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计价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自行筹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5. 施工设计图纸5.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五份承包人如需加晒图纸,发包人可协调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已承担3)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对本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与施工无关的第三者提供;承包人自行承担有关的保密措施费用6. 通讯联络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无。
7. 工程分包7.5(1)指定分包工程:无13.交通运输13.1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出入施工场地道路按现状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行权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应充分勘察现场,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的场外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