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建设合同四篇(四).docx
21页本文档为Word版本,可随意编辑委托建设合同四篇托付建立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略,正常状况下,签订合同必需经过规定的方式则合同书的格式,你控制了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托付建立合同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托付建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市建立项目质量检测中心 甲方的 项目由乙方负责检测,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第二条 检测内容 1、检测工程内容: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所需工程进行检测 水泥、石子、砂子、钢筋、焊件、型刚、撼砂、烧结一般砖、空心砖、多孔砖、砼空心砌块、白灰、陶瓷砖、含水率、砼协作比、砂浆协作比、砼试块、砂浆试块、防水砼试块、防水卷材、水、电、窗、锚栓拉拔、主体构造等工程 第三条 检测程序 一、原材料检测,由乙方每周一、四、六道甲方施工现场将受验样品取回进行检测; 二、现场检测,甲方须提前二天通知乙方; 三、每次取样或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需填写检测托付书,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四、乙方按规定时间出具检测报告,由甲方道乙方领取检测报告 第四条 检测时间及双方责任 1、甲方: (1)严格根据国家规范标准进行取样送试。
(2)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检测条件(如:水、电、现场等)保证检测过程中试送 2、乙方: (1)严格根据国家规范标准工整、科学、精确即使的完成检测工作 (2)现场检测过程中必需有可信赖的平安措施,其事故责任自负 检测过程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商议解决 第五条 检测收费规范如下 1、检测费用按2.60元∕米(砖混、框架); 2、浮现重复检测费用另外收取(收费规范件附表); 3、检测费用收取方式:动工签订合同时,50000.00元∕栋;主体项目完工时,追加30000.00 第六条 其他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商议解决,诉讼管辖法院为项目所在法院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盖州市建立项目质量检测中心 联系人: 联系人: : : 0417-6556277 地址: 工作时间:托付建立合同 篇2 托付人(全称): 代建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和有关建立工程管理方法,经托付人讨论,同意将XXXXXX建立工程托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老实信誉的原那么,就代建管理事项商议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立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二、项目总建立期 项目总建立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20xx.XX.XX-20xx.XX.XX, 三、质量规范: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工程总概算的 2% 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项目概算为XXXX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XXXX万元)项目竣工后,按照审计结果据实调节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本钱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项目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托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工程的技术性文件 6、规范、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本钱合同的文件假设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那么按上述罗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局部《通用合同条款》中分离给予它们的定义一样 七、代建人向托付人允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当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托付代建工作 八、托付人向代建人允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商定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托付建立合同 篇3 托付人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经双方商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托付人托付监理人监理的项目〔下列简称本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 项目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局部《规范条件》中给予它们的定义一样 三、以下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规范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托付人允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当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托付人向监理人允诺根据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劳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场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托付人〔盖章〕:_________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住宅:_________住宅: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局部 规范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以下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项目"是指托付人托付实施监理的项目 〔2〕"托付人"是指承当直接投资责任和托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当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项目师"是指经托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托付人就项目建立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项目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商定,托付人托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项目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托付人托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托付人或承包人缘由,使监理工作受到妨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项目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按照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需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缘由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按照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场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立项目托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项目所在地的地办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表明如专用条件商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表明本合同的规范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商定派出监理工作须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托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项目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商定的监理项目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商定定期向托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仔细、勤奋地工作,为托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道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托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托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残余的物品按合同商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托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托付人义务 第八条 托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托付人应该负责项目建立的全部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按照须要,如将局部或所有协调工作托付监理人承当,那么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托付的工作和相应的酬劳 第十条 托付人应该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项目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须要的项目资料 第十一条 托付人应该在专用条款商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确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确定。
第十二条 托付人应该授权一名熟识项目状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确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商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托付人应该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准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托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项目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配合单位、协作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托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商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赋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项目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按照状况须要,假如双方商定,由托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托付人托付的项目范围内,享有下列权利: 〔1〕挑选项目总承包人的倡议权 〔2〕挑选项目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项目建立有关事项包括项目规模、设计规范、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托付人的倡议权。
〔4〕对项目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根据平安和优化的原那么,向设计人提出倡议;假如拟提出的倡议可能会提高项目造价,或延伸工期,应该事先征得托付人的同意当发觉项目设计不合乎国家公布的建立项目质量规范或设计合同商定的质量规范时,监理人应该书面报告托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根据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本钱的原那么,向承包人提出倡议,并向托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项目建立有关配合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该事先向托付人报告 〔7〕征得托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动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该事先向托付人报告如在紧张状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那么应在24小时内向托付人作出书面报告 〔8〕项目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合乎设计要求和合同商定及国家质量规范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顿使用;对于不合乎标准和质量规范的工序、分局部项项目和担心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干复工 〔9〕项目施工进度的检查、监视权,以及项目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项目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项目施工合同商定的项目价格范围内,项目款支付的审核和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