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州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联席(共10页).doc
10页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连州市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1号)要求,为加强对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决定建立连州市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连州支行、市公路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市政府办副主任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部、室)负责同志担任二、主要职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全市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共同推进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1号文和粤府办〔2016〕111号文提出的各项任务与政策措施,部署相关工作;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拟订综合治理欠薪的政策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附件);组织开展对各镇(乡)、各部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涉及治理欠薪工作事项向市委、市政府和清远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报告欠薪治理情况 三、工作制度(一)汇报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清远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汇报我市工作情况主要汇报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和清远市委、市政府决策提出建议二)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每年原则上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清远市委、市政府关于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指示批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
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负责同志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市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的建议,联席会议召集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全体会议 (三)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可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治理措施落实、工作推进遇到的困难问题等专题会议可以全体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 (四)开展专题调研和督促检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工作调研或督查方案,报召集人同意,不定期开展专题调研,或适时组织对各镇(乡)、各部门落实政策措施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有关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作信息和档案,每年定期向市政府汇报联席会议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不定期向各成员单位及各镇(乡)通报交流。
附件:连州市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联席会议职责 分工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附件:连州市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联席会议职责分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1号)的规定,为充分发挥我市解决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优势,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现就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明确如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乡)劳动保障所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劳动保障监察巡查,会同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纠正和处理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欠薪风险预警机制、工资支付诚信制度建设,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重大违法行为信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
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协调衔接机制,推进仲裁办案质效提升,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推动各镇(乡)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各镇(乡)妥善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加强对市财政性建设投资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审批管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等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对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工资款的不再批准新建政府项目落实对审批立项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定期通报同级人社部门将企业劳动保障守信和失信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法进行公开公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公安局:负责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好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的接收立案、侦破以及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查处等工作;参与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影响社会治安问题,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各镇(乡)司法所工作,支持、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劳动者追讨欠薪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公证机构依法为企业与劳动者办理协议公证,对符合《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规定的还款协议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市财政局:负责加强对市投资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指导各镇(乡)财政部门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加强对房屋市政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筑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分账、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制度规定,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事)件进一步完善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相关规定,加强建设资金监管、规范工程款支付结算、清理拖欠工程款等工作,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建筑市政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对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企业一律不颁发新项目施工许可对层层转包造成欠薪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对其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交通运输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交通运输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分账、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制度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层层违法转包造成欠薪的企业,禁止其在连州行政区域内承包工程 市国土局:负责加强对土地资源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土地资源建设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土地资源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土地资源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监管好高标农田工程项目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分账、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制度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
对未能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企业一律不得为其办理规划用地 市水务局:负责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水利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分账、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制度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层层转包造成欠薪的企业,禁止其在连州行政区域内承包工程 中国人民银行连州支行:负责加强金融市场监管,进一步健全征信体系和支付结算制度牵头完善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完善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工人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等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市公路局:负责加强对本部门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本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公路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分账、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制度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层层违法转包造成欠薪的企业,禁止其在连州行政区域内承包工程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企业监管,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对企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市总工会:负责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工会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休合同,建立完善工会系统的欠薪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督促企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引导工人依法理性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市工商联:负责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商会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