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掘进工程任务及质量考核制度.docx
3页掘进工程任务及质量考核制度 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需针对工作面的地质条件、支护方式、施工工艺和预见可能问题专心编制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必需经过审批,施工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学习签字后,方可开工无作业规程或不经贯彻签字严禁开工,否则罚款300元/次 3、施工单位必需严格根据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不按规程作业罚款100—300元/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罚款50—100元/次/项 4、矿管理部门要经常检查掘进工作面的施工状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等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对于存在的重大隐患或不合格的工程,要勒令施工单位停止生产并对其进行500—5000元的惩罚,施工单位要制定出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5、当掘进工作面的地质条件,施工工艺等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要准时制定补充修改安全措施 6、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井巷工程需要变更设计时,由施工单位提出初步方案并报生产科,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研究确定,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批准前不得按变更设计施工,否则变更工程不预结算重大变更必需经矿业公司批准。
7、掘进工作面必需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发觉不经钻探或不按要求进行钻探,进行掘进作业的罚款50—200元/次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8、掘进巷道在贯穿其他巷道或揭露老空前,生产科必需下达贯穿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需依据通知书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无措施禁止进行贯穿工作 9、生产科必需准时把掘进巷道的工程进度标注在图上,便于准时把握工程进展状况和支配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10、由生产科负责,每周对在施工的锚网巷道或巷修中的锚网巷道进行1—2次锚杆(锚索)拉拔和预紧力测试 11、对拉拔和预紧力测试不合格的进行惩罚(执行惩罚标准),不合率达到20%时,对所测试段巷道不予结算,并进行100—800惩罚,直到整改合格后方予已结算 12、检查方法采用日检、旬检和月末验收或竣工验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日检由相关科室人员及矿领导随机进行旬检由矿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和施工单位进行,月末验收或竣工工程验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13、单项工程必需达到优良品,一次验收为不合格品不予结算,经整改成合格品结工程量的80%,整改成优良品结工程量的95%;一次验收为合格品结工程量的80%,经整改成优良品结工程量的95%;一次验收为优良品结工程量的95%。
14、没有完成当月作业计划的施工单位,按实际欠作业计划的部分进行惩罚,欠多少在当月已完成的工程量中扣除多少 16、由于工程质量、空顶时间长、空顶距离大等原因导致冒顶的责任事故,对施工单位进行2000—5000元的罚款,同时施工单位必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完冒顶事故,逾期视情节进行一定额度的第二次惩罚,处理冒顶的材料、工资费用等均由施工单位自己担当,甲方不予担当 17、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工作或需要增加的辅助工程,消耗的材料、人员工资等均由施工单位自己担当,甲方不予担当 18、凡是指定的整改工作或增加的辅助工程必需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对施工单位进行惩罚,惩罚额度执行已制定的标准或自定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