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新标准.doc
48页《规定》执行日期为 2014年3月1日,原煤炭工业部1983年11月颁发的《露天煤矿地质规程》 (试行)和1984年5月颁发的《矿井地质规程》 (试行)同时废止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 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有关单位的煤矿地质工作,适用 本规定第三条煤矿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煤矿基本 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第四条 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 保障安全”的原则第五条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一) 研究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 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二) 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 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三) 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 析,提供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 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四) 估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 /储量以及煤矿瓦斯(煤层气) 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五) 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第六条 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 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第七条 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 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 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地质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门负责人应由地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 任第八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接受 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 3年至少进行1次第九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 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 水平第二章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第一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第十条 井工煤矿应根据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 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进行类型划分井工煤矿 地质类型分为简单、中等、复杂和极复杂 4种类型(表2-1 )表2-1 井工煤矿地质类型划分依据类型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煤层稳定程度稳定和较稳定煤层的 资源/储量占全矿井 资源/储量的80%及稳定和较稳定煤层的资源/储量占 全矿井资源/储量稳定和较稳定煤层 的资源/储量占全矿 井资源/储量的不稳定和极不稳 定煤层的资源/储 量占全矿井资源/以上,其中稳定煤层 资源/储量所占比例不小于40%的 60%〜80%(含 60% )40% 〜60% (含40% )储量的60%及以上瓦斯类型煤层瓦斯含量小于4m3/t煤层瓦斯含量大于或等于4m3/t,且小于8 m 3/t煤层瓦斯含量大于或等于8 m 3/t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水文地质类型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其他开采 地质 条件顶底板顶底板平整,顶板完整性好,裂隙不发育顶底板较平整,局 部凹凸不平,顶板 较完整、裂隙不很 发育顶底板凹凸不平, 顶板裂隙比较发 育,岩性比较松软 破碎顶底板凹凸不平,顶板岩性松软、破碎,裂隙发育倾角8。
以下8 ° -25 °(含 8 ° )25 ° -45 °(含 25 ° )45及以上其他 特殊 地质 因素一般不出现陷落柱、 冲击地压、地热和天 窗等地质危害偶有陷落柱、冲击 地压、地热和天窗 等地质危害常有较多陷落柱、 冲击地压、地热和 天窗等地质危害煤层大面积遭受 陷落柱、冲击地 压、地热和天窗等 地质危害注:1.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划分按本规定第条执行2. 煤层稳定程度划分按本规定第十二条执行3. 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按《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4. 按划分依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井工煤矿地质类型露天煤矿应根据地质构造复杂程度、 煤层稳定程度、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类型划分 露天煤矿地质类型分为简单、中等和复杂3种类型(表2-2 )表2-2 露天煤矿地质类型划分依据类 型简单中等复杂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煤层稳定程度稳定较稳定不稳定、极不稳定工程 地质条件以坚硬岩层为主,软弱 结构层(面)不发育,有很 少的软弱结构层(面)或 层间距大于30m,含水 性差,不影响边坡稳定坚硬岩与软岩互层,软弱结 构层(面)发育,软弱结构层 (面)多或层间距为15〜30m, 含水性中等,对边坡稳定有 一定影响坚硬岩与软岩互层,软弱结 构层(面)极发育,软弱结构 层(面)很多或层间距小于 15m,含水性强或有井工煤 矿开采破坏边坡现象等,严 重影响边坡稳定水文 地质条件地形有利于地表水的自 然排泄,露天煤矿附近 无地表水体或距地表水 体很远,地表水与地下 水无水力联系;地质构 造简单,构造断裂对露 天煤矿的充水作用甚 微;含水层不发育,不 需要疏干;边坡岩层岩 性坚硬,软弱夹层不发 育,地表水、地下水对 边坡稳定基本无影响地形不利于地表水的自然排 泄,露天煤矿附近有地表水 体,但距地表水体较远,地 表水与地下水联系不密切, 含水层补给条件较差;地质 构造中等,煤层上部无松散 含水层或松散含水层厚度不 大;含水层虽较发育,但易于疏 干;边坡岩层软弱夹层较发 育,地表水、地下水对边坡 稳疋有一疋影响地形不利于地表水的自然 排泄,露天煤矿附近有地表 水体,地表水与地下水有水 力联系;地质构造复杂,或 煤层卜部被较厚的松散含 水层覆盖;含水层发育,不 易疏干;边坡岩层软弱夹层 发育,地表水、地下水对露 天开采和边坡稳定有很大 影响注:1.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划分按本规定第十一条执行。
2. 煤层稳定程度划分按本规定第十二条执行3. 按划分依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露天煤矿地质类型第十一条 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划分依据以断层、褶皱、岩浆岩等 影响采区合理划分因素为主一) 简单构造 含煤地层沿走向、倾向的产状变化不大,断层 稀少,没有或很少受岩浆岩的影响,不影响采区的合理划分和采煤工 作面的连续推进主要包括:1. 产状接近水平,很少有缓波状起伏;2. 缓倾斜的简单单斜、向斜或背斜;3. 为数不多和方向单一的宽缓褶皱二) 中等构造 含煤地层沿走向、倾向的产状有一定变化,断 层较发育,局部受岩浆岩的影响,对采区的合理划分和采煤工作面的 连续推进有一定影响主要包括:1. 产状平缓,沿走向和倾向均发育宽缓褶皱,或伴有一定数量的 断层;2. 简单单斜、向斜或背斜,伴有较多断层,或局部有小规模的褶 曲及倒转三) 复杂构造 含煤地层沿走向、倾向的产状变化很大,断层 发育,有时受岩浆岩的严重影响,影响采区的合理划分,只能划分出 部分正规采区主要包括:1. 受几组断层严重破坏的断块构造;2. 在单斜、向斜或背斜的基础上,次一级褶曲和断层均很发育;3. 紧密褶皱,伴有一定数量的断层四)极复杂构造。
含煤地层的产状变化极大,断层极发育,有 时受岩浆岩的严重破坏,很难划分出正规采区主要包括:1. 紧密褶皱、断层密集;2. 形态复杂的褶皱,断层发育;3. 断层发育,受岩浆岩的严重破坏第十二条 煤层稳定性以煤层变化规律和可采性划分,采用定性 和定量结合的方法确定一)煤层稳定性定性评定1.稳定煤层煤层厚度变化很小,变化规律明显,结构简单至较 简单;煤类单一全区可采或大部分可采2.较稳定煤层煤层厚度有一定变化,但规律性较明显,结构简 单至复杂;有 2 个煤类全区可采或大部分可采可采范围内厚度及 煤质变化不大3. 不稳定煤层煤层厚度变化较大,无明显规律,结构复杂至极 复杂;有 3个或 3个以上煤类主要包括:煤层厚度变化很大,具突然 增厚、变薄现象,全区可采或大部分可采;煤层呈串珠状、藕节状, 一般连续,局部可采,可采边界不规则;难以进行分层对比,但可进 行层组对比的复合煤层4. 极不稳定煤层煤层厚度变化极大,呈透镜状、鸡窝状,一般 不连续,很难找出规律,可采块段零星分布;无法进行煤分层对比, 且层组对比也有困难的复合煤层二)煤层稳定性定量评定薄煤层以煤层可采性指数 Km为主,煤厚变异系数 Y为辅;中厚及 厚煤层以煤厚变异系数为主,可采性指数为辅。
参照指标见表 2-3表2-3 评价煤层稳定性的主、辅指标煤层稳定煤层较稳定煤层不稳定煤层极不稳定煤层主要指标辅助指标主要指标辅助指标主要指标辅助指标主要指标辅助指标薄煤层Km 刃95Y25%0.95 > KmM).825% < 产35%0.8 > Km 为.635% < 仟55%Km< 0.6Y>55%中厚煤层Y25%Km ^0.9525%< 否40%0.95 > KmM).840% < Y65%0.8 > KmM).65沪65%Km< 0.65厚煤层Y30%Km ^0.9530% < 产50%0.95> KmR8550% < 仟75%0.85 > Km%.7沪75%Km< 0.70煤层可采性指数Km计算方法:IKm 亠 (2-1)n式中:Km——煤层可采性指数;n――参与煤层厚度评价的见煤点总数;n'――煤层厚度大于或等于可采厚度的见煤点数 煤厚变异系数Y计算方法:(2-2)站 S100%M(2-3)卜(M i -歹)2i dn - 1式中:――煤厚变异系数;M1 ――每个见煤点的实测煤层厚度, m;M ――煤矿(或分区)的平均煤层厚度, m ;n 参与评价的见煤点数;S 均方差值,m。
第十三条 基建煤矿移交生产后,应在 1 年内进行煤矿地质类型 划分,编写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报告编写提纲见附录 A,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定第十四条 一个煤矿原则上只评定划分一种地质类型, 但在地质 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和工程地质 条件等有明显分区规律时,可分区、分煤层划分地质类型第十五条 煤矿地质类型每 5 年应重新确定 当煤矿发生影响煤 矿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 煤矿应在1 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第二节 煤矿地质基础资料第十六条 煤矿必须备齐下列区域地质资料和图件:(一) 矿区内的各类地质报告;(二) 矿区构造纲要图;(三) 矿区地形地质图;(四) 矿区地层综合柱状图;(五) 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第十七条 煤矿必须备齐下列地质资料及图件:(一) 地质勘探报告、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建矿地质报告和 生产地质报告等;(二) 煤矿地层综合柱状图;(三) 煤矿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四) 煤矿煤岩层对比图;(五)煤矿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 /储量估算图(急倾斜煤层加绘立面投影图和立面投影资源 /储量估算图) ;(六)煤矿地质剖面图;(七)煤矿水平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