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青拓实业有限司年产50万吨镍铬合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doc
179页福建青拓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镍铬合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福 建 青 拓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二 ○一 七 年 八 月1概 述1.项目背景青拓集团拥有20余年专业生产镍合金历史,主要从事镍合金冶炼生产加工及经营销售的集团公司,为了提高镍铁合金国际竞争力,决定以宁德市福安为国内发展重点,加大投资,坚定不移地做大做强镍合金事业青拓集团于在福安市筹建了福建青拓实业有限公司,拟在福安市湾坞镇沙湾村附近新建年产50万吨镍铬合金项目本项目总投资5.2亿元,环保投资总额为73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1%产品方案为:镍铬合金50万吨(镍含量2%、铬含量4%)本项目镍铬合金冶炼采用“造块机—还原炉”工艺,包括造块机——预还原、全封闭还原炉熔炼(粗炼)完成液态合金成分和温度的调整,最终变成镍铬合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个180m 2造块机、1个630m 3还原炉及相应配套设施,以及相应配套的供配电系统、供排水系统、环保设施及办公设施等2.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6年),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参考区域内同行业情况,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于2017年2月10日委托我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我司随即派员前往工程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调研,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根据项目特点及区域环境特征,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随后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收集区域内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同时收集区域内环境现状调查资料,完成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和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固体废物处置分析与评价、清洁生产分析等;在此基础上,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论证分析、统计污染物排放清单,并给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最终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23.可行性分析本项目采用“ 造块机—还原炉”生产工艺,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限制类、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选址符合《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宁德市冶金新材料及深度加工发展规划》;项目选址与《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和《福安生态功能区划》相符4.主要环境问题(1)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项目施工期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源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扬尘和汽车尾气;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影响。
2)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①废水: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还原炉冲渣水、连铸冲渣水、烟气脱硫废水、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其他生产废水等②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原料制备系统废气、辅料制备系统废气、造块系统废气、粗炼系统废气厂内干矿卸料、杂料上料、出镍镍铁合金、出渣口处无法完全封闭,因此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无组织粉尘排放③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原料制备系统、辅料制备系统、造块系统、粗炼系统等设备噪声④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还原炉水淬渣、除尘器的灰渣、脱硫石膏、循环沉淀池污泥、废耐火材料、机修废物、生活污水污泥和生活垃圾等5.主要结论福建青拓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镍铬合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与区域发展规划相符工程选址经分析基本符合区域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行,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认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31总则1.1编制依据1.1.1环保法律、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年6月14日1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11)《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发[2012]77 号;(13)《福建省“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2011年;(14)《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1~2020年)1.1.2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19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8)《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2月4日;4(9)《关于推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56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006年4月5日。
1.1.3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1)《年产50万吨镍铬合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月10日;(2)《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2017]J0221号),2017年2月13日;(3)《年产50万吨镍铬合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月;( 4) 《 福 建 省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 2011~2020) ;(5)《环三都澳区域发展规划》,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2008年9月;(6)《环三都澳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1年7月;(7)《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环三都澳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福建省环保厅,2011年9月;(8)《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9)《宁德市冶金新材料及深度加工发展规划》(2013~2020);(10)《宁德白马城区湾坞-溪尾组团(18-B,19-A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2评价目的与工作原则1.2.1评价目的通过对本工程的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治理措施进行分析,分析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预测拟建项目投产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论证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可行性,为管理部门决策、为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综合调查和监测,了解该地区环境质量现状2)通过对拟建工程情况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分析,掌握工程的一般特征和污染特征,分析本项目建成后污染治理的排污水平,选择适当的预测模式预测分析项目施工建设及建成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依据国家及省5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当地环境功能目标的要求,提出减轻或消除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工程措施及有关的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3)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对项目合理布局、清洁生产提出评价意见,为工程环保措施的设计与实施,以及投产运行后的环境管理,为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1.2.2工作原则坚持“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建成后的“三废”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规划指标的要求,项目的建设满足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1.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3.1施工期本项目建设期主要施工活动有基础施工、地面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等,对环境要素的影响主要是场地施工扬尘、车辆尾气、施工作业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和建筑垃圾等排放以及生态破坏(建设施工占地、水土流失等)。
由于项目建设具有一定范围和时间,因此,上述影响具有局部性和阶段性特征1.3.2营运期本项目生产运营期主要包括各机组生产期间正常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区域内各环境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以及突发环境事故状态下的环境风险影响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具有长期性1.4评价等级的划分1.4.1地表水环境本工程正常工况下生产过程产生的还原炉冲渣水、烟气脱硫废水、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和其他生产废水处理后可直接回用于还原炉冲渣,不外排水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项目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不定级,仅对项目的废污水不外排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1.4.2环境空气选择SO 2、NO 2、PM 10、镍、铬、铅作为主要污染物,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6则 大气环境》(HJ2.2-2009)规定,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 10%,判定结果为:各污染物中最大占标率污染物为造块机的NO 2,其Pi 为19.17%,D 10%为2614m,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二级1.4.3声环境本项目现有工程厂界周边200m范围内没有村庄等敏感点,与厂界最近的沃中厝受本项目声影响不大,对比建设前后的声级增量小于3dB,项目厂址所在区规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8)关于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本项目噪声评价定为三级。
1.4.4生态环境项目不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与重要生态敏感区,处于一般区域,工程占地总面积为0.61km 2(小于2km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三级表1.4.1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工程占地(水域)范围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面积≥20km 2或长度≥100km面积2 km 2~20 km2或长度50 km ~100 km面积≤2 km 2或长度≤50 km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1.4.5地下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为不敏感,项目类别为Ⅲ类,评价工作等级为Ⅲ级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见表1.4.2表1.4.2 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 I类 II类 III类 本项目敏感 一 一 二较敏感 一 二 三不敏感 二 三 三不敏感,Ⅲ类,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71.4.6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的规定,本项目环境风险等级为二级。
1.5评价范围与环境保护目标1.5.1评价范围1.5.1.1海洋水环境评价范围为厂区以东的盐田港附近海域具体见图1.5-11.5.1.2地下水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上游200m,下游584m,场地两侧292m1.5.1.3环境空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9)要求,考虑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特征,评价范围为边长5.2km ×5.2km范围,取以厂区造块废气排气筒为中心,向东西各延伸2.6k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