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迪厄论知识场域和知识份子.pdf
7页二十一世紀雙月刊 2002年4月號 總第七十期布迪厄 (Pierre Bourdieu) 的文化社會學極為關注知識份子問題布迪厄的知識份子觀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說明,那就是知識場域 (fields) 及其慣習(habitus) ,知識份子的階級和權力特徵,以及知識的自由和知識份子政治布迪厄從文化社會學來研究知識份子,首先是拒絕從預設的知識份子普遍定義來討論知識份子問題他認為,誰是知識份子,哪些可以算作是知識份子的基本特徵或素質,對這些問題的回答本身就包含x不同利益的爭奪回答這些問題,關鍵在於要具備回答這些問題的資格、權威和權力,而這些資格、權威和權力是在不同層次的社會和文化領域中形成和再生的1因此,從社會學研究知識份子,實際上就是研究那些與此有關的社會文化領域,布迪厄稱這種領域為 「場域」 知識場域和場域內慣習布迪厄用文化經濟學來說明場域布迪厄的文化經濟學和自由主義布迪厄論知識場域和知識份子●徐 賁經濟學不同,它強調的不是自由的資本交換,而是不自由的資本交換,也就是那些在特定權力關係支配和影響下的資本生產、流通和再生情況在布迪厄那²,場域指的是由尊卑、高下、優劣等一系列關係構成的專業場所場域是由不同 「位置」 間的客在關係所形成的 「網絡」 和 「建構」 ,這些位置由權力 (或資本) 分配結構所決定2。
形成場域的不同位置間存在x統治和被統治的關係在不同位置上行為者相互爭奪以獲取、積累或壟斷不同形式的資本 (物質、服務、知識、身份、地位等等) 場域就是這些資本生產、流通和佔用的場所圍繞不同類型資本的爭奪也就形成了不同的場域知識 (份子) 場域就是象徵物品生產者 (如藝術家、作家、學者) 爭奪象徵資本的地方,知識份子場域的各種體制、組織和市場都以象徵資本的生產、流通和獲取為其主要特徵在布迪厄那²,場域不僅是解釋文藝創作、學術研究和教育等具體知識場域中文化資本運作的核心概念,它也是把握其他場域的一般結構特徵布迪厄的知識份子觀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說明,那就是知識場域及其慣習,知識份子的階級和權力特徵,以及知識的自由和知識份子政治他認為,誰是知識份子,哪些可以算作是知識份子的基本特徵或素質,對這些問題的回答本身就包含r不同利益的爭奪76人文天地的鑰匙布迪厄的場域分析因此超脫了一般市場分析的限制布迪厄很重視不同場域所共有的 「不變法則」 或 「普遍機制」 布迪厄把場域看成是人們爭奪有價值資源的場所,這種資源就是不同形式的資本當人們相互爭奪有價值資源時,資源也就形成了 「權力的社會關係」 3知識場域中人們爭奪的是文化資源或資本,這和人們在商業場域中爭奪經濟資本,在政治場域中爭奪權力資本形成了區別。
在不同的場域中,人們對甚麼是場域內最有價值的資源這個問題本身就有爭議所以,場域的資本爭奪包括爭奪規定有價值資源的合法性布迪厄強調,儘管現代社會中的不同場域具有相對獨立的自足性和競爭規則,但不同的場域之間存在x可以相互參照的同型性例如,在法國的權力場域和精英高等教育場域之間就存在x 「結構同型」 關係,學校越好,進入權力高層的機會就越大4又例如,在律師和社會階級之間同樣存在x 「同型對應」 關係,律師名位越高就越為上層階級服務5再例如,文化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也有類似的同型關係,從事大眾文化生產者在文化場域中的低下地位與大眾文化消費者遭受精英文化消費者的歧視是一致的6布迪厄用 「慣習」 來解釋存在於不同場域間的同型關係在布迪厄那²,慣習指的是 「不同領域間活動的統一原則」 7,慣習使得不同場域中的行為者表現出相似的 「稟性」(disposition)傾向場域分析的要旨並不在於確定不同場域間全然客觀的區別,因為這種貌似客觀的場域分析定然會將場域和場域成員的行為割裂開來 「慣習」這一概念強調的正是行為者與行為環境的密切聯繫,所以它特別能說明那些不受客在場域限制的跨場域的 「結構同型性」 和 「轉化關係」 8。
在布迪厄的行為理論中,慣習和場域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因為行為就是這二者相互作用的結果在布迪厄那²,慣習所指的不是個體性的、技能性的熟練習慣,而是一種集體性的、持久的、規則行為的生成機制布迪厄強調 「慣習」 一詞的關鍵是 「稟性」 「稟性」 特別能表述 「慣習」 這一概念所包含的意義它首先是指 「起組構作用的行為結果」 ,近似於「結構」 這一概念它還指一種 「存在的方式,一種習慣狀態 (尤指身體) ,特別是指一種趨向、傾向、素質、偏好」 因此,在布迪厄那², 「慣習」 有兩層意思,一是結構,二是傾向9慣習是外部條件結構轉變為自我期待的結果,這一由外轉內的過程也就是社會化的過程在等級化的社會中,不同的社會群體將實際生存可能性內化而形成種種不同的行為傾向 (自我期待、應對方略、行事標準等等) ,這些不同的行為傾向也就是不同的慣習慣習一方面在制約行為,另一方面又在產生行為慣習是行為的結構性限制,但又是行為 (包括觀察、自我期許) 的生成模式布迪厄把知識份子慣習概括為「貴族禁欲主義」 ,與它相區別的是 「及時行樂主義」 的有產階級 (資產階級) 慣習知識份子的貴族禁欲主義 「趨向於最廉價、最嚴格的閑逸活動和嚴肅甚至苛刻的文化行為」 ,換言之,也就是窮高貴。
這種慣習在教師這樣的知識份子那²尤其顯著,這一慣習使得他們可以 「從他們自己的文化資本和空閒時間取得最大的利益,同時盡量減少花費開銷」 像教師這樣的知識份子,他們的 「經濟能力很少能與其趣味要求布迪厄強調,儘管現代社會中的不同場域具有相對獨立的自足性和競爭規則,但不同場域之間存在r可以相互參照的同型性,他用 「慣習」 來解釋這些同型關係慣習是一種集體性的、持久的、規則行為的生成機制布迪厄把知識份子慣習概括為「貴族禁欲主義」 布迪厄論知識77 場域和知識份子相配,這種文化資本和經濟資本的懸殊使得他們不得不成為貴族禁欲主義者 (一種頗為寒酸的盡量不浪費的 『藝術』 生活方式) 」 bk布迪厄所說的知識份子慣習不是本質的,而是相對而言的,不是意志主導的,而是由客觀生存條件形成的對於知識份子的客觀生存條件,布迪厄尤其重視他們文化資本和經濟資本間的矛盾,而這兩種資本又都與現代社會中的權力爭奪有x極為密切的關係知識份子的階級和權力特徵布迪厄區別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的標準是前者佔有寶貴資源的優勢但是布迪厄所說的統治階級的內部還有區別,原因是內部的經濟資本和文化資本分配不均例如,文藝人士、科學研究者和教授等擁有豐富的文化資本,而工商企業家則擁有雄厚的經濟資本,這兩種人之間存在x優劣、上下位置之爭。
布迪厄認為,經濟資本和文化資本間存在x強弱優劣之別,而佔有文化資本的知識份子所代表的實際上是統治階級中 「被統治部分」 ,或者 「權力場域中的被統治一端」 bl就其階級地位而言,知識份子處在既統治又被統治的矛盾地位中他們隸屬於統治階級是因為享有文化資本的權力和優惠他們有力量是因為他們有能力提供或顛覆社會秩序的合法性但是,他們卻不得不受支配政治權力和經濟權力者的統治從根本上說,文化資本對於經濟資本的獨立自足性只是相對的,遠不如精神生活崇尚者所誇大的那麼完美超然儘管知識份子在權力爭奪中扮演x重要的角色,但布迪厄並不認為他們構成一個特別的社會階級某些文化資源確實使知識份子形成了與政治、經濟權力爭奪獨立自足的能力,但這尚不足以形成一種階級基礎在知識份子行為最活躍的場域中 (文藝、科學、教育、司法、企業管理等等) ,文化和經濟資本互動關係多有不同即使在同一場域中,知識份子也有上下、尊卑、優劣的佔位之別這些都使得普遍知識份子階級無法形成布迪厄反對僅僅以階級地位來衡量知識份子的立場和行為他認為, 「一切知識份子之所以為知識份子,首先是因為他們在知識份子場域內佔據x要位」 bm這種要位不一定是顯要,而是有分量。
知識份子乃是在知識場域內有爭奪能力者知識份子場域成員間的爭奪,首先集中在場域內發言的權威性,有了這種權威,就能規定甚麼是場域內具有合法性的文化產品在種種知識份子場域中,上下、優劣、尊卑的位置區分特別重要這種佔位的差別和對立是由文化和象徵資本的不平等關係所造成的bn布迪厄把上下佔位的區分看作是享有尊位的知識份子和他們的挑戰者之間的對立這兩種知識份子的策略間有保守和顛覆的區別布迪厄稱前者為 「正統」 ,後者為「異說」 這兩種知識份子分別以韋伯(Max Weber) 所說的 「先知」 和 「教士」為象徵原型bo布迪厄在這二者間看到的是 「文化創造者」 和 「文化守護者」的區分和對立,前者創造新形式的知識,後者則再生和傳承具有正當性的知識就職業區別而言,這種對立往往存在於教師和研究者之間,也存在於教授和獨立知識份子之間一者力求維護現有的象徵資本,另一者則謀求能取代它的新型象徵資本在種種知識份子場域中,由於文化和象徵資本的不平等關係,造成了上下、尊卑的位置區分布迪厄把上下佔位的區分看作是享有尊位的知識份子和他們的挑戰者之間的對立這兩種知識份子的策略間有保守和顛覆的區別布迪厄稱前者為 「正統」 ,後者為 「異說」 。
78人文天地在藝術家和作家中,教士和先知之別則經常呈現為先行者和新進者之間的對立前者佔據x文化權威的位置,在文化場域中享有相當的位置優勢,後者則正在尋求立足點,以圖崛起布迪厄看到,這種衝突往往具有隔代性,輩份代溝往往也成為既定秩序代表和求變者之間的分野bp布迪厄認為,知識份子並不構成一個統一的整體,在爭奪象徵合法性的鬥爭中,知識份子之間存在x嚴重的等級分歧知識份子的場域內爭奪和場域外爭奪是不同的,這兩種爭奪是在知識份子生產的兩個不同範圍內進行的前者是在同行內部的有限範圍內,而後者則是在大眾文化市場的大範圍中這兩個範圍的區別也是精英市場和大眾市場的區別對於知識份子來說,有限範圍內文化生產和爭奪具有特別的重要性,因為它的關鍵是專業合法性藝術和科學都是非常專門的文化市場,這些文化市場參與者所爭奪的不僅是同僚的認可,而且還是設置標準及合法性的權威bq知識份子場域之所以能獨立於政治、經濟權力場域,能把自己與它們相區別,全在於其掌握了自設標準和合法性的能力在布迪厄那², 「區分」 是一個重要的概念區分不僅是知識份子場域與政治、經濟場域保持距離、確定獨立性的手段,而且更是知識份子場域內變動的根本動力。
知識份子爭求個別特性的要求尤為強烈,對於知識生命來說,沒有特色就意味x不存在, 「要存在就得有區別,也就是說,佔據特定的、與眾不同的位置」 br求特色,也就是佔位這是知識事業的根本利益所在因此,布迪厄指出,在知識份子的世界²,一個人所佔的位置與他的事業利益是息息相關的誰佔到好位置,誰就容易發表著作,得到好評,被人引用,贏得獎項,在學術機構中得以升遷、身據要津、享有領導地位等等這種場域內利益之爭就是場域內政治方法、理論往往是知識份子場域內政治角力最得力的武器運用新方法和新理論,這並不是甚麼超然於實際利益爭奪的純學術行為, 「理論、方法和觀念看上去是對科學發展的貢獻,但也是 『政治』 手段,目的是為了建構、恢復、加強、保護或者改變象徵統治關係的現有結構」 bs知識的自由和知識份子政治儘管布迪厄對知識份子的社會文化分析明顯地側重於結構體制限制、資本轉換和利益爭奪,但他並沒有忘懷自由這個與知識份子不可分割的問題布迪厄堅持知識的自由,但他並不認為這種自由表現為完全的超脫或全方位的介入他認為,自由是一種人類在歷史實踐中形成的價值,而這一價值的最高表現便是科學 (特別是「社會學」 ) 在布迪厄那²,科學的自由有兩個表現,一是科學本身可以成為一種不受政治、經濟限制的獨立思想活動,二是科學實踐可以成為一種不受政治干擾的、具有獨立政治作用的社會行為。
從理論上說,這種類似科學主義的自由觀並不具充分說服力,因為布迪厄自己就在不斷提醒人們,科學行為有自身的利益,並不中立,科學場域也不可能完全獨立於政治權力場域在這種情況下,又怎麼可能出現完全自由的社會科學或知識份子?布迪厄指出,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