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贸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2)(天选打工人).docx
6页20XX年度香港佳琦薪酬管理制度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佳琦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 目的1. 规范公司的薪酬管理和标准2. 科学、公正的确定员工薪酬,建立起以激励为导向的薪酬体系3. 员工薪酬与公司效益及个人绩效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第三条 原则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和合法性的原则1. 公平性指公司员工所获得的薪酬应与对企业做出的贡献成正比,即与其岗位价值相匹配2. 竞争性是指与所在地区行业或同等规模的企业之间相比较,公司的薪酬标准要有吸引力3. 激励性是指在薪酬设计上,考虑适当拉开各级别、各岗位的薪酬水准差距,以真正体现薪酬的激励效果,从而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主动性4. 合法性是指公司的薪酬制度符合现行的法律第四条 薪酬内容与结构1. 非业务类薪酬组成部分1) 基本薪酬部分:基本工资2) 年度绩效薪酬部分:年终分红3) 附加薪酬部分:各项补贴2. 业务类薪酬组成部分1) 基本薪酬部分:基本工资、提成2) 年度绩效薪酬部分:年终分红3) 附加薪酬部分:各项补贴 3. 不同岗位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组合,详情如下表一所示:表一岗位分类基本工资提成各项补贴年终分红总经理非业务类√√√人资经理√√√财务经理√√√业务部门经理 业务类√√√√业务员√√√采购√√船运√√√单证√√√第五条 基本工资部分1. 基本工资标准1) 总经理:分三档,分别为月薪12000元,15000元和18000元,其中70%每月正常发放,30%考核工资每半年考核发放一次。
2) 人资经理:分四档,分别为月薪6000元,8000元,10000元和12000,其中70%每月正常发放,30%考核工资每半年考核发放一次3) 财务经理:分四档,分别为月薪6000元,8000元,10000元和12000,其中70%每月正常发放,30%考核工资每半年考核发放一次4) 业务部门经理:分四档,分别为月薪6000元,7000元,8000和9000元,按月固定发放5) 单证员:分四档,分别为月薪4000元,5000元,6000元和7000元,按月固定发放6) 业务员:分四档,分别为月薪3000元,4000元,5000元和6000元,按月固定发放7) 船运员:月薪2000,按月固定发放8) 采购员:月薪2000,按月固定发放2. 标准的核定各职级标准,由佳琦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定,总经理做最终审核3. 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的标准按年度核定并考核发放,年度内不予调整;经理职级以下基本工资标准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调整第六条 提成制度部分1. 业务部门经理提成完成业务的净利润的20%记为提成,即完成所有业务收入减去所有业务成本花费2. 业务员提成完成业务的单笔净利润的20%记为提成,即完成单笔业务收入减去单笔业务成本花费。
3. 采购提成1) 若单笔采购业务采购额发生价格差,且价差产生利润时,所发生单笔业务净利润的2%作为采购提成,无吨位提成2) 若单笔采购业务采购额没有发生价格差或无法产生单笔业务利润时,按照热轧0.5元/吨,冷轧1.0元/吨,记为提成4. 单证提成完成单笔业务净利润的2%作为单证提成5. 船运提成按照热轧0.5元/吨,冷轧1.0元/吨,记为提成6. 提成预留机制 第七条 年度绩效薪酬部分1. 年终分红年度净利润=【全年销售额-采购成本—全年月度应发工资总额-银行费用-佣金-差旅费-通信费-招待费-参展费用等其他业务相关费用】1) 年终分红的发放必先满足a) 年度净利润达成或超额达成年度预期值b) 年度战略目标的达成2) 年终分红的发放采用“季度考核,累计核算,年终发放”的形式,由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决定按季度绩效考核累计,年终一次性发放3) 由总经理和董事长根据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年终分红的总额 其中总经理为总额的15%,余下人资经理、财务经理和业务部门经理均为总额的5%4) 若当年度近利润持平或出现负增长时,由总经理和董事长根据情况调整分红的总额,最后由总经理执行颁发2. 年度优秀奖年度优秀奖的评选和发放由佳琦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实施,总经理审核评定。
第八条 试用期工资1. 所有员工的试用期统一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核评定,对其试用期时间做出适当增减试用期时间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2. 试用期工资一般为该岗位所属级别工资的80%,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3. 特殊岗位薪酬标准按照协议执行4. 其它情况参见公司有关规定第九条 临时工作人员和兼职特约人员薪酬1. 兼职特约人员,指与公司拥有较长时间合作关系的特殊人才临时工作人员,指与公司签署临时劳动合同的人员2. 薪酬的确定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采用劳务费形式发放,签署劳务合同3. 薪酬的形式视不同情况可以采取按月固定工资制或特定项目提成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具体薪酬薪酬方式由总经理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审核决定第十条 工资的支付1. 工资支付时间为每月15日,以人民币支付,若遇支薪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2.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1) 个人工资所得税2) 社会统筹保险及实业保险费用3) 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4) 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5) 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3. 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4. 下列情形有由员工本人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人资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其本人在15天内持申请到财务部一次性结算工资。
1) 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2) 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因个人原因对公司经济、形象或发展造成巨大损失者3) 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第十一条 附加薪酬部分1. 福利、津贴1) 生日补贴a) 对当月过生日的员工,予以100元现金补贴,此项适用于所有人员,包括试用期员工2) 交通补贴a) 总经理以及经理级别,补贴300元b) 业务员以及员工,补贴150元c) 此项补贴,适用于在外租房员工,不包括享受公司宿舍者3) 住房补贴(上海户籍以外的享受)a) 总经理以及经理级别,补贴500元b) 业务员以及员工,补贴300元c) 此项补贴,适用于在外租房员工,不包括享受公司宿舍者4) 通讯补贴a) 总经理以及经理级别,补贴300元b) 业务员以及员工,补贴200元c) 此项补贴,在贴补限额内采取实报实销制度,在贴补额度外的,以贴补额度为准2. 社会保险规定1) 参保范围参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险种2) 参保标准投保基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制定统一标准,每年进行调整;企业和本人分别承担的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附则1. 本制度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有人力资源部附则解释2. 本规定从2011年6月1日起开始实行,自本制度实行之日起原有有关工资管理制度或规定停止使用。
3. 若本制度与其他制度有相抵触的条款,以总经理裁定结果为准香港佳琦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二零XX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