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饭店转让合同4篇.docx
12页饭店转让合同4篇 饭店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鄂尔多斯盐业公司鄂尔多斯盐业合同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该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鄂尔多斯盐业公司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 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人为有可能所发生一切事故,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 期: 乙方签字: 日 期: 饭店转让合同 篇2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新港假日D8的鑫港海鲜坊转让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其中百氏冷藏柜归百氏厂家所有,乙方在返还百氏厂家在无任何损坏的下,厂家返还乙方20XX元使用押金)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总金额为8万人民币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第一次支付6万人民币余下的2万在20XX年1月23日以前全部支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支付第一次6万人民币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鑫港海鲜坊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 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鑫港海鲜坊与房主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另与房主签订协议。
2. 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将所有20XX年到20XX年度所有暖气费水费电费交清至鉴定合同当日将原鑫港海鲜坊的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将过户乙方的法人甲方从鉴定合同当日不再承担法人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前(截止20XX年12月25日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鑫港海鲜坊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饭店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 (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 ****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该***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饭店转让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XX市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深圳政府的规定及行为,甲方将负全部责任甲方必须全部负责为乙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甲方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垃圾处理服务人员”他们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甲方准备一份其指派的专职服务人员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须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给乙方的管事部经理每两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每天的值班时间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将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自己的员工,每天从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员工在垃圾房内清理垃圾,每天清运垃圾的时间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要时刻听从乙方管事部经理、其助理或当值负责人的管理,并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乙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5、在乙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清洁卫生工作时,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XX市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对于将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员,甲方要提供他们的登记照(两张),身份证和完整的人事资料此外,每个甲方的指派服务人员必须交有效健康证,以证明他们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问题 7、如甲方指派人员不具备第6项要求,这些人员不可以在乙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项条件的人员替代 8、对于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甲方必须为他们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9、甲方必须承担垃圾处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堆放、运输、处理管理和其它),这些过程与清洁乙方垃圾房里的垃圾相关甲方处理全部垃圾时,必须严格遵照深圳环卫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不负责酒店任何装修垃圾) 10、乙方员工不得擅自售卖酒店承包给甲方范围内的垃圾及废品。
乙方负责给甲方水、电清洗垃圾房,房内外地面、墙壁、地沟、天花、窗户等环境设备乙方垃圾房的灭蚊、灭鼠工作、药物由乙方提供服务 11、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辖区的甲方人员,当他们履行其职责时,甲方必须保证指派的人员守时、忠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处理垃圾时,如果甲方指派人员发现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无论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员都必须及时归还给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里规定的可卖垃圾外,任何情况下,甲方指派人员都不准从乙方管辖区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发现甲方指派人员正在拿乙方物品,而这些物品并不属于可卖垃圾范围,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xx-4000元(人民币)的罚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员有严重过失,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会退还甲方按规定已预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过失情节的轻重程度将以酒店“员工手册”为标准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当值时必须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保安及卫生的规章制度 16、甲方必须按此合同规定的次数及时清运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运输车必须凭乙方保安人员(或其指派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出入通行证出入乙方管辖区域。
17、此项协议中所有费用将由甲方负责,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缴交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任何违例事故,协议期满时退还给甲方甲方应于每月十日前按时向乙方缴纳该月管理费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18、由乙方从其管辖区各处收齐合同第19条规定的全部可卖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9、以此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要求为前提,乙方在此声明:下列物品属于“或卖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类剩菜剩饭等(乙方不再使用) 各类纸包装及空盒(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铝、锡制盒或罐(乙方不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