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责任承诺书4篇.docx
12页精品文档. 责任承诺书4篇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帐;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中学家长安全教育监护责任承诺书 为切实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安全教育与监护责任承诺书,望家长全力合作,强化教育管理,担负起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与管理,及时掌握子女在校或在家的思想行为动态 3、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饮食、用电、用气、防火、防骗、防盗、防抢、防暴、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为动态,杜绝子女利用节假日私自或结伴进入不安全场所(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室、吧、江河湖海、深山沟涧等)活动,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5、禁止子女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禁止子女驾驶机动车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对子女早恋、旷课、逃课、吸烟、喝酒、夜不归宿等不良现象应严加管束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家长应教育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中途离校的,家长或学生应向班主任或值日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签名批准后,学生方可离校子女不听教育,未经请假离校或私自旷课、逃课、翻墙出校而在校外引起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和纪律管理工作。
装饰装修公司施工防火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保障宏府大厦业主和使用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并结合大厦实际情况,特制定任何装饰、装修公司在大厦内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责任承诺书: 1.凡在大厦的任何部位因装饰、装修需动火施工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大厦物管部办理临时动火申请手续 2.承担施工动火的单位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前向大厦安保部领取《临时动火申请表》,详细填写动火事由,动火部位装修施工动火的起止时间及范围,采取的防范措施,并经大厦安保部审批同意,领取《装修动火许可证》,并将此证张贴于装修单位或业主外门明显处 3.装修施工动火前要认真清理现场及周围的可燃和易燃物品,并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可租赁) 4.现场开始施工动火前,必须经大厦安保部消防主管对现场的防火措施进行验收后,方可施工 5.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大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动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违章操作用电 6.在装修施工作业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大厦消防安全监控中心 7.装修施工动火的单位或个人凡违背承诺书条款,并造成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贪依法追究其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责任承诺书 以下安全责任承诺书由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站为大家整理提供,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省、市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作为 (以下简称厂方)的承包商/供应商/外包方等服务方,为确保给厂方提供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我单位保证承诺遵守以下安全责任规范: 一、 遵守国家现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安全要求 二、 完善的内部安全保障措施: (一)我单位内部建立健全了安全消防等管理制度,能够做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 (二)我单位为厂方施工作业和提供服务期间按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质量、安全等相关资质 (三)我单位在厂方施工作业和提供服务期间按国家安全标准要求本国相关的安全消防设施和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的设备设施(包括消防、用电、设备安全、劳动防护措施)保证符合国家消防标准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相关费用自负 三、 遵守厂方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 (一) 派入厂方工作人员没有劣迹或犯罪经历 (二) 进入厂方工作人员应至少提前2日将名单提交厂方负责人,厂方统一办理工厂出入证方可出入服务区域。
(三) 所有人员不携带香烟及火种进入厂方生产车间和施工现场 (四) 进入厂方工作人员遵守厂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禁酒后进入海尔集团各单位,不擅自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区域,无工作时不在区域内逗留,不违章冒险作业,不进入危险区域 (五) 进入厂方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安全标志安全行驶,不准高鸣喇叭、超速行驶等 (六) 现场施工安全责任 (七) 现场施工包括设备安装、维修、维保、加工以及建筑施工、修缮等,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厂方确定的标准施工,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检查和全程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监护到位 (八)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足够的消防应急器材,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九) 设备安装、维修、维保、加工等安全资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特种行业作业具备相应资质,没有弄虚作假现象或转包给没有安全资质的单位施工 (十) 现场施工如有明火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易燃易爆品作业应提前办理特种作业许可证,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张贴安全警示标志,设立专人安全监护,配发相关作业安全防护用品,清理现场周围无易燃物后,方可施工作业 (十一) 在未交接验收给厂方的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配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安全施工检查和监理工作,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后方可施工。
(十二) 建筑工程、装饰工程、设备设施的改造等工程项目,须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在施工前进行保证图纸经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工程竣工时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十三) 工程项目及设备设施在试运行期间,施工单位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 场监护运行,以便事故应急处理和故障维修,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 车辆运输安全责任: (一) 运输车辆营运证件齐全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行驶 (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和装卸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必须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防静电等安全措施到位 (三) 运输车辆在装卸或暂存期间必须有专人在现场进行监护,禁止在厂区内过夜存放 五、 原材料、零部件、设备、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一) 危险化学品必须提供技术说明书并保证通过相关安全认证 (二) 为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