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继续派出我院名中医谢国材主任工程师赴港开展中.doc
12页汕大医肿瘤医[2014]24号汕头高校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差旅费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差旅费管理,推动厉行节约,反对奢侈,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心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方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方法>的通知》(粤财行〔2014〕67号),结合我院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其次条 本制度所指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第三条 我院员工因公出差必需事先填写出差审批表并办理审批手续,出差审批表为报销差旅费的必要原始凭证,未能办理出差审批手续者,计财科一律不予报销其次章 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五条 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平安的前提下,应当以经济便捷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如下:交通工具职务火车(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正、副院级领导、院长助理、被聘任的正高职称人员(包含内聘)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票报销被聘任的副高职称人员(包含内聘)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票报销其他人员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凭票报销第六条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限制,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能乘坐飞机,假如因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公务紧急需乘坐飞机,事前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经院长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否则不予报销第七条 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第八条 乘坐飞机的,机场来回市区机场大巴(或地铁)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三章 住宿费第九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款待所,下同)所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条 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内凭票据实报销。
具体标准如下:职务住宿标准(单位:元/天)正、副院级领导、院长助理、被聘任的正高职称人员(包含内聘)490其他人员340备注: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更明显的城市(例如:广州广交会期间),由出差人供应宾馆提价标准明细并进行说明,由主管院领导审批,据实报销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以内,选择平安、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凭据报销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十二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伙食费用赐予的适当补偿,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内省外同一标准,每人每天100元第十三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院领导超过定额包干每人每天80元以上实报实销(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其他人员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由我院派专车、接待单位或相关单位免费供应交通工具的不发放),每人每天80元,不再报销市内公交车票和出租车票第十四条 到外地参加项目合作,借调等人员(半个月以上)只发给来回各一天的市内交通费,出差期间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第十五条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支配用餐或供应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参加会议和培训期间由举办方按规定统一支配的除外第五章 会议、培训、实习、借调等的差旅费第十六条 我院员工到汕头市区以外参加会议和培训班,凭会议通知或主办单位证明、邀请函和差旅费的相关发票报销主办方在收取的会务费内统一支配食宿的,参会人员不得报销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不予发放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会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依据差旅费规定报销;我院员工参会期间自行支付食宿费用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依据差旅费规定标准报销除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或经物价部门批复同意的强制性培训项目外,我院员工原则上不得参加要求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或培训确有须要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并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凭会议或培训通知及住宿费发票回所在单位报销差旅费第十七条 到汕头市区以外实(见)习、挂职熬炼、科研合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依据差旅费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每人每天发放40元,如对方单位供应了住宿,则不再报销住宿费;对方单位没有供应住宿的,住宿费在标准内凭票报销我院人员外出进修,原则上应在进修接收单位供应的宿舍住宿。
如进修接收单位的确不能供应住房,需有进修单位证明进修前应向分管领导汇报住宿状况,符合租房条件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在申请表上注明房租按下列标准凭发票报销:单人进修或男、女进修人员为单数,省会和其他经济较发达城市每人每天上限80元,其他城市每人每天上限50元,同性别进修人员为双数并在同一地方进修的,省会和其他经济较发达城市每人每天上限40元,其他城市每人每天上限30元进修期间伙食费用赐予的适当补偿,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依据差旅费规定执行;在进修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每人每天发放40元,援藏、援疆干部的生活待遇依据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我院职工被选调(抽调)到省厅等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的,按以下规定报销差旅费:(一)报到或返程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我院的差旅费补助标准回我院报销二)在选调或外出担当专项工作期间,每人每个工作日发放伙食补助费40元,该补贴如选调(抽调)单位予以报销,则我院不再报销相关费用,如选调单位未予报销,则由我院报销第六章 工作人员调入、探亲的差旅费第十九条 办理调出的工作人员不发派遣费,新调入的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开支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同居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需赡养的家属,伴同调动时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均按一般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标准报销。
二)夫妇双方都是工作人员而又同时调动的,其交通费、住宿费可按职务高的一方的标准报销三)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四)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不分工作人员和家属,每人在不超过500公斤的范围内按实支报(其中生活上、急需的物品,每人可在50公斤的范围内托运快件)超过部分由个人自理个人的书籍、仪器运费,可在以上限量以外凭据报销行李、家具等包装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可以运用集装箱托运行李、家具等但是,报销的金额应以上述规定行李重量的运费为限,超过部分由个人自理集装箱内如装有个人的书籍、仪器,其运费无法分开计算的,不得作为限量之外报销五)被调动工作人员的伴同居住家属,应与工作人员同行,短暂不能同行,经调入单位同意后,可暂留原地,以后迁移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伴同居住家属,依据规定,经批准迁到被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调入单位发给其次十条 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中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中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规定》中探望父母的待遇其次十一条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已婚职工探望分居的配偶,每年度可报销一次直线来回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可报销一次直线来回交通费用,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其次十二条 工作人员应在寒暑假期间探亲职工退休、退职后不应再享受国务院规定的职工探亲假待遇其次十三条 工作人员探亲来回城市间交通费,按下列标准开支:(一)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卧铺费二)乘轮船的,报三等舱位费三)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的,凭据报销,但出租机动车辆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四)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火车硬席卧铺费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五)探亲人员运用个人交通工具的,城市间交通费一律不予报销探亲期间,个人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次十四条 工作人员探亲来回途中住宿费,按下列标准开支:(一)限于交通条件,必需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不分职级,可凭据报销一天在340元的限额内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个人自理。
二)连续乘长途汽车及其民用交通工具,夜间停驶必需住宿的,不分职级,可凭据报销一天在340元的限额内的住宿费三)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塌方道路受阻,洪水冲垮桥梁)造成交通短暂停顿,其等待复原期间的住宿费,不分职级,可凭据报销一天在340元的限额内的住宿费第七章 探讨生差旅费其次十五条 探讨生(含在职探讨生)因公出差或参加学术会议,按我院一般工作人员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途中每天补助50元,到达目的地后不予补助在职探讨生运用本人的课题经费者,按相应在职人员的标准办理其次十六条 探讨生(含在职探讨生)经批准到外地做课题,按我院一般工作人员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途中每天补助40元,到达目的地后不予补助在职探讨生运用本人的课题经费者,按相应在职人员的标准办理第八章 报销管理其次十七条 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立刻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供应出差申请表、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出差审批手续如下:(一)院长出差由书记审批,书记出差由院长审批,副院长及院长助理出差由院长审批,副书记出差由书记审批,并报院长办公室二)我院员工出差由主管科室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审批三)参加学术会议,由主管科室负责人、科教科及主管院领导审批。
参加一般工作会议,凭上级主管单位的会议通知及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自己参加的,由主管院领导审批,并报院长办公室其次十八条 我院员工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次十九条 工作人员办理报销时,应供应以下有效凭据:(一)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包括出差期间的火车车票、轮船船票、飞机机票(附上行程单及登机牌),汽车车票等二)住宿费票据,包括出差期间的住宿票发票三)其他相关票据,包括出席会议的会议通知、邀请函及会议费(会务费)发票;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第三十条 为降低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削减现金流淌,出差人员按以下要求办理差旅费借款手续:(一)出差人员办理借款应依据出差地点、天数、人数等因素合理预料借款金额对超过限额的借款,财务人员有权调减二)差旅费借款实行“前账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管理,出差人员前次借款未清的,本次不再预借款三)预借差旅费的出差人员返院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还款手续逾期不还款的,从其工资中干脆扣还借款。
第三十一条 出差自带交通工具应当从严限制运用我院车辆、租用社会车辆出差的,报销时必需供应完整的行程记录,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