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旅行社导游年审工作交流.docx
2页2022年旅行社导游年审工作交流 各旅行社: 为了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的管理,提高导游服务水平,推动导游年审工作顺当进行,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参照《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年度导游年审工作的通知》(川旅发[]176号)文件要求,经讨论,我局定于年3月1日至3月25日开展全市导游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旅行社于2022年3月20日以前将本社持证导游员IC卡上报市旅游局作年审记录对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我局将上报省旅游局核消其IC卡上的遗留分值,重新输入初始分值 一、导游年审以考评为主考评的主要内容为:导游年度执业状况、扣分状况、接受行政惩罚状况、游客投诉状况以及年审培训考核状况 二、考评等级分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一)通过年审本年度通过市旅游局考评的;上一年度未参与年审且未执业的导游,由所在旅行社出具本年度未执业证明的可予以通过年审 (二)暂缓通过年审本年度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市旅游局临时保留其导游IC卡,并出具保留证明,10日内通报导游人员所在的登记注册单位。
待通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培训和整改后,持培训合格证明和导游IC卡到市旅游局作年审记录,方可重新上岗 (三)不予通过导游一次扣分达10分的不予通过年审市旅游局临时保留其导游IC卡,并出具保留证明,10日内通报导游人员所在的登记注册单位待下年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持培训合格证明和导游IC卡到市旅游局作年审记录,方能连续从事导游业务 三、年审期间遗失资格证或导游IC卡的在参与年审的同时应尽快到市旅游局办理遗失补办手续,待取得新证后再作本年度年审记录若不补办者视为未参与年审,作不予通过年审处理在此期间市旅游局将不予办理停职或跨市州旅行社调动手续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