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房装修合同(15篇).doc
97页新房装修合同(15篇) 新房装修合同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 余美水 住所 宜宾市南岸路源街3号 联系 13056648038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责任人 刘国林 联系 18990966226 开户行: 宜宾市翠屏区农村商业银行油库分行 帐号: 8815011070411626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宜宾市下江北国际青年城小区2幢一单元3楼3号 2、形式结构 平 层式 三 室 一 厅 一 厨 一 卫 3、工程承包方式: 全包 4、工程期限 60 天 开工日期 20__ 年 11 月 20 日 竣工日期 20__ 年 元 月 20 日 5、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万 元首付 拾万元 , 叁拾万 第二次付元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
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8、施工范围: 1、四个房间(两个卧室、一个客厅、一个书房,四壁贴日本进口墙纸,其余公共地段刷美国大班漆,地面铺设80__80的瓷砖,打地脚线,要求平整;客厅临街面用12公分以上双开玻璃门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__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__30的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__30瓷砖,要求平整水、电、气、管线及安装,管线必须是目前市场上最高端产品露台76平米要求修建简易休闲厅3间,采用12公分以上玻璃墙 9、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15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10、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新房装修合同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 巷号 楼层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备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 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 :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新房装修合同3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北京龙翔天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北京龙翔天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___墙面隔断、卫生间拆除、吊顶、墙地砖、防水、水电路敷设、木作产品、拆改项目等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合同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1.5 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内乙方包工包料 1.6 工程结构: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310平方米(以此面积为准,不因实测变更作调整)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约定标准: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