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工地营销管理资料:第一章 员工管理篇 J医疗及困难家庭互助条例和表格.doc
3页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条例一、为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自力更生的伟大精神实现“我无困难我帮人,我有困难人帮我”的最终目标总公司设立医疗和困难家庭联合互助基金会资金来源按“职工出一点、公司拨一点”的办法筹措经费,实行“工会牵头、党政重视支持、企业统一筹集、职工自愿参加”的工作原则1、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基金来源:每人每年120元的会费,总公司拨付的每年50000元基金费和各公司、部门的违规处罚金收入2、交费方法与时间:基金会费每年一次性交纳,一经交纳不再退还员工基金会费由各公司代收后再交纳总公司,交费时需附参加人员名单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生、失效时间: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基金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以基金会费交纳到帐日期的下一个月1日开始生效至其所交基金会费期满时失效4、享受补助人员:参加基金会并在公司或部门内任职的员工5、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金补助申请方法与补助条件及标准:①申请方法:因本人或爱人和子女生大病或其它自然灾害造成家庭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或部门核实符合补助对象的,生病凭县级以上医院发票、病历卡、自然灾害凭乡镇、街道一级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报总公司领导和工会审批;②补助条件:本人生病扣除各类医疗保险已报销部份后自理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者,爱人和子女扣除各类医疗保险已报销部份后自理医药费10000元以上者,受自然灾害损失20000元以上者;③补助标准:本人生病凭相关证明补助50%医疗费,最高不超出10000元/年;爱人和子女生病凭相关证明补助30%医疗费,遭受自然灾害凭相关证明补助10%损失费,爱人和子女生病和自然灾害损失最高补助限额10000元/年。
二、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条例在各公司部门的发布贯彻责任人为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对按照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条例执行的公司和参与基金会的员工(以上报表格和到款情况为依据),由总公司基金会按照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条例给予补助没有上报表格的公司和部门,如总公司收到员工的申请补助报告,经查证属于非本人不愿参加基金会的员工,总公司基金会将给予《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条例》的50%补助,该补助费用由分公司或部门总经理个人承担,在工资或奖金中扣除,对自己本人不愿参加互助基金会的员工,总公司基金会一律不给予补助三、各公司、部门的员工违规罚金没有按照公司管理条例将50%罚金汇入总公司困难家庭互助基金账户的公司、部门,按未贯彻落实论处,员工符合补助条件时给予补助,其补助费用由该公司或部门负责人承担四、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基金单独设立帐户,建立台帐,专款专用,财务帐目每年公布一次,由总公司工会监管并接受职工代表监督当年互助基金收支如有余额转入下一年度附:《公司员工参加医疗及困难家庭互助基金会登记表》一份 公司员工参加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基金会登记表姓名岗位身份证号码愿意参加签名不愿意参加者签名签名日期 备注:该表格原始稿由当地财务负责保管,上报总公司的表格通过管理中心上报。
登记负责人总经理签名: 登记汇总保管人财务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