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楼勤奋敬业青年教师奖实施办法(修订).doc
3页北楼勤奋敬业青年教师奖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则为了支持莆田学院事业的发展,新加坡华侨黄日昌先生特设立“北楼勤奋敬业青年教师奖”,下简称“青年教师奖”第一条 根据黄日昌先生意愿,建立此项奖励旨在鼓励教学和科研工作上取得突出成就的莆田学院优秀青年教师,促进优秀青年业务骨干的成长第二条 “青年教师奖”每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人数为10名,发给奖金和奖状,每人奖金6000元第三条 “青年教师奖”奖金由黄氏教育基金会北楼教育基金提供第二章 申请条件第四条 奖励人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2、在申报当年7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3、在校内从事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受聘讲师及以上教师职务,侯选人若未受聘高级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4、在教学上取得同行公认的好成绩,并在教学改革方面具有创新性构想至少系统讲授过一门所从事专业的主干课程(核心课程),教学效果好,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已结题;5、在科研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并具发展潜力对所从事学科领域某一方向已有系统的研究,取得成果达到下面条件之一:在学校规定B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A级)且主持地厅级科研项目或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二)、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四);在学校规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EI、SSCI收录)且主持过地厅级科研项目或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二)、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四);获授权职务专利3项(其中至少有1项发明专利)且主持或承担科技课题2项(包括横向课题,其中至少主持1项);获市厅级科技奖或科研成果一等奖项(排名第一)或省部级科技奖或科研成果奖项(排名前二)或国家科技奖或科研成果奖。
以上学术论文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而授权专利指申请人排名第一6、已获过本奖励且符合本条前3款者,若近年业务特别突出也可再次申报;符合本条前3款,若第4和第5款有1款特别突出者也可申报第三章 申报程序第五条 侯选人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专业院、系、部、所、室、中心在公开选拔的基础上推荐产生,也可由个人提出申请、经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直接推荐产生被推荐人填写《北楼勤奋敬业青年教师奖申报表》,并按规定要求提交各有关材料推荐单位或推荐人要对上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第六条 申报材料送交校人事处,由北楼教育基金理事会会同校人事处负责受理每年申报受理时间为7月10日-20日第四章 评审与表彰第七条 北楼教育基金理事会成立“青年教师奖”评选工作小组,成员由北楼教育基金理事长、人事处、教务处和科研处等部门负责人担任青年教师奖”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奖励人选建议方案第八条 基金会聘请同行专家对奖励人选进行评议,投票决定获奖人选第九条 莆田学院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奖励人选第十条 经公示后,莆田学院发文公布评选结果第五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与“勤奋敬业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有关规定自即日起废止。
第十二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黄氏教育基金会北楼教育基金理事会 黄氏教育基金会北楼教育基金理事会 2015年7月10日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