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增值税纳税筹划实务.ppt

14页
  • 卖家[上传人]:qt****68
  • 文档编号:54129535
  • 上传时间:2018-09-08
  • 文档格式:PPT
  • 文档大小:486.50KB
  • / 14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增值税纳税筹划实务,,2018/9/8,商场“满就送”促销方式的纳税筹划,所谓的“满就送”促销活动,是指消费者购物达到一定金额,商场就送商品或礼券,或打折销售或给以现金返还的一中促销营销活动商场促销让利的方式有很多,单就“满就送”来说,不同的送法,其税收负担也不一样,到底选用哪一种更省税呢?下面对商场的各种“满就送“促销活动进行分析:,2018/9/8,【案例】,某大型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假定每销售100元商品,其平均商品成本为60元年末商场决定开展促销活动,拟定“满100送20”,即每销售100元商品,送出20元的优惠具体方案有如下几种选择:1、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送8折商业折扣的优惠;2、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赠送折扣券20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代币结算);3、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另行赠送价值20元礼品;4、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返还现金“大礼”20元;5、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送加量,顾客可再选购价值20元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总价格不变2018/9/8,方案一:满就送折扣,这一方案企业销售100元商品,收取80元,只需在销售票据上注明折扣额,销售收入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假设商品增值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应纳增值税=(80÷1.17)×17%-(60÷1.17)×17%=2.90(元); 销售毛利润=80÷1.17-60÷1.17=17.09(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7.09×25%=4.27(元); 税后净收益=17.09-4.27=12.82(元)。

      2018/9/8,方案二:满就送赠券,按此方案企业销售100元商品,收取100元,但赠送折扣券20元,则顾客相当于获得了下次购物的折扣期权,商场本笔业务应纳税及相关获利情况为: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元);销售毛利润=100÷1.17-60÷1.17=34.19(元);应纳企业所得税=34.19×25%=8.55(元);税后净收益=34.19-8.55=25.64(元)但当顾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时,商场就会出现按方案一计算的纳税及获利情况,因此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二仅比方案一多了流入资金增量部分的时间价值而已,也可以说是“延期”折扣2018/9/8,方案三:满就送礼品,此方案下,企业的赠送礼品行为是有偿赠送行为,不应视同销售行为,不应计算销项税额(其实礼品的销项税额隐含在企业销售满100元的商品的销项税额当中,只是没有剥离出来而已因此对于礼品的进项税额应允许其申报抵扣,赠送礼品时也不应该单独再次计算销项税额);但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要计算企业所得税,不过礼品是外购的,其销售收入和成本都是采购成本12元,相关计算如下:,2018/9/8,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12÷1.17×17%=4.07(元);税法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

      为保证让利顾客20元,商场赠送的价值20元的商品应不含个人所得税额,该税应由商场承担,因此赠送该商品时商场需代顾客偶然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20÷(1+20%)×20%=3.3(元);销售毛利润=100÷1.17-60÷1.17+12÷1.17-12÷1.17=34.19(元);应纳企业所得税=34.19×25%=8.55(元);后净收益=34.19-8.55-3.3=22.34(元)2018/9/8,方案四:满就送现金,商场返还现金行为亦属商业折扣,与方案一相比只是定率折扣与定额折扣的区别,相关计算如下: (在这种情况下,所赠送的现金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应交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元);应交个人所得税=20÷(1+20%)×20%=3.3(元);销售毛利润=100÷1.17-60÷1.17=34.19(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34.19×25%=8.55(元);企业利润=100÷1.17-60÷1.17-20-3.3=10.89(元);税后净收益=10.89-8.55=2.34(元)2018/9/8,方案五:满就送加量,按此方案,商场为购物满100元的商品实行加量不加价的优惠。

      商场收取的销售收入没有变化,但由于实行捆绑式销售,避免了“无偿赠送”之嫌,因而加量部分成本可以正常列支,相关计算如下:,2018/9/8,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12÷1.17)×17%=4.07(元);销售毛利润=100÷1.17-60÷1.17-12÷1.17=23.93(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3.93×25%=5.98(元);税后净收益=23.93-5.98=17.95(元)在以上方案中,方案一与方案五相比,即再把20元的商品(成本是12元)作正常销售试作相关计算如下:应纳增值税=(20÷1.17)×17%-(12÷1.17)×17%=1.16(元); 销售毛利润=20÷1.17-12÷1.17=6.84(元);应纳企业所得税=6.84×25%=1.71(元); 税后净收益=6.84-1.71=5.13(元)2018/9/8,评价,按上面的计算方法,方案一可最终可获税后净利为(12.82+5.13)=17.95元,与方案五大致相等若仍作折扣销售,则税后净收益还是有一定差距,方案五优于方案一。

      且方案一的再销售能否及时实现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还得考虑存货占用资金的时间价值综上所述,商场“满就送”的最佳方案为赠送折扣券的促销方式,其次为赠送礼品方案,再次为“满就送加量——加量不加价”的方式和,最后是打折酬宾,而返还现金的方式为不可取2018/9/8,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维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销售免税药品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A.14.73万元 B.12.47万元 C.10.20万元 D.17.86万元,2018/9/8,,WPS Office,Make Presentation much more fun,@WPS官方微博@kingsoftwps,谢谢观看,。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