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世纪中期以前皖北小农家庭的生计——以凤台县为中心 .doc
9页社会其它相关论文-19世纪中期以前皖北小农家庭的生计——以凤台县为中心 摘 要:本文通过考察以凤台县为中心的小农家庭生计,揭示了19世纪中期皖北衰落、至贫的深层原因关键词:19世纪 皖北 小农 生计19世纪中期,太平天国、捻军相继起事,兵灾匪患夹杂其中,承平200余年不见兵革的清朝陷于战乱之中究其原因,人们一般以为是人口爆长及土地兼并造成了激烈的生存竞争,脆弱的小农家庭于其中无法立足,绝大多数沦于破产,成为起义的土壤和中坚这里显而易见涉及到了小农家庭的生计问题但以往的分析有以下二误:其一是以册籍人口数除册籍土地数,得出极少的人均耕地数,如嘉庆十七年人均耕地1.95亩等如今,清中期以前册籍人口数并非实际人口数的观点已为共识,然有清一代鲜少变化的册籍土地数同样不是实在的地亩数,而是经过“折亩”的“粮田”、“税亩”因此,其方法和结论均不正确其二是依据清人所说,得出不高的土地产出数,如“南方种田,一亩所获以石计,北方种地一亩所获以斗计”;南方“每亩所收止一二石”,北方“一亩不过一石”等[1] 然清人多根据赋税、地租额推算亩产量,而赋税、地租通常不计间种套种、两岁三收一岁再收的菽荞菜豆因此,其结论与事实也有差距。
此二误,使人们对19世纪中期小农家庭生计流于传统的观点和印象而较少具体研究,遂难于了解其时已悄然变化了的社会经济背景以及传统小农家庭陷于生存困境的多方面原因皖北依淮河平原优势为北方传统农业区,19世纪中期成为捻军的发源地本文拟以凤阳府凤台县为中心,考察19世纪中期以前当地小农家庭生计,揭示皖北衰落、至贫的深层原因,企图弥补以往研究之不足一、口粮、地亩、产出、人口研究小农家庭生计,首先要明确基本口粮数,亦即一个人一天、一年吃多少粮食从清代的情况看,一般一人一天的口粮为一升,一年最低消费粮食三石六斗;灾荒赈济施粥的标准是大口五合[2] 明确了这一数字,便可结合考察地亩、产出、人口,分析小农生理能否给敷家人所食了那么,19世纪中期以前,凤台地亩、产出、人口状况如何呢?嘉庆十三年(1808)就任凤台县知县的著名学者李兆洛,曾主持纂修《凤台县志》,后人又以之为基础续修重修,其中载有不可多得的历史资料[3] 关于耕地面积,《凤台县志·食货志》记载:县境侈于西北而缩于东南,断长补短方百里而有余,准今亩度之,方一里者为田五百四十亩,方百里者为方一里者万,则为田五百四十万亩也山水之占地者少,民居既稀,里落寥旷。
计城郭途巷山陵林麓川泽四而去一,共余当得田四百万亩有奇今岁赋田之计在额者,不过四之一李兆洛等对凤台耕地面积的估计没有依据官方土地册籍——其明确指出:官方土地册籍中登记的土地是“税亩”,其数额不过实际地亩的1/4李兆洛等依据的是当时通行的地理学计田法(大小略有出入)同时代人包世臣对此法解释道:今法,以天测里,里长三百六十步,当官尺百八十丈,亩积二百四十步,开方得七丈七尺四寸,则方里为田五百三十亩,方十里为田五万三千亩,方百里为田五百三十万亩,方千里为田五万三千万亩[4] 李兆洛等用地理学计田法,从实际地况出发,纵横测量,截长补短,减去城郭途巷山陵林麓川泽等非耕之地,得出凤台实有耕地400万亩左右关于人口,《凤台县志·食货志》记载:民户近十万,丁口不及三十万丁口计三十万,别其士工商不在农者约五万,计实丁在南亩者不过二十五万民户近十万”包括民户97107户、屯户1564户、流户604户光绪志注明:此为嘉庆十五年报部之数,旧志不载户口,无从比核可知此户数口数不是通过编审作为赋役单位的册籍数字,当为李兆洛于嘉庆十五年推行落实保甲制后,通过保甲系统统计上来的数字,应较符合实际关于农业产出,《凤台县志·食货志》记载:黍麦菽荞菜稻为大种,率两岁而三收。
二月种黍,七月而收;九月种麦,至四月而收,五月种菽,九月而毕收乃稍息之,及明年二月复种黍其一岁再收者麦,若稻若菽若瓜若荞,荞春秋皆可种,其熟又速,间种荞者,或一岁三收矣地之值其下者止数百钱,贵者不过四五缗亩所收者,当其稔时,黍麦可二石,稻可四五石至此,人地比、产出比可轻易算出:凡县中田地当得四百万亩有奇,计亩岁收二石,当得米谷八百万石以二十五万丁口治四百万亩之地,人可得十六亩,家有三丁,通力合作,治其屋下之田,不为兼并所取,计岁米谷常在九十石以上家不过八口,人食日一升,岁所食三十石以其余具粪溉、供租赋,与工商交易其有无,为婚嫁丧葬之具又以余力治塘堰、穿窦窖,为水旱之备塘可以鱼,堰可以树,亦足以悠游乡里,长子养孙,为安足之氓矣凤台田地四百万亩,按普遍种植的黍麦计算,亩岁收二石,当得米谷八百万石以25万农民除400万亩耕地,平均每人16亩家有三丁,共种48亩按亩产二石,48亩所收为96石,还不算间种套种、两岁三收、一岁再收的菽荞菜稻如家有八口,每人每天食粮一升,那么每年消耗仅为28.8石,剩余60多石,可交纳地丁田赋;作为土肥灌溉工本;用于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以及住居、娱乐、祭祀、婚嫁丧葬等方面的支出。
而“家有八口”亦为“假设”,如果按同书“民户近十万,丁口不及三十万”的记载,多数家庭应该是二~三口的小家庭,那么,情况还要好得更多包世臣以为,“各县以田计口,人得二亩者,中岁可足食(包在此处以小字注:地隘者农必精,中岁亩三石,以大小口计之,六石可支人一岁食,杂粮济之,可以无饥),为下县;得四亩者为中县,得七亩者为上县,以上为饶县,得二亩以下者为瘠县”[5] 按这一标准,就人地比、产出消费比而言,凤台竟可算作“饶县”在李兆洛等县志纂修者以及后续纂修者的眼中,小农家庭只要全家通力合作,辛勤耕耘,“不为兼并所取”,“又以余力治塘堰、穿窦窖,为水旱之备”,“塘可以鱼,堰可以树”,则足可以“悠游乡里”,养子育孙,成为安乐富足的小康之家了小农家庭中有兼为佃农者而即使是完全的佃农,《凤台县志·食货志》亦有云:“佃人田者,牛种皆田主给之,收而均分之岁稔则余数年之畜矣,得比岁稔,无立锥者或致千金”凤台土地租佃多实行分成租,“牛种皆田主给之”,收获物五五对半分成比小农条件差得多的佃农,如果年成好,一年佃耕即能获得数年的积蓄,若是连年丰收,“无立锥者”竟能“或致千金”上述记载与人们印象中至贫的皖北截然不同这是当时的事实?还是李兆洛等根据凤台县人、地情况进行的推测或理想化的描述?由于极少具体反映小农家庭生计生活的历史记载,很难说得清楚。
但从皖北在19世纪中期战乱时成为捻军发源地的情况看,至少可以肯定,皖北小农绝大多数没有成为李兆洛等描述的那种“悠游乡里”、安乐富足的小康之家,相反,他们普遍生存无着,成为了捻军的土壤和中坚二、社会经济环境的深刻变迁是什么原因使得本来可以“悠游乡里”、安乐富足的皖北小农,陷入了生存困境呢?首先应考察对小农家庭生计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经济环境清代皖北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变迁以纺织为例历史上皖北纺织业曾非常发达,亳州宿县的贡绢、寿州的贡丝布、颍州的贡丝绵等在唐朝被列于全国七等级中的一二三等;据云亳州轻纱似轻雾,入手似无重量[6] 清中期以后,从皖北方志记载可见,这些地区曾经辉煌过的纺织业归于暗淡或销声匿迹凤阳地土本“宜麻宜棉”,而“愚农囿于所习,艺者终鲜”,“事杼柚廖廖,畴昔桑田阡陌,杳不复辨”[7] ;凤台“杂稼宜棉”,“地亦宜桑柘”,而“无饲蚕之家,间种棉,亦不知纺织丝布皆资之他邑”[8] ;霍丘“地亦产桑,饲蚕者少”[9] ;泗州、盱眙、五河“女子不解纺织”、“不知纺织”、“不务纺织[10] 但这并不能证明皖北的衰落因为与之同时,皖中、皖南的纺织业也经历了相似的过程这种情况甚或可以说明,经过清初社会经济恢复发展、进入康乾盛世以后,皖北同其它地区一样,被纳入了两类(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三层(集市、城镇、区域)市场网络。
商品经济发展、原贡品进入市场、赋税货币化、全国市场网络形成推动了整体上的经济全国化,不单单是沿江沿海经济发展先进地区形成了原料、生产、销售环环相扣的手工业专业区,即其它诸多地区也打破了原来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完成了粗略的自然分工其中,皖北依平原优势成为单一的传统农业区——嘉道时,皖北税亩13.63万顷,占安徽全省税亩32.7万顷的40.8%,皖北小农“不知纺织,丝布皆资之他邑”,“妇女常牵犊荷锄,与男子杂作”[11] ,这毋宁说是经济发展、进步的表现事实上,在清前期,人们印象中一向贫穷落后的皖北,其商业发展状况与皖南相差并不多皖北沿淮河及其支流的水陆商道上分布着大大小小繁荣的市镇捻军发源地雉河集即是襟带二州一县[12] 、水运发达的商业中心集上有晋商的字号和会馆,也有本地大姓开的买卖,所谓“南王北马势力大,大桥头上数郑家”[13] 清朝于安徽设有两处榷关(税关)——皖北的凤阳关及皖南的芜湖关,分别征收淮河、长江商运航道上的货物通行税凤阳设户部榷关一,位于寿州西南60里的正阳镇,额征税银9.02万两,嘉庆九年(1804)定赢余银1.7万两芜湖设户部榷关与工部榷关各一,位于芜湖西南将军港。
户关额征税银15.7万两,赢余银7.3万两;工关额征税银7.01万两,赢余银4.7万两两地三关均较明代开关之初增加了几倍乾隆中期,凤阳一关实际征收关税,通常在30万两左右而芜湖两关合计,实际征收关税通常在38、9万两两地相差不过8、9万两,若只计户关所入,凤阳更在芜湖以上于凤阳通关的繁荣商运,有载“向来河南货物由颍河、涡河舟运至此岸,陆路至浦口,发往苏杭亦有苏杭绸缎杂货,从浦口起岸,至长淮雇船,运至颍亳河南等处”[14] 乾隆中期以后,皖北凤阳榷关收入防后方骤然衰减,通常只有十一二万两,道光以后更不及11万两咸丰同治年间太平天国捻军并起,榷关收入遂不可问光绪三年(1877)复征,仅止四五万两,光绪三十年(1904)方达9.2万两左右与之同时,芜湖关税收入也略有减少,大致维持在31~35万两左右两地相差则达21~25万两,拉开了距离可知,皖北陷于真正意义上的贫穷,是在乾隆中期以后而在全国经济一体化的粗略自然分工中,皖北既为单一的农业区,便不能不考察当地小农的农业经营《凤台县志·食货志》载有其经营土地的方法和过程:田皆再犁,犁后耙以去草,下种后惟黍及豆或一锄再锄,之余皆听其自生,不复治也粪杂六畜矢和以土而窖之,俟犁而下之。
一熟一粪,每亩之粪多不过二十石,值钱三百雨以入土深浅为量,不及寸谓之“一锄雨”,寸以上谓之“一犁雨”,雨过此谓之“双犁雨”刈麦谓之“扑麦”,扑麦之器谓之“绰”,形如大箕,而缀以网刃铁片为口,谓之“钐”,绰之柄长与人等立而横施之一人执器承其旁,其器谓之“网”,揉木如半月,施桄于两端,网其中度可受四五石曳而行执绰者前曳,网者随左右,若挹若注,顷刻数亩麦穗狼籍,麦茎之留于地者尺许不惜也农不知担荷,凡作田皆役牛驴,获时不分秉束,颠倒纳入车中,至场即纵横播之,以牛牵碌碡而碾之一犁必驾二牛谓之“一犋”贫者代以驴佃百亩者谓之“一犋牛”一夫所治常数犋牛惟耕获时须雇僦,余皆暇日如上,凤台小农的土地经营基本属于北方粗放式的经营田只犁两遍,去草下种,下种后除黍豆还锄一锄外,其它庄稼就不管了,“听其自生,不复治也”粪肥只犁田时上一次,每亩多不过二十石,仅值三百钱没有浇水灌溉之说,只是望天吃饭,所谓“一锄雨”、“一犁雨”、“双犁雨”,无异是说“天锄”、“天犁”、“天双犁”有地大、离村远的,无非“数家合雇一人,结草舍于田中”巡逻了望,谓之“看青”收获时,用“柄长与人等,立而横施之”的“绰”、“钐”(可能就是捻军歌谣“咸丰二年半,兴了大刀齐头鐥”的“齐头鐥”)“网”粗粗拉拉地连“扑”带“曳”,不一会儿麦穗麦杆便一片狼籍,麦秸留于地中一尺多高,亦“不惜也”。
然后横七竖八装上车,运到场上,胡乱“纵横播之,以牛牵碌碡而碾之”穷人跟着拾麦穗,有的拉家带口远道而来,妻儿老小就在田边搭草棚居住,“一人所拾,或至石许”凤台二牛一犁叫作“一犋”,佃田百亩叫作“一犋牛”,“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