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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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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压力容器基础知识、 相关法规标准 及检验案例一、压压力容器的基础础知识识1.定义所有承受压力的密闭容器称为压力容器, 或者称为受压容器2.压力容器的压力源⑴容器的气体压力来源于外部其压力源 一般是气体压缩机或蒸汽锅炉⑵容器的气体压力产生于容器内其原因 有:容器内介质的聚集状态发生改变;气体 介质在容器内受热,温度急剧升高;介质在 容器内发生体积增大的化学反应等一、压压力容器的基础础知识识3.压力容器的分类⑴按压力分类低压容器:0.1MPa≤P<1.6 MPa;中压容器: 1.6MPa≤P<10 MPa;高压容器:10MPa≤P<100 MPa;超高压容器:P≥100MPa⑵承压方式分类可分为内压容器和外压容器⑶按设计温度分类可分为低温容器(t≤-20℃)、常温容器(- 20℃< t<450℃)和高温容器(t≥450℃)一、压压力容器的基础础知识识⑷按使用方式分类可分为固定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 ⑸按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作用原理分类可分为反应容器、换热容器、分离容器和 储运容器如合成塔、反应釜、聚合釜、冷却器、蒸 发器、消毒锅、集油器、吸收塔、液氨储罐 一、压压力容器的基础础知识识⑹《固容规》对压力容器的分类为有利于安全技术管理和监督检查,根据容器的压力高低、介质的危害程度以及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固容规》将其适用范围的容器划分为三类。

      即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压力容器、第三类压力容器 球罐二、《特种设备设备目录录》关于压压力容器定义义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 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 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 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 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 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 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 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 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 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 气瓶;氧舱二、《条例》和《特种设备设备目录录》关于压压力容器定义义v 如何判断一台压压力容器是否属于特种设备设备:1、根据《特种设备目录》2、看铭牌(CS或TS钢印)3、查阅压力容器的出厂资料(容器的类别和监检证书)二、《条例》和《特种设备设备目录录》关于压压力容器定义义二、《条例》和《特种设备设备目录录》关于压压力容器定义义二、《条例》和《特种设备设备目录录》关于压压力容器定义义三、检验和使用管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三、检验和使用管理的依据《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定》v在以上七个规范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综合规范。

      v新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 程》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一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转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 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 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 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 ,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 全性能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 备,不得继续使用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 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 记,方可继续使用1、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结构或者使用条件(运行 参数、盛装介质、用途);2、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以及壳 体对接接头的补焊,并且需要重新进行焊后 热处理或者耐压试验的重大修理以上这两种情况需要办理告知手续,并进行 监督检验)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法律责任(强调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从20万元上升为200万元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 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 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 接受检验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 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 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 、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二)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 ,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 续使用的;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三)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 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 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 记证书注销手续的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 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一)未配备具有相关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第一百零一条 本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压力容器压力容器检验的种类分为监督检验 年度检查定期检验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1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是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

      制造许可证或者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在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前,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的单位应当向使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书面告知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v 监督检验6.1.1 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应当在压力容器制 造、改造与重大修理过程中进行(安装不实 施监检)监检是在压力容器制造、改造、修理单位 的质量检验、检查与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的过程监督和满足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验证监检工作不能代替受检单位的自检委托检验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v6.1.2.1 实施制造监检的产品(1)整体出厂的压力容器(2)现场制造、现场组焊、现场粘接的压力容器;(3)单独出厂并且具有焊缝的筒节、封头及球壳板,或者采用焊接方法连接的换热管束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1.2.2 实施监检的改造与重大修理(1)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结构或者使用条件( 运行参数、盛装介质、用途),并且需要重 新进行耐压试验的改造;(2)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以 及壳体对接接头的补焊或者粘接,并且需要 重新进行焊后热处理或者耐压试验的重大修 理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1.2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所在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使用单位应当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1.5 定期自行检查压力容器的自行检查,包括月度检查、年度检查7.1.5.1 月度检查使用单位每月对所使用的压力容器至少进行1次月度检查,并且应当记录检查情况;当年度检查与月度检查时间重合时,可不再进行月度检查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v7.1.5.2 年度检查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年度检查项目至少包括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压力容器本体及其运行状况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 检查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壁温检查和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真空度测试等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v 年度检查由使用单位自行实施时,按照本规程检查项目、要求进行记录,并且出具年度检验报告,报告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安全管理人员审批。

      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定期检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是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在压力容器停机时,根据本规程的规定对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所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项目,以宏观检验(外观、结构以及几何尺寸)、壁厚测定、表面缺陷检测、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增加埋藏缺陷检测、材料分析、密封紧固件检验、强度校核、耐压试验、泄漏试验等项目检验方法包括:测厚、表面无损检测、超声检测、射线检测、硬度测定、金相检验、化学分析或者光谱分析、涡流检测、强度校核或者应力测定、气密性试验、声发射检测等 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1.7达到 设计使用年限使用的压力容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是使用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视为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如果要继续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检验,经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 v (一般10—15年,6年----60年)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1.11 简单压力容器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应当报废,如需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8.1.6.1 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满3年时)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至6年检验一次;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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