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进一步严格我县旅游项目准入管理机制的意见.docx
3页关于进一步严格我县旅游工程准入管理机制的意见 为充分利用和保护好我县丰富的山水生态资源,有效地防范旅游开发中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掠夺性开发行为,确保我县旅游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开展,确保早日实现“生态旅游大县〞的开展目标,根据XX县区旅游开发管理假设干规定和XX县区旅游业开展“十一五〞规划意见的精神,就进一步严格我县旅游工程准入管理机制制定本意见 一、严格旅游工程审批程序凡进入我县的旅游开发工程,按照以下程序审批准入: 1、开发商到旅游局咨询旅游开发工程; 2、开发商进行旅游开发工程洽谈、投资环境考察和工程选址; 3、开发商持工程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申请报告到县旅游局审核; 4、县旅游局依据旅游业开展总体规划对上报的旅游开发工程进行初步审核,在报请县旅游开发领导小组核准后予以批复; 5、开发商与县政府签订正式投资开发合同,明确旅游开发的权利义务; 6、开发商持县旅游局工程批复和工程正式合同到县开展方案委员会立项; 7、开发商到技监、土管、林业、环保等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用地手续等相关手续; 8、开发商进行工程规划设计并报县旅游开发领导小组审核; 9、县旅游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旅游、规划、城建、环保、林业、方案等部门对工程规划进行会审,下发准予旅游开发工程开工建设的通知。
旅游开发工程未经县旅游开发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开工兴建 2023、旅游开发工程建成(或局部建成)后,申请县旅游局验收并颁发旅游经营许可证,未取得旅游经营许可证的旅游开发工程,不得正式对游客开放 二、严格旅游工程准入门槛不符合我县旅游业开展总体规划的旅游开发工程不予审批;严格控制低档次旅游开发工程的进入,对投资额在202300万元以下的旅游开发工程,除很有特色的以外,原那么上不谈不批;对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具有较高品味档次的休闲度假型、会展商务型和旅游根底配套设施建设型旅游开发工程优先准入 三、严格旅游开发工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进入我县的旅游开发工程,在正式签约时,旅游工程开发单位必须交纳投资额1比例的履约保证金经县旅游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亿元以上重大旅游开发工程的履约保证金可适当降低交纳比例或缓交履约保证金依照旅游开发工程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期限及进资比例,分期分批返还给投资商保证金原那么上在工程投资额到达工程规划资金50以上时全部返还 四、完善旅游开发工程跟踪效劳和监督管理机制旅游开发工程原那么上以引资单位为主要效劳责任单位,旅游局为协同效劳单位;县旅游局参与旅游工程的招商引资考核,引资单位负责敦促开发商每季度向旅游局报送一次工程实际进资情况;对在建旅游开发工程实际进资额的认定,由县招商局XX县区旅游局共同确认。
关于进一步严格我县旅游工程准入管理机制的意见 第1页 共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