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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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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CSX50QB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 2132—X XXX植物蛋白饮料豆奶(豆浆)和豆奶饮料Plant protein beverageSoymilk and soy drink(征求意见稿)XXX X-X X-X X 发布XXX X-X X-X 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本标准从实施之LI起,代替QB/T2132—1995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木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饮料分技术委员会归曰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植物蛋白饮料 豆奶(豆浆)和豆奶饮料1范围木标准规定了豆奶(豆浆)和豆奶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及大豆制品为主要原料,经加工、预包装制成的液体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木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木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木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木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5009. 5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5413. 3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脂肪的测定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6322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3产品分类3.1豆奶(豆浆、豆乳)以大豆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可添加食糖、食盐,不添加其他食品辅料的产品。

      3.2调制豆奶(豆乳)以大豆及大豆制品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可添加其他食品辅料的产品3.3豆奶(豆乳)饮料/大豆饮料以大豆及大豆制品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可添加其他食品辅料,大豆固形物含量可相对较低的 产品O4技术要求4. 1感官要求感官要求见表1表1项目要 求外观具有反映产品特点的外观及色泽,允许有少量沉淀和脂肪上浮香气与滋味具有豆奶以及所添加辅料应有的香气和滋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4.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项目标豆奶(豆浆、豆乳)、调制豆奶(豆乳)豆奶(豆乳)饮料/大豆饮料总固形物/ (g/100 mL)4.02.0蛋白质/(%)2.01.0脂肪/ (%)0.80.44. 3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及GB14880的有关规定4.4卫生要求服酶活性、总砰、铅、铜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 黄色葡萄球菌)的指标按GB 16322的规定执行,需冷藏贮存的产品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项 目指 标菌落总数/( cfu/ g) W750大肠菌群/(MPN/lOOg) W40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不得检出5试验方法5. 1感官检验5.1.1色泽、外观及杂质将包装容器内的样品摇匀后,倒入无色透明的容器内,置于明亮处,观察其外观和杂质。

      5. 1.2香气与滋味将包装容器内的样品摇匀后,打开包装,倒入洁净的烧杯中,立即嗅其香气,品尝滋味5.2理化检验5.2.1总固形物5.2. 1.1仪器、设备、材料a) 恒温干燥箱:温控(50〜250) 2Cb) 干燥器:内盛干燥剂c) 分析天平:感量0. 0001 god) 扁型称量1111e) 海砂0恒温水浴锅5. 2.1.2试液的制备将包装容器内的样品摇匀,倒入烧杯中搅拌均匀5.2. 1.3分析步骤取lO.OOmL试液(5. 3. 1.2)于已知称量恒重含海砂的称量皿中,在水浴上蒸发至干,取下称量皿,擦 干附着的水分,再放入恒温干燥箱内,在100C〜105C下烘至恒重5.2. 1.4结果计算试样中总固形物重量按(1)式计算:乂 = 〃上_〃*00 (1)10式中:—样中总同形物的重量,单位为克每百亳升(g/100mL);——样品中总固形物和含海砂称量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m——含海砂称量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10——试液体积,单位为毫升(mL) o如两次测定结果符合允许差时,取两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报告结果取小数点后一位5.2. 1.5允许差在重夏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5%。

      5.2.2蛋白质按GB/T 5009. 5规定的方法测定,蛋白质的换算系数为6. 255.2.3脂肪按GB/T 5413.3规定的方法测定5.2.4服酶活性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5. 2.5总伸、智*、铜及菌落总数、大肠杆菌、霉菌和酵母、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 萄球菌)按GB 16322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 1出厂检验6.1.1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蛋白质、尿素酶活性、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6.1.2每批产品须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木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6.2型式检验6. 2. 1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4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6. 2.2每一年需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6. 2.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原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平常记录有较大差别时;6.3判定规则6. 3.1检验结果各项目都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 3.2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3.3除微生物指标外,其它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木标准要求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双佶抽样发验 一次,判定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 1标志预包装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并标明蛋白质含量7. 2包装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7. 3运输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应有防雨、防晒设施低温冷藏的产品运输时须使用食品冷藏车严 禁与有毒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7.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必须防止暴I雨淋,严禁与有毒或有异味的物品混存需 低温贮存的产品应有相应冷藏设施附录A(规范性附录)服酶的定性测定A. 1原理服酶在适当的酸碱度和温度下,催化尿素转化成碳酸铉,碳酸铉在碱性条件下形成知氧化铉,再与钠 氏试剂中的碘化钾汞复盐作用形成黄棕色的碘化双汞铉,如试样中服酶活性消失,上述反应即不发生源酶NH2CONH2 + 2H20 > (NHi) 2CO3(NHO 2CO3 + 2NaOH —-- Na 2CO3 + 2NHQH2K2(HgL) + 3K0H + NHiOH —-> NH2Hg2OI + 7KI + 3H 2O黄棕色沉淀A. 2试剂A. 2. 1 1%尿素溶液称取1. Og尿素溶于99mL水中A. 2. 2 10%钙酸钠溶液称取5. 0g钙酸钠溶于45mL水中。

      A. 2.3 2%酒石酸钾钠溶液称取1. 0g酒石酸钾钠溶于49【nL水中A. 2.4 5%硫酸溶液吸取2. 5mL硫酸慢慢放入盛有47. 5mL水的烧杯中,并不断搅拌A. 2.5中性缓冲溶液量取磷酸氢二钠溶液(A.2.5. 1) 61. ImL于200mL烧杯内,再加入磷酸二氢钾溶液(A.2.5.2) 38.9 mL,搅拌混匀A. 2. 5. 1磷酸氢二钠溶液称取0. 947g无水磷酸纣二钠溶于lOOmL水中A. 2. 5. 2磷酸二氢钾溶液称取0. 907g磷酸二氢钾溶于100mL水中A. 2.6钠氏试剂称取5. 5g红色碘化汞(HgL) ,4.125g碘化钾溶于25mL水中,溶解后转移到100mL容量瓶中再称取 14. 4g氢氧化钠溶于50mL水中,待溶解冷却后,慢慢转移到上述100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至刻度,摇匀后, 倒入试剂瓶中,静置后用上清液A.3仪器设备A. 3. 1 比色管,10mLA. 3. 2具塞钠氏比色管,25mL0A. 3. 3恒温水浴锅A. 4操作步骤 A. 4.1取lOmL比色管甲、乙两支,各加入LOmL〜4.0mL(相当于0.lg大豆固形物)样品,然后, 各加入1 mL中性缓冲溶液(A2. 5),摇匀。

      A.4. 2在上述两管的甲管(样品管)中,加入ImL尿素溶液(A2. 1),在乙管(对照管)中,加入1此 水,将甲、乙两管摇匀后,置于40C水浴中保温20minoA. 4. 3从水浴中取出甲、乙两管后,各加4mL~lmL水(总体积为7【nL),摇匀,再加ImL钙酸钠溶液 (A2. 2),摇匀,再加ImL硫酸溶液(A2. 4),摇匀,过滤备用A. 4. 4取两支25mL具塞钠氏比色管,分别加入2mL滤液(A. 4. 3),然后各加入15mL水,摇匀,再 加入1mL酒石酸钾钠(A2. 3),摇匀,再加入2mL钠氏试剂(A2. 6)后,用水定容至刻度,摇匀后观察 结果OA.5分析结果的表述分析结果按下表进行判断服酶定性结果的判断服酶定性表示符号显色情况强阳性+ + + +砖红色混浊或澄清液次强阳性+ + +桔红色澄清液阳性+ +深金黄色或黄色澄清液弱阳性+淡黄色或微黄色澄清液阴性样品管与空白对照管同色或更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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