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职业病查体申请须知.doc
5页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办须知一、受理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二、受理范围本须知受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三、呈报材料(申请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向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提交申报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排序,装订成册)初次申请1、按所申请资质填写相应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申请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资质需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3、申请单位简介;4、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所有技术人员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仪器设备清单;6、申请检测、评价资质须提供相应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7、申请检测、评价资质须出具计量认证合格证明及认证项目附录;8、实验室有关资料,包括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等相关材料;9、申请职业病诊断资质需提交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复印件);10、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需提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证书(复印件);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资质需提交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资质证书(复印件);1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承诺书。
二)变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变更服务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地址时,应向山东省卫生厅一站式受理大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1、《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变更申请表》;2、《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原件;3、单位名称、门牌号变更:需提供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或批准变更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单位主管(上级)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即任命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地址变更、服务项目变更:按初次申请提交相应资质的表格及材料三)年检《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每年年检一次,应当在每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山东省卫生厅一站式受理大厅提出年检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1、《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年检申请表》;2、《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原件;3、本年度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总结报告;4、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度考核意见;5、主要仪器设备变动情况;6、本年度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清单;7、机构变动情况及有关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变动情况;8、申请检测、评价资须出具质计量认证合格证明及认证项目附录;9、本年度开展相关工作的报告书2份未申请年检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四)资质续展已取得的《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向山东省卫生厅一站式服务大厅提出续展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1、《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申请表》;2、《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原件;3、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总结报告;4、按初次申请提交材料省卫生厅组织复审合格后,予以换发证书逾期未申请续展的,其《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自动失效五)申报材料要求1、各申请表可从山东省卫生监督网上下载()2、申请资料应使用A4纸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3、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楚并与原件完全一致;申请资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4、所有申请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四、有效期及年检《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有效期四年,在有效期内每年年检一次,年检由原发证机关办理五、受理程序(一)山东省卫生厅一站式服务大厅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如下决定:1、符合申请资格且资料齐全的,通知申请人予以受理2、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不予受理3、符合申请资格但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补齐或所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未申请。
二)山东省卫生厅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料技术审查和现场考核,并完成技术评估报告技术评估包括盲样考核、人员考试、技术操作、资料审查等三)专家组自技术评估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省卫生厅提交技术评估报告四)省卫生厅在接到专家组技术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完成资质审核,出具审批意见,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发放资质证书;不符合规定的,书面告知理由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3)申请单位简介(初申请);(4)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总结(续展); (5)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及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复印件);(6)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查体程序等有关资料; (7)完成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2份(续展);(8)初申请需提供在申请职业卫生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材料(包括与有资质的单位联合开展的工作报告或模拟报告);(9)《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原件(续展)(10)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承诺书 来源于生卫生监督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