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乡村旅游示范村标准.doc
7页辽宁省乡村旅游示范村标准(试行)本标准规定了辽宁省乡村旅游示范村的考核条件、考核内容及其依据本标准是地方性标准,评定主体为省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辽宁省乡村旅游示范村满分为 1000 分,需要得分在750 以上表 辽宁省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分表序 号 检 查 标 准最高得分各分项总分各小项总分各小分项总分自评得分市检得分省检得分1 乡村旅游经济发展水平 1001.1 旅游年接待人数 201.1.1 15 万人次以上(含 15 万人次) 201.1.2 13(含) —15 万人次之间 161.1.3 11(含) —13 万人次之间 121.1.4 9(含) —11 万人次之间 81.1.5 9万人次以下 41.2 旅游业总收入占乡村国民生产总值比例 201.2.1 大于 15%(含 15%) 201.2.2 10%(含) —15%之间 161.2.3 8%(含) —10%之间 121.2.4 5%(含) —8%之间 81.2.5 5%以下 41.3 旅游业总收入 201.3.1 1200 万元以上(含 1200 万元) 201.3.2 1000 万元(含) —1200 万元之间 161.3.3 750 万元(含) —1000 万元之间 121.3.4 500 万元(含) —750 万元之间 81.3.5 500万元以下 41.4 村旅游总收入占村经济总收入的比例 101.4.1 50%(含)以上 101.4.2 40%以上 81.4.3 30%以上 61.4.4 20%以上 41.5 从业人员年人均旅游收入 101.5.1 5000 元(含)以上 101.5.2 4000 元以上 81.5.3 3000 元以上 61.5.4 3000 元以下 41.6 旅游从业人员占农村劳动力的比例 101.6.1 50%(含) 以上 101.6.2 40%以上 81.6.3 30%以上 61.6.4 20%以上 41.7 乡村旅游产业规模(即旅游总收入等)与同级乡村相比居领先水平 101.7.1 在全市居前十名 101.7.2 在本县(市、区)居前五名 81.7.3 在本乡(镇)居前三名 42 党委政府主导发展的旅游机制 1002.1 对旅游业发展有明确重要地位(如支柱产业、龙头产业、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 102.1.1 由村委会正式作出决定的 102.1.2 由乡镇政府、街道作出决定的 62.2 制定了乡村旅游总体规划,应符合 GB50188的要求 202.2.1 旅游总体规划经过上级政府批准 202.2.2 有旅游总体规划 152.3 村委会每年就乡村旅游业发展有部署 102.4 村委会主要领导牵头的旅游协调议事机构或制度 102.5 乡村有旅游行政管理机构 102.5.1 有专职旅游行政管理人员 102.5.2 有兼职旅游行政管理人员 62.6 对发展旅游业有优惠政策 102.7 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效果明显 102.8 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旅游统计管理办法》 102.9 有旅游宣传推介措施和活动组织 103 生态自然环境和环境卫生 1003.1 生态保护 303.1.1 森林、湿地和生态脆弱区等特殊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没有破坏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违章建设、乱砍树木、捕猎珍稀动物等行为发生103.1.2 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种草,保土固水,减少水土流失;实施青山工程计划,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 103.1.3 水、大气、噪声等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并达到规定标准。
其中:空气质量达 GB3095-1996的一级标准;噪声质量达到 GB3096-1993的一类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 GB 3838的规定;污水排放达到 GB 8978的规定103.2 村容村貌 403.2.1 村容镇貌整洁,建筑、街道与绿化、水体等自然环境有机结合,无乱搭乱建现象 103.2.2 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设施配套完善,建筑风格简洁大方,体现地方及民族特色 103.2.3 生态环境氛围优良,植物与环境配置得当,主要街道两侧有行道树 103.2.4 村内主要通道是硬路面 103.3 乡村的环境卫生 303.3.1 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统一处理,日产日清;垃圾站(箱、筒)的数量适当、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标识清楚 103.3.2 有排水管渠设施,排水管渠通畅,雨水及时快捷排放;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工业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103.3.3 家畜、家禽实行圈养 53.3.4 街道干净整洁、无污水污物、空气清新无异味 54 旅游基础设施 1004.1 乡村的可进入性 304.1.1 从城市到乡村的通达性 104.1.1.1 30分钟以内的车程 104.1.1.2 60分钟以内的车程 84.1.1.3 60分钟以上的车程 54.1.2 从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进出口或客运码头等交通枢纽到乡村的通达性 104.1.2.1 30分钟以内的车程 104.1.2.2 60分钟以内的车程 84.1.2.3 60分钟以上的车程 54.1.3 公交通达 104.1.3.1 有市内直达旅游专线 104.1.3.2 有市内公交汽车抵达 84.1.3.3 无市内公交汽车,但有长途汽车抵达(每日至少两个班次) 54.2 村内的交通 104.2.1 柏油路面或水泥路面 104.2.2 路面硬化、桥涵完整 54.3 停车场 204.3.1 可以停放小型车辆和具备大型旅游客车停放条件 154.3.1.1 可以停放 50台小型车辆和 10台大型旅游客车 154.3.1.2 可以停放 30台小型车辆和 5台大型客车 104.3.1.3 可以停放 30台小型车辆和 5台大型客车以下 54.3.2 生态停车场 5 54.4 乡村的旅游厕所 104.4.1 数量与分布 54.4.1.1 主要街区对外开放厕所 54.4.1.2 市区通往乡村的路上,按需设立旅游厕所 34.4.2 质量与管理 54.4.2.1 以上厕所无蚊蝇,无蛹蛆 24.4.2.2 以上厕所管理制度严格,无异味 14.4.2.3 以上厕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识规范、清楚 14.4.2.4 有设置残疾人专用厕位的厕所 14.5 乡村的通讯及网络 204.5.1 通讯 54.5.1.1 信号覆盖整个乡村 54.5.1.2 信号覆盖部分乡村 34.5.2 网络 54.5.2.1 无线网络信号覆盖整个乡村 54.5.2.2 有线网络信号覆盖整个乡村 34.5.3 乡村的公共 54.5.3.1 街道、景区内等有 IC卡 54.5.3.2 街道、景区内等有公共 34.5.4 能够提供服务 24.5.5 乡村到户率 34.5.5.1 70%(含)以上 34.5.5.2 60%(含)以上 24.5.5.3 50%(含)以上 14.6 乡村的邮政服务 54.6.1. 乡村有邮局(所) 5 54.6.1. 能够提供邮政服务 3 34.7 乡村的医疗救护 54.7.1 有医院 5 54.7.2 有卫生所 3 34.7.3 有能够处理突发病的诊所 1 15 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 100 5 55.1 旅游资源独特,景观特色突出,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有一定的知名度 305.1.1 在国内有知名度 305.1.2 在省内有知名度 205.1.3 在本地区有知名度 105.2 旅游区(点)的规划,应符合 GB50298的要求 205.2.1 旅游区(点)有经上级政府批准的规划 205.2.2 旅游区(点)有规划 105.3 旅游区(点)开发与管理按照规划实施, 无违反规划建设项目 155.4 游览(参观)路线布局合理、顺畅,视野开阔,赏心悦目 105.5 旅游区(点)的质量管理 205.5.1 管理制度落实, 游览秩序井然,无游客拥挤现象 55.5.2 清洁卫生保持良好,无乱堆乱放现象 55.5.3 安全设施齐备且维护良好,无不安全隐患 55.5.4 游览环境整洁和旅游商品交易市场秩序井然 55.6 设有面向公众的旅游投诉 55.6.1 村委会设立的 55.6.2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设立的 36 旅游解说和支持系统建设 1006.1 设有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206.1.1 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功能齐备,配有专职服务人员,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206.1.2 游客中心位置醒目,配有兼职服务人员,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106.2 以下场所设置醒目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 GB/T10001的要求 206.2.1 通往城市、高速公路、主要旅游区(点)等的道路 106.2.2 旅游区(点) 56.2.3 旅游娱乐场所、购物场所、餐饮场所 56.3 有旅游景区导游图 206.3.1 乡村主要道路有规范的中英文对照的交通(方向)指示牌 106.3.2 乡村有规范的中英文对照的旅游景区导游图 56.3.3 主要旅游区(点)有规范的中英文对照的说明牌 56.4 乡村或旅游区(点)开通旅游信息网站,为旅游者提供信息 206.5 旅游区(点)的讲解员 106.5.1 旅游区(点)的讲解员数量充足,全部持证上岗 106.5.2 旅游区(点)有讲解员 86.6 公众信息资料(如、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品种齐全,内容丰富,适时更新 107 旅游住宿设施 1007.1 现有星级农家乐含五星级农家乐的数量 607.1.1 现有经营农家乐 15家含至少 3家五星级农家乐 607.1.2 现有经营农家乐 10家含至少 2家五星级农家乐 507.1.3 现有经营农家乐 5家含至少 1家五星级农家乐 307.2 其他形式住宿设施 107.2.1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并符合 GB 9693 和 GB 13495 的标准 57.2.2 为入住旅游者提供规范服务,保彰客人的合法权益 57.3 住宿设施环保节能,使用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 107.4 为入住游客提供规范服务,文明礼貌 107.5 对接待国内旅游团队的住宿场所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108 旅游餐饮 1008.1 餐饮特色与质量 808.1.1 提供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餐饮风味的餐饮点相对集中 158.1.2 在旅游者活动相对集中的地区和场所,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快餐馆 158.1.3 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农家特色的餐馆 158.1.4 有适应主要客源地游客口味的餐馆 108.1.5 以上餐馆就餐环境整洁,卫生及餐具消毒应符合 GB16153、GB14934的要求 158.1.6 以上餐馆从业人员应具有健康证,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应具有资格证 108.2 对旅游团队餐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209 旅游购物与娱乐服务 1009.1 旅游商品收入占乡村旅游总收入的比重 209.1.1 在 25%(含)以上 209.1.2 在 20(含) —25%之间 159.1.3 在 15(含) —20%之间 109.1.4 低于 15% 59.2 旅游购物场所 159.2.1 有购物一条街 159.2.2 有旅游购物市场 109.2.3 有旅游购物商店 59.3 旅游商品交易公平 159.3.1 无假冒伪劣商品及商品 59.3.2 无价格欺诈、胁迫消费等行为 59.3.3 无围追兜售、尾随强卖现象 59.4 购物场所设立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专柜 59.5 主要旅游区(点)销售有反映本景区(点)特征的旅游纪念品 59.6 乡村的旅游文化娱乐 309.6.1 旅游区(点)具有特色的文娱表演活动 69.6.2 少数民族较多的乡村,有接待旅游团队的民族文娱表演 69.6.3 有游客可以参与的娱乐项目 69.6.4 有游客可以参与的农事、民俗项目 69.6.5 各种旅游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健康,严禁“黄、赌、毒” 69.7 对旅游团队购物娱乐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1010 旅游安全与预警机制 10010.1 旅游安全 6010.1.1 乡村有巡逻制度,突发情况下可以救助游客 1010.1.2 在旅游场所规范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