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租理论及应用课件.ppt
30页第十六章 地租理论及应用,第一节 地租概论,第二节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的基本观点,第三节 地租理论在中国的应用,一、地租的概念及分类 马克思:地租是直接生产者在生产中所创造的剩余生产物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的形式,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反映揭示了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及其地租的本质 资产阶级经济学: “土地在生产利用中自然产生的或应该产生的经济报酬”,“地租是一种经济剩余,即总产值或总收益减去总要素成本或总成本之后余下的那一部分”第一节 地租概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地租的分析是以农业地租为典型的 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将地租按其形成条件和原因的不同分为: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第二节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的基本观点,一、资本主义级差地租 (一) 资本主义级差地租的产生原因 1.概念:经营较优土地的农业资本家所获得的、并最终归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额利润, 其来源是产品个别生产价格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因为这种地租与土地等级相关,故称为级差地租个别生产价格 社会生产价格 经营较优土地,个别生产价格 经营劣等地,个别生产价格,个别企业生产成本加利润,社会平均生产成本加利润,,,低,高,第二节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的基本观点,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是由哪种等级的土地决定的? 如果农业产品也像工业品一样,由中等生产条件决定市场调节价格(社会生产价格),那么,经营劣等地的农业资本家就得不到平均利润,最终就要退出农业经营。
这样,农业产品的产量就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价格就要上涨当价格上涨到使劣等地的经营者也能获得平均利润时,劣等地重新投入农业生产 经营优、中等地的农业资本家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就能获得一定的超额利润,即级差地租优,中,劣,,资本主义级差地租产生的条件是自然力,即优越的自然条件但自然力不是超额利润的源泉,仅是形成超额利润的自然基础 资本主义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是由土地有限而产生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 级差地租的分类: 级差地租因为形成条件的差异分为级差地租和级差地租 级差地租是由于土地肥力和土地位置的差异形成的 级差地租是由于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形成的二 ) 级差地租 I 1.土地肥力的差异是形成级差地租 I 的条件之一(见表),,第二节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的基本观点,2.土地位置(距市场远近)差异也是形成级差地租I的条件之一(见表)第二节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的基本观点,(三) 级差地租 由于在同一块土地上各个连续投资劳动生产率的差异而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的地租, 即为级差地租第二节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的基本观点,(一)资本主义绝对地租产生的条件、来源和原因 在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条件下,无论租种好地还是坏地,都必须缴纳地租。
这种不管租种什么样的土地都必须缴纳的地租,就是绝对地租 既然不管租种什么样的土地都必须缴纳绝对地租,而在正常情况下农业资本家只能用平均利润以上的超额利润来缴纳绝对地租,那么,租种劣等地的农业资本家获得的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超额利润是从哪里来的呢?,二、资本主义绝对地租,第二节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的基本观点,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生产资料量和为使用这些生产资料而必需的劳动量之间的比率叫做资本的技术构成 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比率,叫做资本的价值构成 马克思说:“由资本技术构成决定并且反映技术构成变化的资本价值构成,叫做资本的有机构成根据资本在剩余价值生产中所起的作用的不同,分为: 1.不变资本 以生产资料形式存在的资本这部分在生产过程中只是转移自己的价值,并不发生价值量的变化,所以叫做不变资本不变资本只是剩余价值生产的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 2.可变资本 以劳动力形式存在的资本这部分资本的价值,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量的变化,即发生了价值增殖,所以叫做可变资本剩余价值是可变资本产生的凡是资本有机构成低的部门,相同的投资可以雇佣较多的工人,在剥削率相等时,将会比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榨取较多的剩余价值,因而其产品价值就高于生产价格。
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前期,农业生产技术装备一般落后于工业,农业部门资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农业产品的价值就与生产价格之间形成一个差额,正是这个差额形成了绝对地租所以,绝对地租的来源就是农业产品价值与生产价格的差额,它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农产品为什么能够按价值出卖,而不按生产价格出卖呢?即为什么农业中的超额利润能够保留在农业部门内部,而不参加社会的利润平均化过程呢?,在资本主义农业中,由于存在着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成为其他部门向农业转移资本的一个障碍可见,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是农业中能够形成超额利润(绝对地租实体)的条件,而土地私有权的垄断,是使超额利润保留在农业部门内部并使之转化为绝对地租的原因二)影响资本主义绝对地租量的因素 1.绝对地租量取决于农产品的价值与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及其实现程度 2.绝对地租量取决于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的相对水平 3.绝对地租量还取决于农业投资的总量,(三)现代资本主义农业绝对地租的来源? 20世纪中叶以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逐步实现了机械化和现代化,农业资本有机构成已经略高于工业资本有机构成 很显然,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农业绝对地租的来源,就不能还是来自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因而能比工业雇佣更多劳动力而导致的农产品价值与生产价格的差额了。
对于这种情况,马克思指出:随着技术的进步,当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等于甚至高于工业资本有机构成时,绝对地租“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来自市场价格超过价值和生产价格的余额,简单地说,只能来自产品的垄断价格” 即不再是由农业雇佣工人创造的一部分剩余价值,而是从农业产品收购商手中转移来的,是通过其他物质生产部门的剩余价值的再分配而来的 当然,从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实践来看,当农业处于危机时期,农产品生产相对过剩,价格大幅度下跌,农业绝对地租有一部分可能来自农业雇佣工人工资的扣除,或农业资本平均利润的扣除,还可能是殖民地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转移三、资本主义垄断地租 垄断地租是由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润转化成的地租 马克思说:“当我们说垄断价格时,一般是指这样一种价格,这种价格只由购买者的购买欲和支付能力决定,而与一般生产价格或产品价值所决定的价格无关 这种垄断价格产生的超额利润,由于土地所有者拥有对这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所有权,因而转化为垄断地租,落入土地所有者手中第二节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的基本观点,四、资本主义矿山地租和建筑地段地租,(一)矿山地租 马克思指出:“真正的矿山地租的决定方法,和农业地租是完全一样的。
首先,经营矿山同使用农业土地一样,需要缴纳级差地租而且形成矿山级差地租的条件,也同农业用地基本类似 各个矿山蕴藏丰度不同,开采条件不同,距离消费地点(即使用矿石的企业)远近和运输条件也不同这一系列条件的差异,导致各个矿山开采的矿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也不同 而矿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是由劣等生产条件的矿山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经营矿山同农业一样,也要缴纳绝对地租,形成矿山绝对地租的条件同农业一样,也是产品的价值高于它的生产价格在采矿业中,由于不需要购买原料,因而资本有机构成通常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产品价值也就高于它的生产价格按价值出售矿产品,就可以获得超过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并以此作为绝对地租交给矿山所有者 在采矿业中,某些稀有矿产品也是按照高额的垄断价格出售的,因而由垄断价格产生的超额利润,也会以垄断地租的形式落入矿山所有者手中二)建筑地段地租,建筑地段地租,是工商业资本家和房地产业资本家为建造工厂、商店和居民住宅等使用土地而支付的地租 建筑地段地租既包含级差地租,也包含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第二节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的基本观点,土地位置对级差地租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这是建筑地段地租第一个的特点。
土地所有者对建筑地段地租的产生处于被动地位,这是因为建筑地段地租的增加,主要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条件的改善造成的,这是建筑地段地租第二个特点 随着城市土地的日益稀缺,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性不断增强,因而垄断地租日益成为建筑地段地租的主体部分这是建筑地段地租的第三个特点二)建筑地段地租的三个特点,一、社会主义级差地租 (一) 社会主义级差地租存在的条件和原因 首先,在社会主义制度下, 形成级差地租的客观物质条件仍然存在如土地位置优劣,距离城市中心远近、交通方便程度,物质条件 其次,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 仍然存在着形成级差地租的社会经济关系在土地所有权存在的条件下,当这种经营垄断与土地的差异结合在一起时,级差土地收入就必然转化为级差地租第三节 地租理论在中国,,(二) 社会主义级差地租的性质与特点 社会主义级差地租所反映的经济关系 , 已不再是土地所有者、产业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阶级对抗关系,而是反映在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条件下,国家、企业和个人对超额利润的分配关系, 它表现为地区间和单位间经济收益的某些差别第三节 地租理论在中国,(三) 社会主义级差地租的分配 原则上讲,社会主义级差地租主要应归土地所有者所有,但由于级差地租的形成,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在对这部分价值进行分配时, 要统筹兼顾, 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
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二、中国现阶段绝对地租 (一)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1.绝对地租形成的条件和来源分析 中国农业生产力水平仍然大大低于工业 在农业资本有机构成大大低于工业的条件下, 农产品价值必然大于其社会生产价格,其差额就是构成绝对地租实体的那部分超额利润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偏大,农业生产经营者不但得不到超额利润,有时甚至连平均利润也得不到,而是转移到工业部门,并主要归国家所有了 2.中国仍然存在着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 这是绝对地租形成的前提第三节 地租理论在中国,(二) 社会主义绝对地租的具体形式 1.国有土地出让 (或出租)给单位或个人使用,采取土地出让金 (或租金)的形式,向国家缴纳地租 (包括绝对地租)所反映的是国家与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土地关系 2.集体所有土地出租给单位使用,由单位向集体支付租金(包括绝对地租)反映的是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单位之间的土地关系第三节 地租理论在中国,3. 单位之间相互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土地转让费 ( 包括地租和土地投资利息等 ) 形式支付地租反映的是在国有土地上, 单位之间相互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土地关系 4.集体单位之间相互转让土地使用权,以租金的形式支付地租。
反映的是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各集体单位间相互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土地关系 5.集体土地承包 ( 或租赁 ) 给农户经营使用 , 集体以 提留、土地承包费、土地租赁费等形式收取地租( 包括绝对地租 )反映的是在集体土地上集体与农户之间的土地关系第三节 地租理论在中国,6.农户之间的土地转包,以土地转包费(包括绝对地租)等形式进行补偿反映的是在集体土地上农户之间相互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关系 7.在经济特区或开放城市,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使用中国国家土地, 以土地使用费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形式支付地租( 包括绝对地租 )反映的是国有土地上 , 国家与外商之间的土地租赁关系 上述各种土地经济关系,从本质上看都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关系,其中土地使用者都要支付地租(包括绝对地租),都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借以实现的形式第三节 地租理论在中国,三、社会主义城市地租的特点及其来源 四、社会主义制度下地租范畴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首先,地租范畴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行土地有偿使用的理论依据 其次,地租是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经济杠杆 第三,地租是制定产品价格的重要依据 最后,地租也是制定土地价格、进行征地补偿的基础。
第三节 地租理论在中国,第十六章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