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集团高管任免管理制度.docx
3页XX集团高管任免管理制度 高管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XX集团高管团队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高管任免管理体系,强化高层管理者的责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免的类型主要包括直接任免和先试用后任免 第二章审核批准权限 第三条(控股)集团公司 (一)董事局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由董事局选举产生 (二)总裁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批准后产生 (三)副总裁、总裁办公会成员及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局批准后产生 (四)各中心总监(含)级别经营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局主席批准后任免 (五)其他管理人员由总监提名,总裁批准任免 第四条各二级产业集团(业务板块) (一)总裁(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所在板块执行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提名,经(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审核、所在板块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批准通过后,由(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局发布聘任和解聘决定。
董事局主席、分管执行董事长、(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对其的考核权重分别是1:1:1;没有分管执行董事长的,由董事局主席、控股集团公司总裁按1:1的权重进行考核 (二)副总裁(或副总经理)(不包括财务负责人),由各二级产业集团(业务板块)总裁(或总经理)提名,经(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及所在板块执行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审核、并经所在板块董事会(或执行董事)通 高管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XX集团高管团队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高管任免管理体系,强化高层管理者的责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免的类型主要包括直接任免和先试用后任免 第二章审核批准权限 第三条(控股)集团公司 (一)董事局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由董事局选举产生 (二)总裁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批准后产生 (三)副总裁、总裁办公会成员及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局批准后产生 (四)各中心总监(含)级别经营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局主席批准后任免 (五)其他管理人员由总监提名,总裁批准任免。
第四条各二级产业集团(业务板块) (一)总裁(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所在板块执行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提名,经(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审核、所在板块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批准通过后,由(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局发布聘任和解聘决定董事局主席、分管执行董事长、(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对其的考核权重分别是1:1:1;没有分管执行董事长的,由董事局主席、控股集团公司总裁按1:1的权重进行考核 (二)副总裁(或副总经理)(不包括财务负责人),由各二级产业集团(业务板块)总裁(或总经理)提名,经(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及所在板块执行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审核、并经所在板块董事会(或执行董事)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