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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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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桔****
  • 文档编号:444398152
  • 上传时间: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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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建立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方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考核河水运工程建立工程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立的管理水平,依据及交通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结合河水运工程建立特点制定本考核方法(以下简称"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河航道整治、航道疏浚、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港口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建立工程管理的绩效考核第三条 绩效考核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交通部对全国河水运工程建立工程管理的绩效考核实行统一管理,并组织全国围在建工程管理的绩效考核工作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河水运工程在建工程管理的绩效考核工作第四条 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真实的原则,在综合评价的根底上进展打分第五条 工程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绩效考核工作,认真提供相应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二章 组织程序第六条 绩效考核在自查的根底上进展抽查交通部制定全国河水运工程工程管理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和方案,组织开展全国围的绩效考核工作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管辖围的河水运在建工程进展绩效考核,考核覆盖率应到达在建工程的80%以上,本年度考核工作报告于年底前上报交通部。

      对于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件应及时报部工程单位原则上至少每年组织二次工程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第七条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考核工作中,应成立由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考察组,具体落实考核任务考察组一般不超过6人第八条 考察组工作程序可按以下进展1、听取各被检单位自查情况报告;2、听取工程质量监视部门报告;3、查看工程现场,有必要可进展抽查检测;4、查阅有关档案、文件资料; 5、按照绩效考核方法的容进展检查;6、与工程单位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交换意见;7、考核小组形成检查意见;8、考核完毕15日,提交考核报告第三章 考核容第九条 绩效考核包括综合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平安管理、廉政建立、工程资料等方面容第十条 对工程建立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考核容包括:1、工程单位:根本建立程序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招标投标工作以及工程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平安文明施工、资料管理、廉政建立等2、勘察、设计单位:单位资质及从业围、设计方案、设计质量、设计效劳、设计变更和廉政建立等3、施工单位:单位资质及从业围、合同履约情况、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试验检测、平安施工、施工资料整理、廉政建立等。

      4、监理单位:单位资质、现场监理机构与人员、平行检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计量与支付、平安施工、监理文件管理、廉政建立等详细考核容见附表1至附表2-4第四章 考核方法及结果处理第十一条 绩效考核采用综合考评方法考察组在听取被检单位汇报以及查看现场、查阅有关资料的根底上,依据绩效考核表〔即附表2-1至附表2-5〕的容对工程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管理工作进展评分,再依据各单位权重汇总给出工程总分,最终形成考核报告第十二条 每年考核组织部门将考核情况根据工程类别按工程总分进展排序,并将排序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布第十三条 考核中发现有未按资质规定承当工程任务以及工程转包、**分包等严重**违规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第十四条 建立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平安责任事故和廉政问题的,发生当年考核成绩为不及格;依据事故和问题处理结果,考虑参加后续工程的绩效考核工作重大质量、平安责任事故的界定参照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廉政问题是指发生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被检察院起诉等廉政事件的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第八条第1款中“被检单位自查情况报告〞应包括附表3-1至附表3-5的容。

      第十六条 河水运支持保障系统、大型维修和加固工程可参照本方法执行第十七条 本绩效考核方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绩效考核方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附表:表1 河水运工程建立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汇总表表2-1 河水运工程建立工程建立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表2-2-1 河水运工程建立工程勘察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表2-2-2 河水运工程建立工程设计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表2-3 河水运工程建立工程监理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表2-4河水运工程建立工程施工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表3-1 河水运工程建立工程根本情况表表3-2 工程施工标段划分情况表3-3 工程单位管理人员表表3-4 监理单位人员履约情况检查表表3-5 施工单位履约情况检查表表3-6 设计单位履约和设计质量情况检查表表3-7 工程工程实体质量、现场平安生产检查情况表评分表填写说明:1、当强制性指标累计扣分超过该工程分值时,该工程得分为零2、当带“*〞号事项发生时,对应容得分为零3、当考核事项累积扣分超过对应考核容分值时,该考核容得分为零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由多家单位组成的,分别对各单位打分,根据各自在工程中的重要程度确定权重,将各自分值乘以权重后相加记入考核汇总表即表1的各对应单位得分一栏。

      权重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原则上主体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权重不应低于70%5、勘察、设计评分表〔一表2-2-1与表2-2-2〕,根据各自在工程中的重要程度确定权重,将各自分值乘以权重后相加记入考核汇总表〔一表1〕的勘察设计单位实得分一栏权重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原则上设计单位权重不应低于70%6、“工程名称〞指被考核工程名称;“承当工程名称〞指各参建单位所承当的全部工程容名称7、重大平安、质量事故及廉政问题执行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z.-表1 河水运工程建立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汇总表工程名称:填报单位: 考核工程参建单位考核容考核分值考核得分值各参建单位权重按权重得分(得分值×权重)综合管理工程单位工程审批,招投标,合同管理,质量监视手续,交工验收,建立管理机构,违规处理等3250%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及设计的效劳,合同履行情况、资质等级,业务围,批复执行情况等3015%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及业务围,合同履行情况,施工组织管理等1525%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及业务围,现场组织机构和人员,设施设备配置,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程序等2610%小计质量管理工程单位 质量管理制度或质保体系,质量控制、监管,质量事故处理等1950%勘察、设计单位 质保体系,勘察设计错、漏、碰,质量事故等3515%施工单位 质保体系,质量控制措施落实,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和重要工序施工,试验检测,现场实体质量,质量缺陷等5025%监理单位 施工准备期监理,工程测量,隐蔽工程、重点部位〔构件〕、重要工序旁站和交验签认,试验检测,质量缺陷与事故等4010%小计进度管理工程单位 进度方案,进度完成情况等1150%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进度、设计进度等1515%施工单位进度方案,进度控制,进度完成情况等525%监理单位进度控制等510%小计资金管理工程单位资金方案与到位,计量与支付,变更与索赔,投资使用及控制等1350%勘察、设计单位投资控制、预算控制等815%施工单位专款专用,及时支付工资,费用控制等625%监理单位计量与支付等 510%小计平安管理工程单位平安责任制建立,应急预案,平安事故等1150%勘察、设计单位平安管理、设计与建议等515%施工单位平安制度,平安措施,文明施工,事故处理等1125%监理单位平安文明与环保施工监理等910%小计廉政建立工程单位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等650%勘察、设计单位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等515%施工单位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等525%监理单位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等510%小计工程资料工程单位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归档情况等850%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资料管理与归档等215%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制度,资料收集及整理,资料质量等825%监理单位月报,日志,现场资料管理等1010%小计合计得分. z.-表2-1 河水运工程建立工程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工程名称:          被考核单位:       考 核 人: 〔签字〕 考核工程〔分值〕考核容〔分值〕扣分标准〔分值〕扣分原因扣分实际得分一、综合管理〔32〕强制性指标〔1〕 未按规定执行工程核准或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主体工程施工图、重大设计变更等审批程序。

      〔扣20分〕〔2〕 未按规定招标,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扣20分〕〔3〕 有转包或**分包,违规指定分包的〔扣32分〕〔4〕 主体工程未经交工验收交付试运行〔扣20分〕   1、工程审批〔9〕①未按规定履行开工备案、预留费用动用审批等程序〔4.5分/项,9分〕2、招投标〔8〕①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如招标方案审批、评标报告备案、评标过程等〕,扣2分/次〔8分〕3、合同管理〔4〕①允许参建单位降低投标承诺,并与其签订和执行有关合同〔3分〕②合同签署不规〔1分〕4、质量监视手续〔1〕* 开工前未办理质量监视手续5、交工验收〔4〕* 已验收工程未到达批复的规模、标准及有关技术规* 非主体工程未经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但未对工程建立造成影响①交工验收不符合有关规定扣1分/次〔2分〕②交工验收滞后造成不利影响〔2分〕6、建立管理〔6〕①建立管理制度未建立,或相关制度没有针对性〔2分〕②建立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机构人员配备不齐〔2分〕③未按绩效考核规定开展自查 〔2分〕二、质量管理〔19〕强制性指标〔1〕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扣19分〕〔2〕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瞒报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扣19分〕1、质量管理制度或质保体系〔3〕①未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 〔1分〕②质量管理制度无针对性 〔2分〕2、质量控制、监管〔8〕①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未落实 〔5分〕②质量缺陷未及时催促相关单位进展处理〔3分〕3、质量事故〔8〕①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或问题未及时催促相关单位进展整改〔4分〕②发生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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