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脱硫石膏生产陶瓷模具石膏粉内部标准.doc
8页ICS G62 备案号:2008-4-19 发布发布 2008-4-25 实施实施发布发布前 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Ⅰ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Ⅱ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编写的本标准中的技术指标依据 GB/T9776-1988《建筑石膏》 、QB/T 1640-92《陶瓷模用石膏物理性能测试方法》 、QB1639-92《陶模粉用石膏粉》 、及本产品的特性而制定试验方法执行相关国家标准本标准由江苏添嘉翼建材助剂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技术部本标准于 2008 年 4 月 25 日首次发布并实施用脱硫石膏生产注浆成型专用陶模粉用脱硫石膏生产注浆成型专用陶模粉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半水石膏粉的术语、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陶瓷用半水石膏粉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和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9776-1988 建筑石膏JC/T517-1993 粉刷石膏GB 5000 日用陶瓷名词术语QB/T 1640 陶瓷用石膏化学分析方法QB/T 1640 陶瓷膜用石膏粉物理性能测试方法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 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QB/T 1640-92 陶瓷模用石膏物理性能测试方法JC/T 724 水泥胶砂电动抗折试验机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QB 1639 陶瓷模用石膏粉JC/T 726 水泥胶砂三联试模3 术语3.1 标准稠度本标准规定标准稠度为,石膏料浆自由扩展直径达 300±5mm 时,加水量占石膏粉的百分数,并且在此种情况下石膏粉不出现明显泌水现象3.2 其他术语按 GB 5000 执行4.1 外观 注浆成型专用陶模粉外观为干粉状物,应均匀、无结块,无杂物。
4.2 物理性能注浆成型专用陶模粉物理性能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物理性能物理性能一等品合格品0.15mm 孔径筛余量,%≤0.2 0.20mm 孔径筛余量,%0 松散容重,g/L<800 标准稠度,%77~8572~77 初凝时间,min6~12 终凝时间,min<30 结晶水含量,%≥5.6 凝固膨胀率,‰≤1.0 2h 抗折强度,MPa≥2.2 2h 吸水率,%≥36 分离度,%≤3.0 耐磨率,%≤4.5 表面硬度,MPa≥4.05.1 测试条件5.1.1 试验室、仪器及材料(石膏粉、水)的温度为 20±5℃,空气相对湿度为 55%~75%5.1.2 按 QB 1639 规定的方法抽样,所抽样品应密封保存5.1.3 全部试验项目均应使用洁净的淡水5.1.4 试验所用容器及模具应不渗透,并用不与硫酸钙反应的材料(玻璃、铜、不锈钢、硬质钢等)制成5.2 仪器和工具5.2.1 负压筛及铜丝网布标准实验筛一只(筛孔大小按产品标准的规定选择) 5.2.2 最大称量为 10kg,感量为 10g 的案称一台;最大称量为 500g,感量为 0.5g 的药物天平一台;感量为 0.01g 的天平一台。
5.2.3 最高温度不低于 200℃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一台5.2.4 内径为 50±0.1mm,高为 100±0.1mm 的 铜管一根,画有直径为 50~250mm,间隔为 10mm的一系列同心圆的纸一张5.2.5 500mm×500mm 玻璃板三块5.2.6 长约 100mm、宽约 16mm、背厚约 1.5mm 的不锈钢刀一把5.2.7 2000ml、1500ml、500ml 搅拌容器各一个;500ml、100ml、10ml 量筒各一只5.2.8 符合 GB 3350.3 规定的抗折试验机一台5.2.9 符合 JC/T 726 水泥胶砂三联试模二套5.2.10 干燥器二个;搅拌棒一根;秒表一只;刮刀一把;软毛刷一把5.2.11 变形测定仪5.3 测试方法5.3.1 筛余量的测试取待测样品约 60g 置于电热鼓风干燥器中,在 40±4℃下烘干至恒重(当有效干燥时间相隔一小时的二次称量之差不超过 0.2g 时即为恒重),将烘干后的试样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备用精确称取 50±0.1g 试样置于筛内,用手指轻轻压碎团块,盖上筛盖,套上筛盘,按以下方法进行操作筛析试验前,应把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节负压至4000~6000Pa 范围内。
把盛有料的筛子放在筛座上,开动筛析仪连续筛析 2min,在此期间如有试样附着在筛盖上,可轻轻地敲击,使试样落下筛毕,用天平称量筛余物称取筛上物的质量,精确至 0.01g按式(1)计算筛余量:(1)10001mmWs式中 Ws——筛余量,%;m0——试样的原始质量,g;m1——筛上物的质量,g5.3.2 标准稠度的测定将 500mm×500mm 玻璃板水平压在画有同心圆的纸上,用水将铜管及玻璃板稍加润湿后,把铜管立放称取 300±1g 试样,在 30 秒内将石膏粉均匀地撒入盛有预定稠度所需水量的容器内,静置30 秒,接着快速搅拌 1 分钟,立即注入铜管内,用刮刀将表面刮平,随后垂直向上提起铜管(浆体注入至提起铜管的操作时间不应超过 20s,铜管提起的高度约 20cm) 观察料浆的扩展直径,当料浆形成的饼径在两垂直直线上的读数的平均值达 300±5mm 时为符合要求若第一次测定没有达到要求时,可根据饼径大小适当增减水量,重新测定,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再重复一次按式(2)计算稠度(2)100pw mmC式中 C——标准稠度,%;mw——加水量,g;mp——石膏粉质量,g5.3.3 凝结时间的测定在标准稠度下,按 6.3.2 的操作方式进行配料与试验、成形试饼。
用刀划割试饼,每隔 30 秒划一次,临近初凝时,再在第二块试饼上每隔 10 秒划一次划痕不得重合及交叉,每次划后必须用布将划刀擦净整个操作过程中,试饼不得受振动或移动当试饼划痕两边的料浆刚好不再合拢时即为初凝以试样投入水中开始至初凝的时间间隔表示初凝时间直接在测定初凝后的试饼上用大拇指以约 50N的力连续按揿试饼,按揿至印痕边缘没有水分出现即为终凝以试样投入水中开始至终凝的时间间隔表示终凝时间凝结时间的测试结果以分表示,当秒数超过 30 时可进为 1 分钟5.3.4 抗折强度的测定按式(3) 、 (4)计算三条试件所需的石膏粉及水的需要量(标准稠度) ,并分别进行称量把水注入 2000ml 容器中,将石膏粉在 30 秒内均匀的撒入水中,静置 30 秒,接着快速搅拌 1 分钟,立即把石膏浆注入模内,将模子的一端用手抬起约 10mm 再落下,如此振动 5 次,以排除气泡当到达初凝时,用刮刀刮去溢浆,待终凝后脱模3)C4 . 0 950mp(4)Cmpmw式中 mp——石膏粉质量,g;mw——加水量,g;C——标准稠度,%试件脱模后,在抗折试验机上进行测试2小时抗折强度5.3.5 凝固膨胀率将档板放在适当的位置,使槽的长度不小于 100mm。
将 300g 试样加到按要求达到标准试验稠度的适量蒸馏水中,进行拌合将拌合物完全充满槽并从刻度计中测得长度在试样上放一片橡胶薄膜,尽量减少水分蒸发1 型印模灰泥试样充满槽后应立即读最初值,而其他三种类型石膏制品,则在凝结时间前 1 分钟时读取最初值让试样的一端无约束地膨胀 2 小时,读取最后的读数,并测得其长度的变化,精确至0.01mm计算凝固膨胀率,以原始测量长度的百分数表示,精度达 0.01%如此试验进行二次,计算这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精确至 0.01%式(2)计算稠度(5)1000250100025001lll式中 ω——凝固膨胀率,‰;——试件 2h 的长度减小初始长度值,mm;l——试件 2h 的长度,mm;0l——试件初始长度值,mm1l5.3.6 分离度按照《建筑石膏》标准,石膏粉在 80%用水量,使用化学纯的柠檬酸调整石膏粉的初凝时间为30min,确定柠檬酸的用量秤取石膏粉 300g 与(1)确定的柠檬酸的量,相混,混均后,在 5s 内加入 240g 的水中,用拌和棒搅拌 30s,得到均匀的石膏浆,边搅边迅速注入到模具体内将石膏浆体注入 Ф50mm×100mm 试模,略高出试模,在初凝后终凝前把其刮平。
在试验室条件下,放置2h,然后拆模,转入 40±2℃的烘箱,烘干至恒重将其分成上下两等分,用天平测其重量按下式计算石膏浆体的分离度:%100上部重量下部重量上部重量下部重量石膏浆体分离度度以三个试件分离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试样的分离度,精确至 0.15.3.7 磨损率由于石膏脆性很大,采用磁纸打磨,测试其耐磨性能三联模绝干试样,绝干重量为 G0,用UMT-2 多功能摩擦磨损试验机上平均受下打磨试验样 50 次,法向载荷 10KN,位移为 120mm,滑动速度为 10mm/s 往复滑动用干布把残留的粉末擦去,这时称其重量 G1,则耐磨性计算公式为:%100010GGG磨损率以三个试件分离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试样的分离度,精确至 0.15.3.8 硬度三联模绝干试样分别放在显微硬度仪上测量表面硬度,载荷为 100g 加载时间为 15s,每个试样选三个点,测量 3 次,取平均值以三个试件分离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试样的分离度,精确至0.16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每一批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凝结时间、筛余量、2h 抗折强度、稠度与收缩变形6.2 型式检验产品的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条件下,每三个月进行一次。
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生产中如果原材料发生变化,生产工艺进行调整、设备进行维修、停产后恢复生产或成品存放期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型式检验6.3 批量与抽样6.3.1 批量:以相同的原材料,相同的配合比与工艺生产的注浆成型专用陶模粉 100t 为一批,不足100t 按一批计6.3.2 抽样: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5 袋,每袋抽取约 3kg,总计不少于 15kg6.4 判定及复验规则将抽取的试样按第 6 章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第 5 章相应的技术要求时,即判为合格若有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果只有一项不合格,则重新抽取两份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验重验结果,如果两个试样均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产品判为不合格用户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进行复验,复验应在产品贮存期内进行7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7.1 用带有塑料内衬的纸袋或塑料袋包装每袋重宜 50 kg,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7.2 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制造厂名、商标、批量编号、标记、简要说明、产品标准号、产品重量、生产日期和防潮标记7.3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型号的产品应分别贮运,不得混杂。
7.4 产品自生产之日起,贮存期为 3 个月,3 个月后应重新进行质量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