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故意杀人一审辩护词怎么写?.doc

3页
  • 卖家[上传人]:夏**
  • 文档编号:421617123
  • 上传时间:2023-04-20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3.32KB
  • / 3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故意杀人一审辩护词怎么写? 导读:故意杀人一审辩护词为:我依法担任被告人程乙的辩护人,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及法学理论,构成共同犯罪的特征包括: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性质相同的共同故意;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即数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犯罪整体,写出相关事实和原因   一、故意杀人一审辩护词怎么写?  故意杀人一审辩护词为:我依法担任被告人程乙的辩护人,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及法学理论,构成共同犯罪的特征包括: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性质相同的共同故意;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即数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犯罪整体,写出相关事实和原因  二、故意杀人罪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将会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判决,最严重有可能会被判决死刑,但犯罪嫌疑人还是拥有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力,一般建议聘请专业的ls进行辩护,这个过程需要提交一份辩护词,也可以委托ls代写。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