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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工职院科研管理办法-XXXX[1]7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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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发文稿纸事由关于下发《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别密级主送各处室、各系部抄送 抄报 拟稿 邹碧会稿签发审核编号学院( )〔 〕 号发文日期年 月 日打印份数校对 为了推动我校的科研工作,促进教育教学改革,规范科研申报,有序开展科研工作,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研究,制定了《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日主题词: 附件: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教研科研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求实、创新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努力为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服务,为学院的发展及相关学科建设服务第二条 教研科研工作树立以科研为先导、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研究活动,对外进行广泛的科研技术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 教研科研管理的任务为:规范学术科研工作,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工作,加强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促进科技开发与科技成果的转化,全面提升学院的学术科研水平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四条 科研处是学院归口管理教研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全校教研科研的日常组织和管理事务第五条 科研处职责(一)根据学院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拟订全院教研科研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院教研科研工作的管理条例、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并贯彻执行二)组织申报并积极争取各级各类教研科研规划项目,组织申报、评审院级教研科研资助课题,负责全院各类教研科研项目的中期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督促,使其按计划要求实施三)做好教研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验收、登记、公告、奖励、推广应用、立卷存档及保密等工作四)负责教研科研经费的申请、筹集、调拨、分配,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教研科研经费的立账管理,监督、审计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五)负责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六)开展学术交流、承办学术会议,指导院内各类学术团体,并负责院内人员参加有关学术会议的审核工作七)负责学报组稿、编辑、付印、交流工作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各系部主任和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教研科研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一)根据学院或部门发展要求,制订本部门教研科研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协调本部门教研科研工作,认真做好部门及教研科研工作的学期、年度总结,及时将教研科研统计数据汇总上报三)负责组织本部门各类教研科研项目的申报、初审开题、结题和成果评审,负责对本部门教研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经费审批等事宜第七条 各系部设兼职教研科研管理人员一名,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和管理日常教研科研工作第八条 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学术科研管理的权威评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学院的教学科研、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科研奖励等重大事项有审议权和监督权第九条 根据项目研究需要,一般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教研科研项目组教研科研项目组是学院进行教研科研工作的基本工作单位,在教研科研任务完成后,该项目组自动解散第三章 项目管理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教研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研科研项目和国际合作基金项目学院各部门及教职工获准立项的各类教研科研项目,均由科研处统一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第十一条 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基金项目、规划项目的申报、立项、研究、验收等工作,均按各项目管理机构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每年组织申请、受理校级教研科研项目立项一次校外和上级项目申请、推荐,根据要求及时办理一)项目指南1.每年下半年,各教学、行政部门向科研处提交1-3个教研科研项目议题,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选题范围后,下发项目指南由各部门组织申报2.校级教研科研项目的支持方向为:(1)体现学科和专业发展方向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2)能带动新学科、新专业形成和发展,对教学改革起促进作用的项目;(3)有发展前景的开发应用型和推广应用型项目;(4)体现学科和专业发展方向的教材建设二)项目人员1.项目申请人为学校教师或管理人员,项目申请人同时也是项目负责人2.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成员可以有企业人员参与三)立项程序1.由项目申请人填写《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并报科研处审查复核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评审2.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批准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与学院签订《项目协议书》3.已立项的校级教研科研项目,凡符合上级有关部门项目申报条件的,由学院推荐参加申报四)项目实施1.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研究活动,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及实施计划,若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项目内容的,须报科研处,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批准。

      2.项目负责人因故或不宜继续主持项目工作的,需由所在部门提出变更意见,并经科研处审核,经院长批准方可变更五)评估验收1.校级项目结题验收时间:一般项目为半年,重点项目为1年,重大项目为2-3年2.校外或上级项目结题验收时间按项目申请规定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3.项目结题时由项目申请人填写《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交科研处,科研处根据项目内容确定评审鉴定方式,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重大项目由学术委员会适当邀请校外专家参与评审验收4.对经评审验收合格的项目实施部门或个人,由学院发给项目结题证书;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令其限期整改或终止项目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将实施计划,技术路线、项目进度、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工作报告等资料报送科研处备案,并接受科研处的监督检查项目结题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完整的项目研究资料报送科研处存档第四章 经费管理第十四条 科研经费包括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科技合同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费、学科建设经费、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经费、科学实验与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研发经费第十五条 经费资助(一)校级项目按重点项目1.5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的标准资助,重大项目可适当提高经费支持额度,具体资助金额由学术委员会审定。

      二)为鼓励广大教职工开展教研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弥补科研项目经费不足,对从外部争取的科研项目经费,学院按国家级项目1:4、省部级项目1:3的比例拨付配套经费第十六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由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财务纪律和《项目协议书》中确定的经费计划审批使用,经科研处和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任何部门、个人无权截留、转移、隐匿和挪用科研经费学院各部门人员从校外各种渠道争取立项的科研项目,项目经费均应进入学院帐户,由学院财务部门按项目类别建帐,科研处登记备案对项目经费应严格管理,在科研处和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专款专用第十七条 科研基金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科研业务费(图书资料费、国内调研费及相关差旅费、学术会议费、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计算机使用费、分析测试费、劳务费)、成果出版费、项目管理费、成果鉴定费第十八条 学院科研经费资助,实行分次拨款校级项目立项后先预支50%作为研究费,项目结题验收后再结算剩余经费;对于省部级项目、国家项目等外部课题,项目立项后待外部经费到账后,先预支总经费的50%作为研究费,项目结题验收后再结算剩余经费项目经费中,项目组可提取劳务费不超过总经费的30%。

      劳务费须在结题验收通过后才能提取对于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追回已拨付的资金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或校外项目管理部门有权停止支付项目经费,并向有关人员追偿已拨付的全部或部分项目经费一)未按《项目协议书》中确定的经费使用计划使用项目经费的;(二)未按《项目协议书》的要求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三)擅自终止或变更项目活动的;(四)违反财务纪律和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的;(五)其他恶意使用、侵吞、挪用项目经费的情形第二十条 项目节余经费及物资的处理:(一)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后三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到学院财务部门办理经费结算手续二)为调动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对于结题验收后节余的项目经费,项目组可提取50%作为奖励经费,另外的50%可作为项目后续研究经费第二十一条 因执行学院科研任务或利用学院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或其他科技成果,均为职务发明或职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其专利转让或科技成果转让的收入,学院按规定提取一定的管理费第五章 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 学院每年对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以及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并按照《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奖励金奖励办法》给予奖励第二十三条 科研成果的评奖范围:(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科学理论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工具书和科普读物等;(二)具有一定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设计等;(三)对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一定作用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四)周期较长的重大科学技术项目,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独立应用价值的阶段性成果。

      第二十四条 申报科研成果奖励,应由完成科研成果的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本部门审查并报送科研处复核后,报学院批准给予奖励第二十五条 科研奖励的组织申报及材料审核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奖励的评审由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二十六条 申报人应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经查证属实的,取消申报资格并由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由科研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或学院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相关人员两年内不得申报任何教研科研项目:(一)无故终止或擅自改变科研合同,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二)私自出卖科技情报和科技信息,损害国家、学院利益的;(三)盗用学院名义私自订立科研合同,侵犯学院合法权益的;(四)滥用职务发明成果牟取私利的;(五)有剽窃、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2、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协议书;3、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4、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题证书;5、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附件1立 项 编 号-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项目立项申 请 书 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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