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护照(可编辑).docx
30页办理护照第一篇:办理护照 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和A4规格的复印件,到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贴近期2寸淡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1张;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5个工作日后,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取证回执单,交付200元工本费即可领取取护照 2.领取申请表 您准备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需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表》领表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领取 3.填写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升位后18位填写(如没有升位仍可填写15位); “姓名”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 “婚姻状况”按实际填写; “政治面貌”可填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户口所在地址”填写与户口簿一致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家庭现住址、邮编”请依照家庭现居住地如实填写; “本人身份”须如实依项选择;工作单位填写全称,注明职务;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在的单位,在备注栏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档案在原单位填原单位; “单位地址”须写清单位的具体位地址门牌号码; “前往国家地区”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或中国台湾,不含过境国家; “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填写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备注栏说明未被批准情况;出境事由只选择一项; “申请证件种类类别”请按实际申请证件种类只可选择一种; “原护照号码”选择护照延期、换发、补发的请填写此栏; “家庭主要成员”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本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取证方式”请自愿选择; “以下由申请人所在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是由单位负责人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名。
4.哪些人员需要单位出具意见并盖公章 1)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 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 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4) 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6.领取证件 取证可由本人领取或通过邮政局速递,按照《取证回执单》上的日期领取证件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持《取证回执单》,交费后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须写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后领取制作完毕的证件保管期为三个月,过期不领取的予以销毁 取证程序: 1) 凭《取证回执》到收费台交费; 2) 凭交费收据到领证台领取证件; 3) 领取证件时,请仔细核对护照内容,避免发生差错 为减少您的往返次数,一次办结护照申请,建议采用邮政速递业务愿意速递的人员,请在办结申请手续后,持《取证回执单》到邮政局设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的服务台办理邮政速递手续,护照邮寄费用直接交邮局柜台即可。
7.哪些出境事由需提交证明材料 1) 公派留学,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 请护照登记表》 2) 收养儿童出国定居,须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书、领养人的护照或其它身份证件 3) 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的说明 4) 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定的就业合同 第二篇:护照办理 出 入 国 (境) 一、出国手续办理 (一)申领因私护照 凡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居民,须本人向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申请 未满16周岁的儿童须由父母或父母委托(父母不在本市)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时需交验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附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在国外需附护照复印件)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详见照片标准); (3)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4)未满16周岁的,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户口尚在迁移之中 (含外地迁入、市内迁移)的,应先落户后申请,凭户口簿申请护照外省市户口迁入我市不满五年需与原户籍地核查,核查期间不计算工作日; (2)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来不及办理新身份证的,凭《临时身份证》申请; (3)持有过期护照,在申请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照片页、有效期页和有效签证页),核验后剪角随新护照发还申请人; (4)遗失过期护照,需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启事,凭本人身份证、报纸办理护照失效手续后方可申请; (5)《申请审批表》由本人用蓝黑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表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儿童和文盲可由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填,代填人须签名; (6)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填写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如身份证与户口簿两者不一致,须事先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待两证相符后方可申领护照; (7)“户口所在地址”是指申请人户口簿上记载的详细住址家庭住址”是指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址; (8)户口簿、身份证等其他证明材料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请勿自行裁剪。
3.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4.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15日内办结 申请人因紧急商务等原因需尽快出境的,应在递交申请材料时提交与紧急事由相应的境外证明材料确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过程核查时间除外) 5.收费标准 新证、换发护照每证200元;补发护照每证400元;加注20元/个 咨询:87316111 监督:87316073 (二)申请补发护照须知 居民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凡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居民,须本人向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申请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应当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未满16周岁的儿童须由父母或父母委托(父母不在本市)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时需交验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附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在国外需附护照复印件)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护照加注及补、换发申请审批表》,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详见照片标准) (3)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4)未满16周岁的,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5)证件损毁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的说明。
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并提交刊登申明护照作废的报刊 2.注意事项 (1)户口尚在迁移之中 (含外地迁入、市内迁移)的,应先落户后申请,凭户口簿申请护照外省市户口迁入我市不满五年需与原户籍地核查,核查期间不计算工作日; (2)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来不及办理新身份证的,凭《临时身份证》申请; (3)《申请审批表》由本人用蓝黑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表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儿童和文盲可由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填,代填人须签名; (4)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填写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如身份证与户口簿两者不一致,须事先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待两证相符后方可申领护照; (5)“户口所在地址”是指申请人户口簿上记载的详细住址家庭住址”是指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址; (6)户口簿、身份证等其他证明材料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请勿自行裁剪 3.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如皋市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4.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15日内办结。
申请人因紧急商务等原因需尽快出境的,应在递交申请材料时提交与紧急事由相应的境外证明材料确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过程核查时间除外) 5.收费标准 补发护照每证400元;加注20元/个 咨询:87316111 监督:87316073 (三)加急办理护照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凭相应材料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二、赴港澳台手续办理 (一)申请赴港澳商务活动 受本单位派遣赴香港或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本市居民、华侨、在我市工作的外省市暂住人员,可以申请赴港澳商务,个体工商户仅限法人办理须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注: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住内地代表机构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