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001].doc
5页LOGO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护公司物料安全,维护公司利益,参照全球贵金属行业经营安全管理经验,维护贵金属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充分发挥安全检查对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促进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每次组织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将同步签署安检协议,协议将作为员工劳动合同附件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依据工作需要签署安检协议 第三条公司安全检查管理遵行“宽进严出、人性化管理”的原则,一般状况下,公司的员工、临时工作人员、来访人员等离开公司时应履行安检手续依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员工采取进入抽检的方式管理 第四条主要针对离开公司厂区的人员是否携带公司禁带物品,如非私人物品和非正常流通渠道的公司财物等 第五条公司A、B区两个区域的人员(公司员工、临时工作人员、来访人员等)进出公司时,凭员工卡(包括临时卡)、临时工作证和来访人员登记单分别从对应的安检通道进出,并履行安全检查手续 第六条履行安检手续时,应根据安检要求、规范,主动协作安检设备、安检员履行安检手续,不得以不文明行为无理指责安检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不协作或拒绝安检,否则,安检员有权不允许其出入公司,相关责任自负。
第七条公司物资(包括产品)离开公司时,原则上要求从物流通道出行,对随身能携带的物资允许从A、B区安检通道出行,有关物资流通的管理,按《物流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凡属公司非正常流通的物资,经安检发觉后,将当场收缴,并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理 第九条女员工因怀孕,可凭医疗机构体检证明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办理贵宾卡,从绿色通道进出公司 第十条来访人员进公司时,需先到公司接待室办理登记手续,从A区或B区安检通道进入依据工作需要对来访人员随身物品进行安检后,方能进入公司 第十一条到公司参观、考察的贵宾人员进入公司时,由接待部门工作人员到接待室办理登记手续后,按指定的出入通道由保安刷卡开门禁进入公司 第十二条凡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和部门,将按以下条款严格处理 (一)员工不按规定履行安检手续,不协作安检的,赐予口头批评和罚款50元/次;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次罚款200元,赐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罚款500元,赐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予除名 (二)员工私自携带物料出公司,将当场收缴物料和扣留当事人;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或除名,并担当相关刑事责任 (三)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或授权,员工(包括敏捷用工)私自或带人进入公司科研、生产场所及重点要害部位。
一经发觉,罚款200元,并赐予警告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担当相关责任 (四)员工有意损坏或破坏安检设备和门禁设备的,一经查实,依据行为及情节,造成设备损坏的,赔偿损毁价值,并赐予500-1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开除处理 (五)公司各部门要适时对员工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及教育,因学习及教育工作不落实、员工经常违反安检规定、不履行或协作安检的,将取消部门年度各项先进评优资格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附件:《安检通道管理工作规范》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