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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关键岗位打卡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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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277533006
  • 上传时间: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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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关键岗位打卡制度第一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关键岗位打卡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关键岗位打卡制度 第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要求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工作制度,明确带班检查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检查内容、方式以及考核对策等详细事项 (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项目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质量平安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到企业所属的每个工地开展带班检查,其次数每月不少于一次;总的带班检查日,每月不少于工作日的25% 工程项目超过必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或工地展露险情和重大隐患的,企业负责人应当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对日常管理状况差的施工现场,应当增加带班检查频次 (四)、监督检查和处理 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现场带班制度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每月带班检查记录; 2、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考勤制度,包括带班检查记录、考勤公示; 3、监理企业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经理带班生产的复核记录; 4、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的履职状况,特殊是隐患整改和治理状况。

      其次条凡在本县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是指施工现场建设单位的业主代表、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平安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第四条我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坚持科学合理,从严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形式,提倡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和设备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考勤打卡设备由项目施工单位供应,逐步过渡到统一使用信息系统实施打卡,打卡对象录入、考勤数据统计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和管理 第七条施工作业处于混凝土浇筑、结构吊装、预应力张拉、隐藏工程施工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以及存在下列重大危急源之 一、关键岗位人员务必保证在岗在位,不得请假: (一)高大模板施工; (二)深基坑和沟槽开挖; (三)塔吊拆装; (四)附着式脚手架升降 第八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工程质量、平安监督机构应当实行不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本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对年度打卡制度执行状况较好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赐予通报表扬;对未能严格执行打卡制度的,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赐予通报批判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情节较为严峻的,赐予其单位和个人相应行政惩罚;造成质量平安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以及项目监理单位监理员、见证员等的打卡考勤,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其次篇: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 对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 (试行)的通知 建质〔2022〕12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合肥市、芜湖市重点工程局: 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生产平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律例,我厅制订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试行),并业经省政府法制办前置审查,现印发各地试行各地在试行过程中,有何看法和建议,请准时反馈至我厅工程质量平安监管处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平安监管处盛世福 联系:0551-2871501 附件:《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 (试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附件: 《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 打卡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生产平安,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和《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律例,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制度。

      其次条凡在本省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是指施工现场建设单位的业主代表、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平安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第四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坚持科学合理,从严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形式,提倡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和设备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考勤打卡设备由项目施工单位供应,逐步过渡到统一使用信息系统实施打卡,打卡对象录入、考勤数据统计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和管理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的打卡对象外出或请假的,需要根据规定填写外勤任务单或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必要时应当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作业处于混凝土浇筑、结构吊装、预应力张拉、隐藏工程施工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以及存在下列重大危急源之 一、关键岗位人员务必保证在岗在位,不得请假: (一)高大模板施工; (二)深基坑和沟槽开挖; (三)塔吊拆装; (四)附着式脚手架升降。

      第八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工程质量、平安监督机构应当实行不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本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对打卡制度执行状况良好,并获得市级以上质量和平安奖项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赐予嘉奖,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对关键岗位人员适当赐予嘉奖 第十条对打卡制度执行状况较好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赐予通报表扬;对未能严格执行打卡制度的,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赐予通报批判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情节较为严峻的,赐予其单位和个人相应行政惩罚;造成质量平安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以及项目监理单位监理员、见证员等的打卡考勤,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已经实施建筑工程施工重大危急源监控系统的市、县,应当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一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试行)的通知 阜建管〔2022〕160号 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 位打卡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委),阜阳开发区土地规划建设局,市建管处、质监中心站、重点工程局: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试行)的通知》(建质〔2022〕1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是否在岗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筑工程质量和平安的重要保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的打卡工作,飞速落实打卡制度,要求辖区内施工单位在2022年8月底前把打卡设备安装完毕;要求建设单位支配专人负责打卡工作质量和平安监督部门要把打卡工作执行状况作为质量和平安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中务必明确关键岗位人员姓名、关键岗位人员出勤率和切实的奖惩措施 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汇总各施工现场的打卡状况,对打卡制度执行状况较好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赐予通报表彰, 对不执行打卡制度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赐予通报批判被通报批判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我市各种奖项的评比 三、阜城各施工企业要在2022年8月底前在各施工现场安装打卡机,阜城各建设单位应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打卡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各关键岗位人员的上岗状况应作为工程监督报告的一项内容,并作为评价的依据 四、阜阳市重点工程局负责所管理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打卡工作,落实打卡制度,定期汇总各施工现场的打卡状况,并予以通报 五、市建管处、质监中心站要在日常巡查和质量、平安检查中,把施工现场打卡状况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在现场的,要记录在案。

      凡建设主管部门在巡查、检查中发觉有3次不在现场的关键岗位人员,将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限为3个月;一年中有两次不良行为记录的,公示期限为1年;一年中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公示期限为2年;一年中有4次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务必撤换该岗位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限为3年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从该工程竣工之日起开头计算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抄送:阜城各施工、监理企业 第三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考勤打卡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考勤打卡制度 1、工程项目部组建后待正式开工时均应参照此制度,编制项目 部的管理人员考勤打卡制度 2、工程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应遵守制度规定,按时打卡考勤, 任何人不得借口不参与打卡考勤 3、项目经理外出参与有关活动,需经单位和公司领导请假批准 方可离开,否则按未出勤到岗处分 4、项目部其他人员外出参与活动等,应向项目经理(主要负责 人)请假批准方可离开,否则一律按未出勤到岗到位处分 5、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他人代替打卡,应相互监督 6、项目部每月底应将考勤打卡实际状况书面汇报到平安生产管 理部,考勤打卡将列为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度 1、依据平安生产管理规定和要求,企业领导务必要深化施工现 场准时了解和把握现场平安生产状况,准时地制订对策消退事故隐患 2、公司经理、分管经理,每月至少不少于2次深化施工现场(有 重大危急源存在的)作业场所进行带班指导,并应深化讨论推论计划的牢靠性和详细实施是否符合要求等,并要对掌握措施作出明确要求 3、大风、雨、雪等灾难性卑劣事情到来时,要抢在第一时间内 到危急性较大的施工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并对危急源(点)作详尽检查和布置掌握措施的落实工作 4、日常工作的同时应常常深化施工现场了解把握项目部对平安 生产法律律例、标准规范、管理对策和规定等的贯彻执行状况;了解把握员工的平安生产重视意识和是否违规行为 第四篇: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维护企业和务工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现场作业人员采纳电子刷卡考勤+班组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制度 二、新进场作业人员务必到项目安保部进行登记、核对个人相关信息后,发放实名制考勤IC卡。

      三、全部作业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均走西门,参与刷卡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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