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及可再生利用.doc
6页建筑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及可再生利用 摘要:本文论述了建筑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垃圾产生的来源和危害;建议将这些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场地堆放,归类,然后根据这些废弃物的具体情况,采用直接利用,加工利用和循环利用的技术措施,进行循环再生利用;提出建筑固体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的措施和对策;通过建立循环经济产业链物质的全生命周期清洁闭环流动的就够模式,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灵巧产品的生态设计和生态消费等融为一体,既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又避免由于无节制开发所导致的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还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并促使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最终建立起循环经济体系、循环型社会体系和良性循环的生态体系关键词: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混凝土,循环利用,再生资源,生态环境一、建筑垃圾的定义及分类[1] 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按产生源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泥浆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
二、垃圾对环境的影响(1)占用土地,降低土壤质量;随着城市建筑垃圾量的增加,土地被占用面积也逐渐加大,大多数垃圾以露天堆放为主,经长期日晒雨淋后,垃圾中有害物质通过垃圾渗滤进入土壤中,从而发生了一系列物理、化学、生物反应,或为植物根系吸收或被微生物合成吸收,造成土壤的污染; (2)影响空气质量;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有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一些腐败的垃圾发出了恶臭气味,同时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飘散,造成空气的环境污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又会产生有毒的物质,造成了空气污染; (3)对水域的影响;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因发酵和雨水的冲淋以及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产生的渗滤液或淋滤液,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4)破坏市容、恶化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建筑垃圾占用空间大、堆放无序,甚至侵占了城市的各个角落,恶化了城市环境卫生,与城市的美化与文明的发展极不协调,影响了城市的形象 (5)存在安全隐患;大多数城市对建筑垃圾堆放未制定有效合理的方案,从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比如建筑垃圾的崩塌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会导致地表排水和泄洪能力的降低。
三、我国建筑固体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回收率较低 北京市建筑固体废物中占很大比例的工程凿土和拆迁弃土大部分都进行了填埋,只有不到30%的工程凿土用于回填,既是土地资源的浪费,也浪费了许多有用的材料 (2)回收技术水平低,回收再生产业规模太小 城市垃圾收购者是回收建筑固体废物的主力,客观上对促进城市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这种自发的回收活动由于缺乏政策支持、技术投入和有序管理,处于混乱无序、水平低下的状态 (3)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填埋 建筑物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装修垃圾和工程凿土、拆迁弃土等混杂在一起填埋装修垃圾的数量虽然很少,但是具有一定的毒性,不经过处理就填埋,会对土壤和地下水带来污染隐患 四、国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1、日本[2] 通常,建筑材料,如石块,其原料价格要比再循环的材料价廉由于国土面积小,资源相对匮乏,日本的构造原料价格要比欧洲高因此,日本人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可再生资源而重新开发利用比如港埠设施,以及其他改造工程的基础设施配件可以利用再循环的石料,代替相当量的自然采石场砾石材料 2、美国 美国政府则制定了《超级基金法》,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
从而在源头上限制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促使各企业自觉的寻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美国住宅营造商协会正在推广一种“资源保护屋”,其墙壁是用回收的轮胎和铝合金废料建成的,屋架所用的大部分钢料是从建筑工地上回收来的,所用的板材是锯末和碎木料加上20%的聚乙烯制成,屋面的主要原料是旧的报纸和纸板箱这种住宅不仅积极利用了废弃的金属、木料、纸板,而且比较好的解决了住房紧张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3、法国 法国CSTB公司是欧洲首屈一指的“废物及建筑业”集团,专门统筹在欧洲的“废物及建筑业”业务公司提出的废物管理整体方案有两大目标:一是通过对新设计建筑产品的环保特性进行研究,从源头控制工地废物的产量;二是在施工、改善及清拆工程中,通过对工地废物的生产及收集作出预测评估,以确定有关的回收应用程序,从而提升废物管理的层次该公司以强大的数据库为基础,使用软件工具对建筑垃圾进行从产生到处理的全过程分析控制,以协助在建筑物使用寿命期内的不同阶段作出决策例如可评估建筑产品的整体环保;可依据有关执行过程、维修类别,以及不同的建筑物清拆类型,对减少某种产品所产生的废物量进行评估;可向顾问人员、总承建商,以及承包机构(客户),就某一产品或产品系列对环保及健康影响提供相关的概览资料;可以对废物管理所需的程序及物料作出预测;可根据废物的最终用途或质量制订运输方案;就任何使用“再造”原料的新工艺,在技术、经济及环境方面的可行性作出评核,而且可估计产品的性能 4、荷兰 在荷兰,建筑业每年产生的废物大约为14×106T,大多数是拆毁和改造旧建筑物的产物(石块、金属、塑料和木材的杂乱物)。
目前,已有70%的建筑废物可以被再循环利用,但是荷兰政府希望将这个百分比增加到90%因此,他们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建立限制废物的倾卸处理、强制再循环运行的质量控制制度荷兰建筑废物循环再利用的重要副产品是筛砂,产量大约1×106T/A砂很容易被污染,其再利用是有限制的为此荷兰采用了砂再循环网络,由拣分公司负责有效筛砂:依照它的污染水平分类,储存干净的砂,清理被污染的砂五、国内建筑垃圾新工艺传统的建筑废弃物的处理方法(1)工程凿土的处理:工程凿土是指在盖建筑物之前,挖地基时从地面以下挖掘出的泥土和部分石块通常先除去其中大块的石头,然后再装车运送至城市绿化地带,作为绿化用土 (2)混凝土的处理:用抓斗将大块的混凝土打碎,回收部分骨干钢筋(容易取出的那部分钢筋),再用破碎机破碎,装车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地填埋最后在混凝土块的上面铺上1.5m厚的工程凿土或普通泥土,用作绿化 (3)碎砖的处理:直接装车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地填埋,最后再在上面铺上厚于1.5m的工程凿土或普通泥土,用作绿化除了这些方法,还有许多环保又方便的方法正被人们接受l)、回填标高一些沿海城市,地势较低,在工程施工中需要大量的工程渣土进行标高回填.近年来每年平均有约3000个工地需要回填土,大约消纳1500万吨的建筑垃圾,这是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消纳的主要途径。
2)、围海造田大部分工程泥浆和部分深层盾构土通过船运到海边,由管道吹泥捧放.围海造田.3)、堆山造景由于上海地处长江冲积平原,境内少山因此有的地方通过工程渣土堆高,进行堆山造景,上海闽行的体育公园,外环线绿带等项目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制作建材目前有1座利用工程渣土制作砌块或建筑骨料的加工厂,每年可消纳约20万吨建筑垃圾六、我国建筑固体废物管理对策 (1)减量化措施 优化建筑设计,采用合理的设计方案使建筑物不易受到损害,少产生建筑固体废物 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耐久性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耐用且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及装修材料,杜绝以次充好、降低工程质量的现象 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筑材料运输、储存、安装过程的管理,以免对建筑材料造成损伤,减少垃圾量,提高工人的素质,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提高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 (2)资源化措施 提高建筑固体废物的回收技术水平,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扩大建筑固体废物回收再生产业的规模部分建筑固体废物可以作为建材的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如废金属可以再加工制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木屑等可用于造各种板材;碎砖、混凝土块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以代砂,直接在施工现场利用;还有一些建筑固体废物可作为建材产品直接在工程中使用。
如:国内成功开发的“孔内深层强夯桩技术”,采用旧房改造、拆迁过程中产生的碎砖瓦、废钢渣、碎石和鹅卵石等建筑垃圾为填料,经重锤夯扩,制成大头的钢筋混凝土短桩,结合配套的隔震技术,可以减少地基土的开挖和基础钢筋混凝土的用料,具有扩大桩端面积和挤密地基的作用此外,在产生源的附近增设收集网点,扩大资源回收产业的规模,并建立统一的循环再生工厂 用建筑固体废物建造住宅或园林小品如利用废旧建材建造临时施工工人住宅,建造园林蘑菇亭、假山等 (3)无害化措施 使用绿色建材产品在建设项目及房屋装修过程中,使用无毒害、无污染、无放射性、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建筑材料 加强对有毒有害建筑固体废物的管理严禁与其它无毒无害建筑固体废物混在一起 颁布行政法规及法律法规,规定建筑固体废物应实行卫生填埋制定渗沥液中有害污染物浓度排放标准;制定焚烧法处理建筑固体废物有害气体的排放标准;要求建筑垃圾产生者交付垃圾处理费用,建立基于“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填埋场收费系统 除了以上所述的“三化”措施外,政府还应当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和相关成套管理措施的研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及各建筑单位的认识,促使他们自觉地减少建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并致力于建筑固体废物的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工作。
七、结束语 建筑垃圾的回收和循环再利用不仅能够保护环境,降低对环境的影响,采用科学管理和有效措施将其减量化和再利用,还可以节省大量的建设资金和资源 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开发和综合利用,需要政府部门、环保部门、建筑建材行业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因此,许多专家呼吁,为了促进我国建筑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有必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的科研工作;加强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的立法、宣传教育、监督执法工作;理顺建筑材料和处理建筑废弃物的价格体系,使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在经济上确实可行,当然还要在全民中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确保建筑废弃物分类堆放等参考文献[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6月 《城市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垃圾排放》(CJ/T3033—1996)[2] 日本,《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1977年代理商以主要城市为区分,具有唯一性与排他性:一个城市或地区只能有一个代理商,别的地区的代理商不能跨地区开拓业务,但两地代理商之间进行合作公关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