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贸学校大门口治安保卫管理规定.doc
2页北京商贸学校大门口治安保卫管理规定北京商贸学校大门口治安保卫管理规定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公安分局统一部署,为加强反恐防暴,打击犯罪,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对学校大门口治安保卫管理规定做如下重申:一、本校人员入校管理1. 凡本校教职工(含外请老师) 、学生、参加培训人员、临时工、承包食堂人员、送货人员、在校施工人员一律凭有效证件入校,并在入校前主动出示证件 2. 凡无有效证件者,需向门卫值班老师说明情况经值班老师确认同意后,方可入校值班老师无法确认的,应由主管部门领导派人来接,否则,不准入校二、外来人员入校管理1. 所有来校办事人员,必须先预约,经会见人同意,填写会客登记后,由会见人负责将客人接入、送出校门2. 学生家长来校,应先联系,经学生科、班主任同意后,填写会客登记表,由学生科或班主任负责将学生家长接入、送出校门学生家长带多人来校时,只准学生监护人 1 人入校3. 来校咨询的学生或家长填写会客登记后,由门卫值班老师送到招生办咨询完后,由招生办负责将咨询人员送出校门4. 各部门事先约见的客人,应提前告知门卫值班人员,并留下,以便客人到时及时联系5. 人员携带大背包等物品出入校门时,门卫有权要求开包查验。
凡拒绝查验者,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校6. 所有外来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校7. 严禁各类推销、收废品人员入校三、外来车辆入校管理1. 本校教职工车辆及为食堂送货车辆一律凭证入校2. 外来办事人员在履行接待手续后,车辆方可入校,并在指定位置停放3. 为学校临时送货车辆,主管部门应派人到门口接,方可入校4. 学生上课期间所有车辆不准进入教学区、学生生活区5. 非公事车辆,不准入校四、安全管理1. 严禁携带各种刀具、棍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校2. 学生不准带外人入校,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生打架、偷窃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开除学籍的处理3. 学校临时工、食堂工作人员、保安等,严禁带外人入校违者处200 元罚款,如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将对责任者给予清退4. 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强行闯校门者,门卫值班人员有权采取一切措施,加以制止,并将其驱除出校门视情况报警5. 凡有持凶器闯校门、打架者,门卫值班人员可边报警,边采取自卫手段,将其制服,交由公安机关处置北京商贸学校安委会 2010 年 5 月 5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