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美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docx
10页第十章 美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美国的矿产土地治理机构、三类矿产的分类治理制度及权利金的收取和安排教学重点:三类矿产的治理教学方法:课堂讲授教学时数:4 学时第一节 美国矿政治理机构美国的矿政治理机构主要有:1. 环境保护署(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2. 劳工部矿山安全与卫生治理署 Miner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MSHA), Department of Labor);3. 核能治理委员会(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 )(NRC)4. 农业部所森林局(Forest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5. 内政部印第安人局 (Bureau of Indian Affair (BIA) ,Department of Interior )6. 内政部露天开垦与执行办公室 (Office of Surface Mining Reclamation and Enforcement(OSM), Department of Interior)7. 内政部公园局 (Park Service ,Department of Interior)8. 内政部地质调查所(Geological Survey,Department of Interior)。
地调所于1982 年将该所的矿产资源保护组(Conservation Division)分出来,另成立了矿产治理局(Minerals Management Service )与地调所并行属于内政部治理有一局部矿产保护组资源的工作合并于土地局9. 内政部土地治理局(Bureau of Land Management,(BLM) Department of Interior)10. 内政部矿产治理局(Minerals Management Service ,Department of Interior)一、环境保护署(EPA)执行空气质量、水质量和固体废物治理法律和规章环保属的管辖权涉及联邦、州、印第安人和私人的土地有很多工程是又环保署与州政府审核批准,在某些状况下州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定要比联邦政府的规定更严格;环保署10托付州政府执行的法律二、劳工部矿山安全与卫生治理署 Miner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MSHA) 负责执行全部有关矿山安全和卫生的法律法规在1977 年的联邦矿山安全与卫生法案修订以前,这局部的职责的执行由内政部执行采矿与安全治理机构(MESA)执行,自 1977 年后前一个机构取消,该机构产生。
三、核能治理委员会(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 )(NRC)1954 年瞎改后的原子能法设立,并担当1978 年铀矿选厂尾矿放射物把握法的授权,核能治理委员会负责治理铀矿的开发许可证和有关开发打算四、农业部所森林局(Forest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1982 年矿业法修正以前的位于国家森林土地长的采矿申请的审批,由土地治理局负责, 之后由森林局负责依据矿业法,假设觉察一个有价值的矿床,先由森林局雇佣的矿产检查员检查确定是否可以构成一个非专利的申请,检查完毕后,矿产检查员要提交一个带建议的报告然后森林局把报告送土地治理局的州办公室进展评论,打算是否批准构成一个可开采的矿权依据 1982 年矿业法,森林局执行的规章有:36CFR,251、252 和 293 局部,其职责是包括在森林系统土地上由个人经营的普查、勘探和采矿活动等依据 1920 的矿产租借法,森林局也参与土地治理局和矿管局对土地的出租治理森林局下包括以下地区办公室:(1) 北方地区:蒙大拿Montana, 密苏拉Missoula ,(2) 落基山脉地区 Rocky Mountain :科罗拉多Colorado, 伍德湖 Lake Wood(3) 南方地区:阿布奎尔克 Albuguergue(4) 盐湖城Intermountain Region: 犹他州Utah, 欧格登Ogden,(5) 加利福尼亚地区California Region,:三番市San Francisco(6) 太平洋西北地区:俄勒冈Oregon , 波特兰Portland ,(7) 西南地区:乔治亚州Georgia, 亚特兰大Atlanta(8) 东部地区:密尔沃基(美国威斯康辛州东南部港市) Milwaukee, 威斯康辛河(密西西比河支流) Wisconsin,(9) 阿拉斯加地区:Alaska Region : 朱诺(美国阿拉斯加州首府) Juneau五、内政部印第安人局 (Bureau of Indian Affair (BIA) ,Department of Interior ) 负责监视印第安人土地上的矿产租约的公布和治理〔包括油气租约〕。
土地局与矿产局负责租约的技术和询问六、内政部露天开垦与执行办公室 (Office of Surface Mining Reclamation and Enforcement(OSM), Department of Interior)负责执行 1979 年的“露天采矿把握和复垦法”,不管什么全部权,该法要求全部的露天采煤的土地都要进展复垦七、内政部公园局 (Park Service ,Department of Interior)负责执行在国家公园治理系统内的有关采矿申请方面的规章同时公园局也参与土地局和矿管局在国家公园内的租约的治理八、内政部矿管局((Minerals Management Service ,Department of Interior)1982 年以前美国地质调查所负责美国领土的矿产潜力、水利价值和水贮存价值进展考察和分类在岸上和滨岸地区,负责竞争性矿产出租租约与矿产售出以前的评价1982 年以后矿管局成立,矿管局的职权仅限于:(1)外海石油、固体矿产、自然气的出租、开发与 监视,以及外海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执行监视;主要负责 40 多万平方公里的岸外(海岸线以外 3—200 或 300 海里范围内)海疆,外海的租约一般供给美国 1/4 的自然气和大约/8 的石油产品,为美国的国家安全作出了重要的奉献。
2)全国全部矿产资源权利金的评估、收取、审核与安排和征收全部矿山企业的权利金其具体职责有:(1) 推算与标售出租可供性资源将推算出的海外矿产资源分给公司,并由公司进展勘 探,并对其觉察的有商业价值的矿床进展开发生产石油和自然气的租约通过竞争 性租约进展授权,最早归于 5 年的时间,后依据法律又扩大为10 年安排销售的地区每五年制定打算,划定区域(一般 25 个左右)(2) 保护人类、海洋和沿海的环境在全部的租约中,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是首要的任务这些任务通过建立环境标准和租约的条款实现并在检查勘查和开发打算、申请许可证、检查打算执行的标准等方面予以实现3) 打算将来(制定规划)(4) 征收和处理权利金有三个系统:审计和财务系统、产量和审计系统、红利和租金统计系统5) 支付和解释支付 :// doi.gov/ 美国内政部网站九、内政部土地治理局 (Bureau of Land Management ,(BLM) Department of Interior为了调查、治理和处置公共治理的土地上的资源,1812 年国会打算成立总的土地办公室1946 年,与放牧局合并成立土地治理局现在土地治理局主要负责公共土地及其资源的治理,包括牧草、木材、矿产、修养、消遣、鱼和猎物栖息地的治理。
土地治理局治理的土地被称为“自然的资源土地”,现在总计约 180.8 万平方公里,相当于美国国土的 1/5 左右,这些土地主要位于西部的 11 各州土地治理局治理的公共矿产资源所占的土地的面积大约为328.8 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包括上述的土地和其它露天治理机构治理的土地,或已经取得专利的土地(专利地区给联邦保存了一些或全部的矿产)土地治理据通过六个法律和程序处理量产土地资源1) 修正的 1872 年的总的矿业法,赐予当局定位和批准采矿申请专利的权力申请专利权是指申请标定矿而言2) 修改的 1920 年的矿产出租法,授权石油、自然气、钾、煤、和其它矿产进展竞争性和非竞争性土地的出租3) 1953 年大陆架以外的法律,允许在大陆架以外的海洋的土地上的油、气和其它竞争性矿产的出租(4) 1947 年获得出租法授权,通过出租方式从获得的土地处理矿产(5) 修正的 1947 年的材料法的授权,对材料矿产的出售和自由使用某些矿产如石灰石、粘土、砂石等,无需遵守矿业法和矿产材料出租法(6) 1970 年地热法的授权,通过竞争或非竞争的方式对在公共土地上地热和伴生的副产品的出租此外,土地治理局还有以下其它职责:(1) 依据 1976 年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指示全部联邦机构,但凡对人类环境有影响工程打算,都要撰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 依据综合利用土地的原则,制定土地资源将来长期开发打算;进展系统的多方面的 综合争辩,并依据其重要性,从为当地经济进展效劳的角度惩罚,进展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结合的后果评价;并与各方协商,公布于众,使民众参与3) 依据 1964 年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划定野生动物保护区;(4) 在肯定条件下可以出卖公共土地;(5) 划定特别区域为生态争辩区、风景区、特别文化资源区等(6) 处理申请路权,包括电缆、大路、水管、 线等(7) 从事采矿申请记录和整理每年的申请矿产评估的文件批阅采矿打算对堆浸(Heap Leaching)采矿的监视8) 负责金、地热、砂石、油气矿产资源的检查,重点是产量的核准及检查钻井的安全其次节 美国的矿业法概述美国的矿产资源立法分联邦和州两个层次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社会经济进展的需要,合 理开发与利用矿产资源,美国国会先后通过了多部与矿产开发有关的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 的有 1872 年的《通用矿业法》、1920 年的《矿产租赁法》、1947 年的《建材矿业法》、1953 年的《外大陆架土地法》和 1977 年的《露天采矿把握和复垦法》等这些在不同时期公布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不同的矿业权内容,都是针对联邦土地上的矿产资源的。
私人土地上的矿 产资源的开采,需与矿产资源全部权人协商,向矿产资源全部权人协商费用1、1872 年《通用采矿法》(General Mining Law)这是美国公布的第一部矿业法,目前仍在沿用为鼓舞人们开发中西部(美国大局部联邦公有土地在中西部),该法规定,只要觉察矿产资源,就可在公有地上自由地立杆标界,在地面上圈定出范围,从而可获得勘探或开发的权利政府对开发者的唯一条件是,每年用于该地的开发费用不得少于 100 美元,矿产开采后不需要向政府交纳租金和权利金按每亩2.5 美元的价值可获得土地全部权《通用采矿法》中适用的矿产称为“可标定矿产 ( Locatable Mineral)”2、1920 年《矿产租让法》(the Mineral Leasing Act)该法将价值高、面积大、人们争相开采的石油、自然气、煤炭、磷、钾、硫、沥青等矿产从《通用采矿法》中划分出来这些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