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ACH限制物质61项(附件17)中文清单.pdf
21页REACH法规 限制 物质 清单 ( REACH附件 17)第一栏物质名称、物质组名称或混合物名称 第二栏限制条件1.多氯三联苯 (PCTs) 不可投放市场或使用: —— 作为物质;—— 在混合物中,包括废油,或者在设备中,浓度大于 50mg/kg(质量分数计 0.05%)2.氯乙烯CAS号 75-01-4EC号 20-831-0 不可用于任何用途的气雾抛射剂 含有该物质作为抛射剂的喷雾器不可投放市场3.根据第 19/45/EC号指令或满足 (EC)No127/208条例规定的以下危险分类定义的液体物质或混合物 (a)危险分类 2.1~2.4,2.6,2.7,2.8A型和 B型,2.9,2.10,2.12,.13第 1类和第 2类 , 2.14第 1类和第二类,以及 2.15A型 ~F型(b)危险分类 3.1~3.6,3.7对性功能和生育能力 , 或对发育的不利影响 , 3.8除麻醉外的效果 , 3.9和 3.10(c)危险分类 4.1(d)危险分类 5.11.不得在以下场合使用:—— 通过不同的相产生光或色彩效应的装饰物,例如装饰性的灯或烟灰缸 —— 戏法和魔术,—— 由一人或者多人参与的游戏,或任何具有类似目的的物品,甚至具有装饰性外貌 2.不符合第 1款要求的物品,不得投放市场。
3.如果它们含有着色剂或香料 , 或两者同时含有的情况下,除非基于财政理由,否则不得投放市场, 如果它们:—— 可用作供应给一般公众的装饰性油灯的燃料,且 —— 存在呼吸危险且被标记为 R65或 H3044.供应给一般公众的装饰性油灯不得投放市场 , 除非它们符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 CEN) 采用的欧洲装饰性油灯标准( EN14059)5.在不与共同体有关规定的危险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包装和标签的执行情况相抵触的条件下,供 应商应确保在投放市场前,需满足下列要求: (a)用于出售给一般公众的被标记 为 R65或 H304的灯油,并具有明显标记,标志醒目而难以擦掉的如下字样: “ 请将装有此液体的灯置于儿童无法够及处 ” , 并于 201年 12月 1日起 , 标记 “ 只要喝一口灯油,甚至吮吸一下灯芯都可能导致危及生命的肺损 害 ” ,(b)用于出售给一般公众的被标记为 R65或 H304的打火机液体 , 于 201年 12月 1日起 , 标有如下醒目而不可磨灭标志着: “ 只要喝一口打火机油可能导致威胁生命的肺损害 ” ;(c)用于出售给一般公众的被标记 为 R65或 H304的灯油或打火机液体 , 于 201年 12月 1日起应封装在不超过 1升的黑色不透明的容器中6.不迟于 2014年 6月 1日,委员会因要求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编写一份与现存的第 69条条款相一致的档案,以禁止用于供应给一般公众被标记为 R65H304的烧烤打火机液体和装饰灯燃料7.第一次将被标记 为 R65或 H304的灯油和打火机液体投放市场的自然人或法人,应于 201年 12月 1日以及其后每年,向有关会员国的主管机关提供有关 数据 , 以替代标记为 R65或 H304的油灯和烧烤打火机液体,会员国应使这些数据提供给委员会。
4.三( 2, 3-二溴丙基)磷酸盐CAS号 126-72-7 1.不可用于纺织品 , 例如服装 , 内衣及被单等会与皮肤发生接触的物品 2.不符合第 1段中规定的物品不得投放市场5.苯CAS号 71-43-2EC号 20-753-71.不允许玩具或玩具零件中游离态苯的质量分数高于 5mg/kg( 0.05%)的玩具或玩具零件投放市场 2.不符合第 1段中规定的玩具和玩具零件不得投放市场3.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 作为物质—— 作为其他物质的成分,或在混合物中苯的质量分数大于或等于 0.1%4.第 3项不适用于以下场合:(a)98/70/EC指令涵盖的汽车燃料b)工业过程中使用的的物质或混合物,苯发散量不得超过现行法规规定6.石棉纤维(a)青石棉CAS号 1201-28-4(b)铁石棉CAS号 1272-73-5(c)直闪石CAS号 7536-7-5(d)阳起石1.禁止此类纤维及故意添加有此类纤维的物品的制造、投放市场及使用 但是,成员国可以把含有温石棉的用于电解设备的 隔膜(第 f点)的出售和使用除外,直到其使用期限到期或有不含石棉纤维的替代品可用为止,其使用期越短越好 201年 6月 1日开始 , 利用这一豁免的成员国应该向委员会提交报告,内容包括,电解装置所用石棉CAS号 7536-6-4(e)透闪石CAS号 7536-8-6(f)温石棉CAS号 1201-29-5CAS号 13207-32-0的替代物的可用性以及为研发此类替代物所做的努 力,为保护工人健康所采取的措施,温石棉的来源 和数量,含有温石棉的隔膜数量及来源,设想的结 束豁免的日期。
委员会应该保证这些信息能够为公 众获得接到报告后,委员会应该要求管理局根据 REACH法规第 69条准备文档以说明禁止含有温石棉的隔膜投放市场和使用 2.205年 1月 1日前,允许第 1段所提及的已安装和 /或正在使用的含石棉纤维的制品的继续使用,直到其被弃置或使用期限到期时为止但成员国出于保 护健康原因可禁止用上述制品直至其被弃置或使用 期限到期时为止 成员国可以允许在采取了具体措施能够给予人的健 康高水平保护的情况下,第 1条所提及在 205年 1月前已安装和 /或正在使用的含石棉纤维的物品的继续投放市场成员国应该在 201年 6月 1日之前将这些措施告知委员会委员会应该保证这些信息能够 为公众所得 3.在不与共同体对有关危险物质和配制品分类、包装和标记的其他规定的实施相抵触的条件下,如按 此前废除的规定所允许出售和使用的这些纤维及含 有这些纤维的制品应带有满足本法规附件 7规定的标记7.三吖啶基氧化磷CAS号 54-5-1EC号 208-92-5 1.不可用于纺织品 , 例如服装 , 内衣以及被单等会与皮肤发生接触的物品 2.不符合第 1项规定的物品不得投放市场8.多溴联苯,多溴化联苯( PB)CAS号 5936-5-1 1.不可用于纺织品 , 例如服装 , 内衣以及被单等会与皮肤发生接触的物品。
2.不符合第 1项规定的物品不得投放市场9.(a)肥皂树粉(皂树)和含有皂草苷的衍生物CAS号 6890-67-0EC273-620-4(b)Heleboresvirdis和 heleboresniger根茎粉(c)Veratrumalbum和 Veratrumnigrum根茎粉(d)对二氨基联苯和 /或其衍生物CAS号 92-87-5EC号 20-19-1(e)邻 -硝基苯甲醛CAS号 52-89-6EC号 209-025-3(f)木材粉1.不可用于戏法和恶作剧或用于此类用途的混合物或物品中,例如使人打喷嚏的粉末和臭气弹中 2.不符合第 1段的规定的有意用于戏法和恶作剧的混合物或物品,不得投放市场 3.然而,第 1段和第 2段不适用于含不多于 1.5ml液体的臭气弹10.(a)硫化铵 1.不可用于戏法和恶作剧或用于此类用途的混合CAS号 1235-76-1EC号 235-23-4(b)硫氢化铵CAS号 124-9-1EC号 235-184-3(c)多硫化铵CAS号 908-17-5EC号 23-98-1物或物品中,例如使人打喷嚏的粉末和臭气弹中 2.不符合第 1段的规定的有意用于戏法和恶作剧的混合物或物品,不得投放市场。
3.然而,第 1段和第 2段不适用于含不多于 1.5ml液体的臭气弹1.溴乙酸的挥发酯类 :(a)溴乙酸甲酯CAS号 96-32-EC号 20-49-2(b)溴乙酸乙酯CAS号 105-36-2EC号 203-290-9(c)溴乙酸丙酯CAS号 3523-80-4(d)溴乙酸丁酯CAS号 1891-98-5EC号 24-729-1.不可用于戏法和恶作剧或用于此类用途的混合物或物品中,例如使人打喷嚏的粉末和臭气弹中 2.不符合第 1段的规定的有意用于戏法和恶作剧的混合物或物品,不得投放市场 3.然而,第 1段和第 2段不适用于含不多于 1.5ml液体的臭气弹12.2-萘胺CAS号 91-59-8EC号 20-08-4及其盐类13.对二氨基联苯CAS号 92-87-5EC号 20-19-1及其盐类14.4-硝基联苯CAS号 92-93-EinecsEC号 20-204-715.4-氨基联苯CAS号 92-67-1EinecsEC号 20-17-1及其盐类以下条件适用于 12~15:当物质或混合物中以质量计质量分数大于 0.1%的物质不可投放市场或使用16.铅的碳化物 :(a)中性无水碳酸铅 (PbCO3)CAS号 598-63-0EC号 209-43-4(b)三铅 -二碳酸根 -氢氧化铅 2PbCO3-Pb(OH)2CAS号 139-46-EC号 215-290-6禁止作为颜料的物质或混合物的组分投放市场或使 用。
但是,成员国政府欲在其境内将此类物质或混合物 组分用于修复和维修艺术品和历史建筑,要依照国 际劳工组织( ILO)公约第 13条有关颜料中铅白和铅的硫酸盐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7.铅的硫化物 :(a)PbSO4CAS号 746-14-2EC号 231-98-9(b)PbxSO4 禁止作为颜料的物质或混合物的组分投放市场或使 用 但是,成员国政府欲在其境内将此类物质或混合物 组分用于修复和维修艺术品和历史建筑,要依照国 际劳工组织( ILO)公约第 13条有关颜料中铅白和CAS号 15739-80-7EC号 239-831-0 铅的硫酸盐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8.汞化合物不可作为物质或混合物的组分投放市场或用于以下 用途: a)防止微生物、植物或动物对下列物品的污染:—— 船壳—— 笼子,浮标,网及其他任何用于饲养鱼类和贝类水产养殖场的设施; —— 任何部分或全部浸沉在水中的器具或设备b)木材防腐c)用于耐磨损的工业纺织品和用于制造改纺织品的纱线的化学防护剂d)不考虑其用途,用于处理工业用水18a.汞CAS号 7439-7-6EC号 231-06-71.以下情况含有汞时不得投放市场:(a)用于体温计(b)在公共场所销售的其他测量仪器中 ( 如压力计 ,气压计,血压计,体温计以外的温度计 ) 。
2.第 1段中的限制不适用于 209年 4月 3日之前在欧共体内使用的测量仪器但是成员国可以限制 或者禁用这些测量仪器投放市场 3.第 1段 (b)不适用于以下情况:(a)截止 207年 10月 3日,测量仪器有 50年之久 ;(b)气压计 ( 除了第 1项 ( ( a) ) 直到 209年 10月3日4.209年 10月 3日起,委员会应该进行评估提供于医疗保健以及其它专业或工业用途的含汞血压计及 其它测量仪器的安全可靠并且经济技术可行的替代 品的可能性在评估的基础上或者只要有信息表明血压计和其它含汞测量仪器的安全可靠的建议以延 伸第一条关于用于医疗保健和其它专业或工业用途 的血压计和其它测量仪器的限制条件,以便不管什 么时候淘汰测量仪器中汞的使用都是经济技术可行 的19.砷化合物1.不可作为物质或混合物的组分投放市场或用于防止微生物、植物或动物对下列物品的污染: —— 船壳—— 笼子,浮标,网及其他任何用于饲养鱼类和贝类水产养殖场的设施;—— 任何部分或全部浸沉在水中的器具或设备2.作为不考虑其用途的处理工业用水的物质或含有该物质的混合物,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 3.不可用于木材防腐 。
而且 , 用其处理过的木材不得投放市场上出售4.对于第 3项,以下内容不适用:(a)关于用于木材防腐的物质或制备:这些物质仅可用于以真空或加压浸泡木材的工业设施,且条件 是浸泡溶液是铜,铬,砷 (简记为 CA)的 C型无机化合物溶液且根据 98/EC指令第 5(1)条通过授权 经此种处理后的木材在防腐剂固着未完成前不可出售 (b)关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