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书的评价比较.doc
5页投标书的评价比较一.买方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买方在评标时将不包括和不考虑: (1)如果投标人中标,对其在买方本国制造的货物和已经在买方本国的外国货物,将要征收销售税或其他税; (2)如果投标人中标,对其从国外供货的外国货物将要征收的关税或其他类似进口税;和 (3)如果投标书中有的话,在合同实施期间的价格调整 三.对于从买方本国提供的货物,评标时比较出厂价,包括全部成本和为已经组装成货物或将要组装成货物的部件和原材料,已经支付的或将要支付的关税和其他税;对于从买方境外提供的货物,评标时比较指定目的港到岸价(CIF)或" 运费、保险付至边境价"(CIP) ,或"运费、保险付至指定目的地价"(CIP) 四.买方在评标时,除根据投标人须知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考虑按照"投标资料表"中所规定的以及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6.5条所量化的以下因素: (1)在买方本国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以及将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伴随服务费用; (2)投标书中报的交货期; (3)与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 (4)所投货物部件,必须备件和服务的费用; (5)在买方本国得到投标设备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 (6)投标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 (7)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和/或 (8)"投标资料表" 和/ 或技术规格所列的其它具体标准。
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6.4 条的规定,对"投标资料表"中的因素,采有以下"投标资料表"中详细说明的量化方法进行评定: (a)货物从出厂 /到货港口/边境口岸开始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 买方将按照铁路/ 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有关机构发布的收费标准计算货物从出厂地/ 进口港/边境口岸运抵"投标资料表"所指明的项目现场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为便于计算,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估计的货物尺寸、装运重量和每个合同包的估计出厂价(EXW)/ 至岸价(CIF)或 "运费、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CIP)的价值买方将把上述费用加到出厂价(EXW)/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CIP )上 (b)交货时间表 (ⅰ)买方要求本招标邀请书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要一览表规定的时间交货(启运) 对每一份投标书都要考虑合理的国际和本国运输时间来计算货物抵达项目现场的估计时间,以上述到达时间为基础,每超过基础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介的基础上增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出厂价(EXW)/到岸价( CIP)/"运费、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CIP )的某一百分比(% )来考虑。
提前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或者 (ⅱ)本招标邀请书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可接受的几周时间范围内交货(启运) 提前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晚于交货时间范围供货的投标,在这段可接受的时间范围内,每超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最早交货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的基础上增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某一百分比来考虑或者 (ⅲ)本招标邀请书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 的分批装运交货(启运) ,提前交货或者推迟交货的投标将调整其评标价,方法是每超过规定的交货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CIF)"运费、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IP)的某一百分比(% ) (c)付款计划的偏离 (ⅰ)投标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上所列的付款计划进行报价,评标时以此基本报介为基础,但投标人可提出替代的计划并说明采用该替代的付款计划投标价可以降低多少买方可以考虑中标的投标人的替代的付款计划 (ⅱ)专用合同条款不规定了买方提出的付款计划如果投标书对此有偏离但不属买方可以接受的,评标时将按"投标资料表"所述的利率计算提前支村所产生的利息,并将其计入其评标价中 (d)备件的价格 (ⅰ)将主要组件、部件及"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运行初期可能需要的可选择的备件的名称和数量清单附在技术规格中。
按每份投标书所报的单价来计算的这些项目的总价,并将其计入投标价中 (ⅱ)买方将开列经常使用的价值高的部件和备件清单,以及在"投标资料表" 中所规定的运行初期所需要的数量,按投标书中所报的备件单价计算这些项目和数量的总价,并将其计入投标价中 (ⅲ)买方将根据每一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以及买方过去的经验或其他购买人的经验来估算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规定的运行初期所需要的备件的费用,这笔费用将加在投标价上进行评标 (c)买方国内的备件和售后服务设施 根据招标文件或"投标资料表"中或招标文件其他地方的规定,买方建立最起码的维修服务设施和零部件库存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服价的话,评标时应加在投标价上 (F)运行和维护费用 由于所采购的货物的运行和维护费用构成设备使用周期成本的一个主要部分,这些费用将根据"投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价 (g)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ⅰ)投标人应响应技术规格中的规定,说明保证达到的性能和效率,低于标准性能或效率 100 的,每低一个点,投标价将增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调整金额,采用"股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方法,代表设备在使用年限中的运行成本所额外增中的费用。
(ⅱ)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备技术规格中相应条文所规定的最低生产率才能被认为是具有响应性评标将以投标货物实际生产率的单位成本为基础,采用"投标资料表"和/ 或技术规格中详细规定 备选方案 六.优点打分法 如果上述投标须知第 26.5 条规定的评标方法没有在"投标资料表" 中说明,可用下述评标因素加权的优点打分法"投标资料表"中应规定分配给一个加权因素的分值 在"投标资料表"和下列范围中选择: 货物的评示价 60 至 90 共用清单备件的费用 0 至 20 技术性能,维护和运行费用 0 至 20 可得到的服务和备件 0 至 20 标准化 0 至 20 合计 100 得分最高的投标书将被认为是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