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日起北京执行新机动车停放收费计时标准.doc
2页5月1日起北京执行新机动车停放收费计时标准白天在停车场停车不到半个小时,却按一小时收费,这种不合理 的现象今后将不复存在从市发改委获悉,北京将从今年5月1日起 在全市范围内调整机动车停放收费计时单位,除居民小区外,白天停 车收费(7点至21点)将以半小时为计时标准的办法取代现行的一 小吋计吋制度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细化计时单位,使得停车时间 不足半小时的车主在部分露天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临时停车 时实际缴费金额降低了 50%比如:口天把车停在四环内的露天停车 场半个小时,5月1日后的停车费只有1元,而按照现行的标准车主 需要缴2元改进计吋单位是为了合理充分利用现有停车资源,为使 机动车停放收费更加合理,提高停车位利用率据悉,本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 的通知》规定的价格管理形式、收费性质等有关管理规定继续有效此外,新的计时单位执行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 对未经批准擅自收费,不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不按规定明 码标价的单位及个人,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查处市民如遇停 车场有乱收费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12358投诉停车费新老规定具体区别收费项目原规定收费标准新规定收费标准一、露天停车场临时停车四环内小型车每小时2元小型车每半小时1元、大型车每小时4元大型车每半小时2元白天四环外小型车每小时1元大型车每小时2元小型车每半小时0.5元、大型车每半小时1元居住小区小型车毎小时1元大型车每小时2元未变繁华地区小型车每小时5元小型车毎半小时2.5元大型车毎小时10元大型车每半小时5元夜间上述地区小型车每小时1元 大型车每小时2元未变二、地下停车库、停车楼临时停车大型公建配建小型车每小时不高于5元大型车每小时不高于10兀小型车每半小时不高于2.5元 大型车每半小时不高十5兀居住小区小型车每小时不咼于2兀小型车每半小时不咼于1元大型车每小时不高于4元大型车每半小时不髙于2元独立经营的地卜停车 库、停车楼市场调节价按半小时为一个时段计收三、远郊区县旅游景点小型车每次5元大型车每次10元未变四、露天停车场长期包按月租用停车位小型车每月不高于150元大型车每月不高于210 7C未变用按年租用停车位小型车每年不高于1600元 大型车每年不高于2300元未变五、地下停车库、停车 楼长期包租居住小区独立经营的地下停车 库、停车楼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未变未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