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骆驼山煤矿).docx
3页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骆驼山煤矿) 为加强对我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和监视治理,严防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神华集团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1、成立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国桥 副组长:苗继军 马庭方 孟 冰 郭文全刘国章 林庆海 成 员:罗 军 赵长海 魏云亮 高阳平 尚国彪 刘瑞英 焦长虹 纪连江 牛银生 李其军 李世庭 王守国 常权国 冯金章 康 军 黄文柱 刘海军 王俊有 伍志宏 王 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健环部,负责日常工作治理 2、本制度适用于乌海能源公司骆驼山煤矿各各外委施工单位的施工场所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的担心全状态,从业人员的担心全行为,以及治理上的担心全缺陷,可能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矿建施工事故隐患按性质分为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及其他8类,井下机电安装比照矿建施工。
5、机电安装事故隐患按性质分为倒塌、滑坡、坠落、机电、火灾及其他6类 6、地面生产、经营事故隐患分为火灾、爆炸、泄露、触电、坠落、中毒和窒息、机械损害及其他8类 8、矿在日常安全检查的根底上,每旬组织一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经相应的组织形式评估确认后,于下月5日前汇总报送矿安健环部重大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需每月上报,直至整改完成 9、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严格根据“五定”(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完成状况、定整改验收人)的原则,各级重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副职和技术负责人要详细负责,做到工程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10、一时难以马上整改的构成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报乌海能源公司安监局审批后执行,无措施,一律停顿施工生产 11、完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应准时书面报告矿安健环部,由安健环部上报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必要时要上报乌海能源公司安监局并由公司安监局有关部门组织审查验收 12、凡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和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厉追究处理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