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工设备基础设计规定培训课件.ppt
54页化工设备基础设计规定,,一般规定 1. 本规定所列设备基础的安全等级宜取二级,200kW以下 的机泵类设备基础的安全等级宜取三级抗震按丙类构 筑物设计 2. 基础螺栓预留孔内和顶面的二次灌浆宜微膨胀或采用无 收缩灌浆料基础顶面二次灌浆层的厚度30~50mm, 或按设备制造厂 的规定当其厚度小于等于30mm时, 宜采用1:2水泥砂浆;当厚度大于30mm时,宜采用强度 等级高于基础本体一级的细石混凝土 注:提出条件专业无要求时:基础顶面二次灌浆层厚度 为50mm无收缩灌浆料,找平层厚度为30厚细石混 凝土 3. 基础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取50mm一般规定 4. 基础的地脚螺栓的材质除特殊要求外,应采用未经冷加 工的Q235-A、F钢(现在大厂一般不生产沸腾钢) 5. 埋置深度:对于带弯钩(或直钩)的地脚螺栓,应不小 于20d;对于带锚板的地脚螺栓,应不小于15d;构造螺 栓不受此限,但不小于300mm地脚螺栓弯钩尺寸见 ( 图一),直钩及锚板等构造尺寸详见行业标准《地脚螺 栓(锚栓)通用图》(HG/T21545-2006) 注:通用图中的螺栓用于受拉时锚固长度偏小,建议螺 栓用于受拉时锚固长度按《混凝土设计规范》定。
一般规定 6. 当地脚螺栓为埋入式时,其中心至基础边缘距离不应小 于4d,且不应小于100mm(当d20时不应小于150mm) 和不小于锚板宽度一半加50mm地脚螺栓地面下混凝土 净厚度不应小于50mm详见(图二) 7. 当地脚螺栓采用预留孔埋置时,预留孔边至基础边缘距离 不应小于100mm,预留孔低至基础底面不应小于100mm 当不满足要求时,宜配置直径为6~8mm,间距为100~ 150mm的钢筋网地脚螺栓底端至预留孔底的距离不得小 于50mm详见图三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8. 带弯钩(或直钩)的地脚螺栓预留孔尺寸可按下表确定地脚螺栓预留孔尺寸,一般规定 9. 设备基础不宜设置温度缝当底板边长(或直径)、环形 基础周长超过40m时,应预留后浇带后浇带宽度宜为 500~1000mm,配筋为原配筋的1.2倍,待底板浇灌28天 后采用较基础高一级的无收缩混凝土浇灌,也可在混凝土 中掺加膨胀剂,而不预留后浇带 10.重要的压缩机、大型气柜、储罐、球罐、工业炉、冷箱等 基础,应根据工艺要求在基础顶面设置沉降观测点并在设 计说明中要求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定期观测 11.基础混凝土宜一次浇灌完成,不留施工缝。
当施工要求必 须留施工缝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缝的构造、操作要求当 混凝土强度达到70%以上时,方可安装设备 12.基础外露表面可用1:2水泥砂浆抹平机泵类设备基础 1. 本章适用于可不作动力计算的各类工业泵、鼓风机、透平压缩 机和活塞式压缩机等各类容积式压缩机的大块式基础设计 不作动力计算的条件为: a. 功率小于500kW的对称平衡型活塞式压缩机; b. 功率小于80kW的卧式、L型、角度活塞式压缩机(立式压缩机除外); c. 除活塞式压缩机以外的容积式压缩机; d. 功率小于500kW的各类工业泵、鼓风机和透平压缩机机泵类设备基础 2. 设计机泵类设备基础时,应取得下列资料: a. 机泵类设备的型号、转速、功率、规格及轮廓尺寸图 等; b. 机器自重及重心位置,或压缩机、电动机及辅助设备 的质量分布图; c. 基础模板图、基础顶面的设计标高、二次灌浆层厚 度、地脚螺栓(或地脚螺栓孔)的位置、规格(尺 寸); d. 设备基础在生产装置中的坐标位置; e. 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资料机泵类设备基础 3. 机泵类基础宜采用块式基础,机器底座边缘至基础顶面 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m。
基础底板尺寸按下列规定 确定,底板悬臂长度不宜大于2.5倍的板厚 基础底板尺寸宜由以下三个条件确定: a. 基础质量应大于机器质量的3~5 倍; b. P≤(0.5~0.7)f P-------基础地面除平均静压力设计值,kPa; f--------地基承载力设计值,kPa; c. 基组的总重心与基础地面形心应位于同一铅垂线上, 其相对偏心不应超过3 %机泵类设备基础 4. 基组总重心按下列各式计算: x0=∑mixi/∑mi y0=∑miyi/∑mi z0=∑mizi/∑mi x0 、y0 、z0-----基组总重心的x、y、z向的坐标,m; mi-----基础、基础上的机器及底板上填土的分质量,t; xi 、yi 、zi ------基础、基础上的机器及底板上填土在x、y、z向的坐标,m 注:坐标系的原点可设定在基础底板面角点机泵类设备基础 5. 基础混凝土体积小于20m3时可不配表面构造钢筋;混凝 土体积为20~40m3时,应在基础表面配置直径为10mm 、 间距为200mm的钢筋网;混凝土体积大于40m3时,尚应 在基础四周和顶、底配置直径为10~14mm、间距为 200~300mm的钢筋网。
6. 基础底板悬臂部分应按强度计算配置上、下侧钢筋当底 板悬臂长度小于底板厚度时,可不必配筋 7. 地脚螺栓宜采用直钩式,埋置方法宜采用预留孔槽、储罐类设备基础 气柜基础(制低压湿式气柜基础设计) 钢制立式圆筒形储罐基础(常压) 球罐基础,槽、储罐类设备基础 (钢制立式圆筒形储罐基础) 1. 适用于储存各种液态的化工原料、中间产品或成品的常压 钢制立式圆筒形储罐基础的设计 2. 设计钢制立式圆筒形储罐基础时,应取得下列资料: a. 储罐直径、高度等几何尺寸、总重心标高、基础顶面中 心标高、罐底拱升值; b. 储罐自重与物料重、物料名称与浓度(当物料有腐蚀性 时)、罐底温度; c. 储罐基础的总图坐标位置;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 勘察资料等每个储罐详勘点不得少于2个,勘探深度 不宜小于储罐半径并不得小于10m或钻至硬坚土层还应 给出土层中是否存在有利于排水的条件; d. 预埋螺栓的位置、规格(或尺寸)槽、储罐类设备基础 (钢制立式圆筒形储罐基础) 3. 钢制立式圆筒形储罐基础选型宜遵守下列规定: a. 护坡式基础(图四):用于地基为硬、中硬的场地,当承 载能力与沉降差能满足要求且场地不受限制时采用。
b. 环墙式基础(图五) :罐壁直接支承在钢筋混凝土环墙 基础上用于地基为中软、软或较不均匀的场地 4. 储罐基础计算应考虑下列荷载基本组合: a. 永久荷载:钢储罐自重(包括保温层及附件重)基础自 重,分项系数取1.2 b. 可变荷载:物料重、液压试验的水重,分项系数取1.2槽、储罐类设备基础 (钢制立式圆筒形储罐基础),槽、储罐类设备基础 (钢制立式圆筒形储罐基础),槽、储罐类设备基础 (钢制立式圆筒形储罐基础),槽、储罐类设备基础 (钢制立式圆筒形储罐基础) 5. 基础构造宜遵守下列规定: a. 基础顶面应自罐中心预先起拱,起拱高度宜为(15‰~35‰)R或按设备要求取值 b. 钢筋混凝土环墙宽度不宜小于250,罐壁宜置于环墙顶 面中心处 c. 钢筋混凝土环墙应延罐周每隔10~20m均匀设置Ф30的 检漏管,从干铺黄砂层中穿越环墙,出口处应设置卵石 过滤层和塑料过滤网该检漏管以不小于5%的坡度坡 向外侧,出口应高于地面出口应高于地面 d. 地震作用或风荷载较大地区,应沿罐底四周边埋设锚固 螺栓,未设钢筋混凝土环墙时应在罐底设钢筋混凝土板 固定锚固螺栓当储罐内储存物料的最高温度高于95℃ 或有隔冷保温要求时,应在罐底设置保温绝缘层。
e. 储罐基础沉降观测点宜沿储罐圆周约10m间距均匀布 置,注意在充水预压及投产使用期间及时进行沉降观测槽、储罐类设备基础 (球罐基础) 1. 适用于化工 、石油化工行业储存各种气态、液态物料、由 钢柱和斜拉杆支承的钢制球形储罐基础的设计 2. 球罐基础时应取得一下资料: a. 基础的总图坐标位置、基础顶面的设计标高、物料名称 和浓度(当物料有腐蚀性时); b. 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资料; c. 有设备专业提供的基础柱墩顶面荷载(包括竖向荷载和 水平荷载),或提供下列数据按本规定附录A计算: 球罐各部分几何尺寸,支承方式; 球罐自重(包括附件及支承重、保温重)、物料重、液 压试验时的水重槽、储罐类设备基础 (球罐基础) 3. 球罐基础选型宜遵守下列规定: a. 当地基为硬、中硬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不高于7度时, 宜采用在每个钢柱下设独立钢筋混凝土基础 b. 当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多边形或环形 基础;也可采用由连梁连接的独立基础 c. 采用桩基时,应与支柱同轴布桩,避免偏心,桩承台用 连梁连接槽、储罐类设备基础 (球罐基础) 4. 球罐基础计算应考虑下列荷载: a. 永久荷载:球罐自重(包括保温重、支柱和拉杆重、附 件重)、基础自重、基础上的土重;分项系数取1.2。
b. 可变荷载:物料重、液压试验时的水重,分项系数取 1.2;风荷载、雪荷载,分项系数取1.4;雪荷载的罐顶 积雪分布系数取0.4 c. 水平地震作用,按抗震计算水准B计算(7 度 αmax=0.25),分项系数取1.05;风荷载和地震荷载作 用应分别考虑A、B两个水平方向的作用 注:抗震计算水准见《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93),,截面抗震验算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特征周期根据场地指数按下式计算: Ts=0.65-0.45μ0.4,槽、储罐类设备基础 (球罐基础),槽、储罐类设备基础 (球罐基础) 5. 风荷载可按下式计算: WK=1/4*πD0βZμSμCμZW0 6. 球罐基础可不考虑竖向地震作用水平地震作用可按单质 点单自由度体系计算: FEK=α1 GE,槽、储罐类设备基础 (球罐基础) 7. 球罐基础计算宜考虑下列荷载的基本组合: a. 正常操作条件下:由永久荷载、物料重、雪荷载、风荷 载组合;风荷载组合系数取1.0 b. 液压试验条件下:由永久荷载、液压试验时的水重、风 荷载组合;基本风压值取0.15kN/m2 c. 地震作用条件下:由永久荷载、物料重、水平地震作 用、风荷载组合;风荷载组合系数取0.25。
槽、储罐类设备基础 (球罐基础) 8. 球罐基础的计算应包括地基承载力计算、地基变形计算、 基础内力与配筋计算 9. 地震作用条件下,圆环形基础底面与地基土之间零应力区 面积不应大于基底面积的1/4,验算方法见附录B 10. 多边形或环形基础可按基底均布荷载作用下的倒置圆弧 连续梁计算,梁上荷载即地基静反力(扣除基础自重和土 重)基础柱墩承载力应按偏心受压构件计算槽、储罐类设备基础 (球罐基础) 11. 球罐基础构造除满足前面一般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基础埋深不宜小于1.5m(基岩除外); b. 基础柱墩截面中心应与球罐支柱中心重合; c. 基础柱墩竖向钢筋不宜小于Ф14,间距不宜大于 200mm箍筋直径宜采用Φ8,在地脚螺栓埋置范围内 间距应采用100mm,其它部位为200mm抗震烈度 ≥7度的地区箍筋间距均应采用100mm d. 当采用环形基础时,底板边缘厚度不得小于250mm,悬 挑长度与根部厚度之比应不大于2.5换热器基础 1. 适用于卧式换热器基础设计,对于类似结构的喷淋式蛇管换 热器、套管式换热器的基础设计也可参照使用 2. 设计换热器基础时,应取得下列资料: a. 换热器及附件的自重、操作重、充水重和重心标高; b. 抽芯力或管束自重(即清洗抽拉时的重量); c. 换热器滑动端和固定端支座轮廓图(即模板图)、基础顶 面设计标高、地脚螺栓位置、规格、二次灌浆层厚度; d. 换热器滑动端底板及基础滑动墩顶部预埋板的材质及接触 面加工要求; e. 换热器基础在装置中的坐标; f. 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资料。
换热器基础 3. 换热器基础由两个支墩(固定墩、滑动墩)和底板构成,基 础选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