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私莫辨:转型国家高等教育市场化研究.docx
5页公私莫辨转型国家高等教育市场化研究 摘要:自1989年苏东剧变之后,转型国家高等教育实行双重市场化:公立高等教育机构市场化;私立高等教育开始建立公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在行为和精神气质方面越来越接近,不少转型国家在财政资助和质量保证方面对公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也越来越一视同仁,以至于出现了公私莫辨现象,通常区分公私立的标准——所有权归属、资金来源、政府监管力度和机构使命——在转型国家高等教育面前失去了辨别效力 关键词:转型国家,高等教育双重市场化,公私莫辨 1989年苏东剧变,苏东各国纷纷转型,其高等教育也向外界开放此时在世界范围内,高等教育市场化正如火如荼,各国都积极拓宽高等教育财源,提高高等教育效率转型之前,苏东国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多在15%至25%之间,约8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低于15%[1]转型之后,囿于财力,高等教育要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只有走双重市场化之路:(1)公立高等教育机构市场化;(2)建立私立高等教育这两条道路高度关联,少了其一,则难以理解其二随着公立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公立机构”)越来越具有企业家精神,政府对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私立机构”)越来越加大了资助力度,公立机构面目不清,私立机构也暧昧不明,转型国家高等教育出现了公私莫辨现象,以至于所有权归属、资金来源、政府监管力度和机构使命——都在转型国家高等教育面前失去了辨别效力。
一、所有权归属:“独立学院”现象 公私莫辩表征之一,是所有权归属不明,出现了类似于我国“独立学院”的现象一般认为“独立学院”是中国的创举,但公办机构直接创办或参与创办私立高等教育的相关实践,转型国家要早于中国在俄罗斯,私立机构最积极的创办者,恰恰是公立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大学、专科学校、学院)以及公立学术研究机构据俄罗斯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协会统计,超过一半的私立机构以这类公立高等教育机构和公立学术研究机构作为创办者或共同创办者尽管是两种分离的法定实体,但如此创办的私立机构寓居于公立机构,享受公立机构的图书馆、体育设施、宿舍、实验室,并由公立机构校长进行非正式管理,实际上是作为这些公立机构的分支运作[2]“独立学院”现象还发生在格鲁吉亚2010年,格鲁吉亚有214所私立机构,其中63所私立机构借用中学或高校的基础设施比如,格鲁吉亚第一所私立机构就是在第比利斯国立大学(Tbilisi State Medical University)的基础上设立的,另一所私立机构欧洲管理学校(European School of Management)60%总资产来自公立机构第比利斯商业学校(Tbilisi Business School)。
[3] 这与我国“假独立”、“校中校”现象如出一辙独立学院”在我国出现于1999年,而在俄罗斯和格鲁吉亚,转型伊始就已存在,时间上先于我国10年中国式“独立学院”包括“挂靠或改制”模式,也就是私立机构挂靠公立机构,在俄罗斯,这被称为“搭车”1996年,俄罗斯教育法规定公立机构热门专业自费生比例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25%此规定一出,公私机构纷纷联手:私立机构学生可以享用公立机构设施以及师资,公立机构借此收费 俄罗斯和格鲁吉亚的公立机构这么做,动机很简单:创收,保住人员不外流转型以来,苏东各国都经历了严重的经济衰退,即使被西方媒体称为转型“样板国”的捷克、匈牙利、波兰,也是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才回到转型前的经济水平,而其他国家一直到2000年左右才恢复元气截止到2001年1月,俄罗斯教育系统拖欠工资达25亿卢布,教育腐败盛行相关调研显示,俄罗斯教育腐败之根源,在于教育公共资助剧减和民众贫困加深,高校教师和行政人员受贿更多关乎生存格鲁吉亚1994年GDP仅为1989年的15%,内战和种族分离运动使经济雪上加霜,教育拨款占GDP的比重1991年超过7%,到1994年不足1%[6]公立机构创办私立高等教育,也是生计所迫,为了收支相抵熬过艰难岁月。
可见苏东国家的“独立学院”是公立机构求生之举 中国式“独立学院”与俄罗斯、格鲁吉亚相关现象最大的区别,在于中国“独立学院”在纯粹私立高等教育诞生10余年后才出现,是典型的贬抑私立高等教育行为;而在俄罗斯和格鲁吉亚,该现象自转型之后出现,无所谓对私立高等教育的冲击和不公中国式“独立学院”是先有实践,后有法规追加,而俄罗斯法律一开始就对此加以认可根据1992年俄罗斯教育法,私立机构的创办者可以是国家权力机构、地方管理机构、在俄罗斯境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国内和国外组织、俄罗斯公民和外国公民由于没有限定创办者所有制形式,俄罗斯各级政府组织都参与创办私立机构,尤其是在莫斯科,不乏国家部门以及国家杜马委员会和附属委员会这早已突破经典私立高等教育的定义,而且比我国的“独立学院”走得更远,如此诞生的教育,更加公私莫辨1996年俄罗斯教育法规定,公立机构可以招收自费生,有权出租土地(但所获租金应用于教育事业),可以从事各类经营性活动,包括销售、出租校产、提供中介服务、参与股份制公司、购买股票等有价证券、开办校办产业,等等[7]上述规定旨在鼓励公立机构走市场化之路扩大财源,尽管其前提是不损害教学活动并遵守俄罗斯经营法,但鼓励尺度如此之大,必将导致公立机构在行为方式和精神气质上与私立机构不分伯仲。
在具体运作上,公立机构往往效仿私立机构,以达到更高效率,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二、行为方式和精神气质:公立机构效仿私立机构 在转型头几年,公立机构受制于惯性而无力迅速调整课程结构,私立机构轻松占据市场份额但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公立机构开始成为私立机构的有力竞争对手目前,转型国家公立机构都实行双轨制:在公费生之外招收自费生我国在1997年并轨招生,所有学生都交学费相较之下,转型国家“公费+自费”的双轨制略显保守,不过很多转型国家的公立机构都可以自主决定白费生的人数和学费水平 1993年,格鲁吉亚允许公立机构招收自费生,到2002年公立机构自费生占公立机构学生总数的43.3%对大多数公立机构来说,自费生代表主要财源在2001~2002学年,格鲁吉亚医科大学和第比利斯公立大学的学费收入是政府拨款的2至3倍[8] 1998年,罗马尼亚教育部第54号法令使公立机构招收自费生合法化,自费生人数不限在1998年~2001年间,公立机构自费生增长12.4倍,许多公立机构公费生与自费生的比例达到50:50[9]学费占公立机构资金的比重,由1993年的1.2%上升到2000年的21%[10] 拉脱维亚是中东欧地区自费生比重最高的国家之一。
1991年,拉脱维亚法律赋予公立机构招收自费生以合法性,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其自费生招生数、学费水平都由市场机制来决定在1995年~1998年之间,政府预算为高等教育增加了26%,而来自学费的收入增加了115%目前,拉脱维亚近70%的公立机构学生都是自费生,在2002~2003学年,公立机构热门专业的公费生为7,716人,而自费生达54,946人,超出公费生7倍[11] 财源变化带动了行为方式和精神气质的变化为吸引更多的自费生,公立机构倾向于效仿私立机构:缩小规模,引入热门专业,设立分校,拓展外部资源,追求立竿见影的效果,等等公立部门和私立部门的界限正在逐步模糊[12]比如,格鲁吉亚公立机构大力引进,信息技术、法律、经济、商业管理和外语等热门专业,而且除了格鲁吉亚语,还提供俄罗斯语、亚美尼亚语、阿塞拜疆语、英语和德语教学在罗马尼亚,一些首先由私立机构发起的改革随即被公立机构效仿1992年,大多数私立机构推出了短期多样化课程,这种短期课程在当时的公立机构中不太常见,可此后,几乎所有的公立机构也推出了多样化课程同样的效应发生在入学考试上过去公立机构只有笔试,而私立机构不仅包括笔试,还包括能力考试、开放性考试等形式。
随后,这种差异不复存在,公立机构已将私立机构入学考试的一套做法运用自如[13] 公私立机构行为和使命的趋同在波兰体现得尤其明显,并引起其国内广泛争议目前,波兰无论是公立机构还是私立机构,主要收入都源自教学2007年,波兰公立机构83%的收入由教学提供,研究收入仅为13.6%;在私立机构则为93%和1.4%后者如此无可厚非,前者则是某种堕落,公立机构企业化引起包括学生、家长、决策者和学者的高度争议在过去20年中,波兰公立机构逐渐失效于科研和为社会服务,越来越倾于教学取向当欧洲精英大学日益重视科研,它们的波兰同行却背道而驰,以至于连课程建设都过时落伍;当西欧公立机构在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赚得盆满钵满时,波兰的公立机构则忙着与私立机构争锋,目光所及之处,只有交银子的学生,忙着赚学生的小钱,反倒把面向广阔社会的科研大笔收入轻易放弃[14]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