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docx
6页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新技术、新项目在临 床的应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 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 定本办法一、定义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我院尚未开展的新医疗技术和项目,医院鼓励研 究、开发和应用医疗新技术、新项目,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新 技术、新项目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 禁止开展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 经济性、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和项目新技 术、新项目的认定时间为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分级:1、技术改进项目:在原开展的项目上有所改进2、院级新项目:本院未开展,其他医院已开展的技术项目3、市级 新项目:本市未开展,省内其他地市已开展的技术项目 4、省级新项目 省内未开展,国内其他省市已开展的技术项目5、国家级新项目:国内 未开展,国外已开展的技术项目6、国际新项目:在国内外均未开展的 技术项目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条件:开展新技术人员必须是中级以上职 称人员;第一例新技术施行者必须接受该技术省级医院培训的经历,经科 室同意,报医务科,经医院批准后方可开展该项新技术;医院其他人员开展该项技术必须在新技术临床试用期结束后,经医院批 准临床推广应用,在已掌握该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5 例以上,经科室 同意,报医务科,经医院批准后方可独立开展该项新技术。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1、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或个人,需向学术指导管理委员会 申请进行技术评价,并向医务科提交以下材料:(1)《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专业技术评价申请书》(见附件一)(2)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相关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3)拟开展新技 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可行性报告,包括:①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目的、 意义和实施方案;②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相应辅助支持条件;③主 要技术人员的资质、履历;④ 该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国内、外的应用情况,风险评估及应急方案;⑤ 适应证、禁忌症和疗效判定标准;⑥ 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和疗效评价指标及方法;⑦ 应用新技术、新项目与其他技术治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 及疗程比较;⑧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2、医务科对科室所报的技术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进行审核;医务 科对开展该技术项目的人才、技术、设备及其他条件的相适应、相配套等 方面进行审核3、经医务科审核后的技术、项目,应及时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对所报技术、项目的目的、意义、实用性、可行性以及实施的方法、步骤、风险、应用价值、推广前景、伦理与法律等方面进行论证 和评估,对项目主持人进入准入资格评审。
4、医院学术指导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2 周内进行技术评价 并在评价工作结束后 10 日内,将技术评价结论书送达申请的科室或个人四、实施要求1、新技术、新项目的主持人必须就开展该技术项目的目的、意义、 适用范围、操作规程、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等制定实施方案及实 施计划(含预期目标和考核期内完成例数),并按阶段向医务科书面汇报 实施情况2、各有关科室应积极支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要时可集中科内 的人力、物力及病例资源,或申请科间、院间协作,统一实施3、对于高难度、突破性的新技术、新项目可借助外力实施;对于系 列化、需增加投入的新技术、新项目应遵循“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先点 后面”的原则逐步实施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但要“求新”,而且要力争“做久”,要 有长远的发展规划,努力缩短技术成熟周期和注重培养新人,达到尽快掌 握和常规应用的目的6、对已认定而未按期开展的技术项目要查明原因,半途而废给医院所造成的浪费或损失应追究责任科室对新技术、新项目的项目主 持人及具体实施者必须严格遴选,从严把关五、考核1、经认定后实施的新技术、新项目由医务科负责考核组织学术委 员会对各科新技术项目进行审核,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上报医院审批 后予以表彰。
2、对未能按期完成且无合理理由的,取消其下年度申报新技术的资 格3、每项新技术或新项目的考核期为一年六、激励措施1、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而必须添臵或更新的仪器设备,在一年内 不计成本折旧率2、奖励:经考核后得分在80 分以上的项目,符合奖项条件的按分数 高低评定一、二、三等奖1)一等奖: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诊疗病例数在60 例以上 年纯收入在30万元以上),每项奖励5 千元2)二等奖:有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诊疗病例数在30 例以上 年纯收入在15万元以上),每项奖励3 千元3)三等奖:有一定经济、社会效益(诊疗病例数在10 例以上,年 纯收入在 5 万元以上),每项奖励 1 千元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学术指导管理委员会应立即责令相关 科室或个人终止应用该项目或医疗技术;并依照《执业医师法》,《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科室和有关医务人 员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该科室或个人的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申请,3 年内不予受理1、未通过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擅自开展本办法规 定的新技术、新项目的;2、滥用新技术、新项目或导致人体伤害的;3、在评价申请过程中弄 虚作假的;4、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后果或发现存在重大质 量、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5、擅自在其他医疗机构开展本办法规定的新技术、新项目的;6、卫 生行政部门作出暂停或终止临床应用决定后仍继续应用的;7、卫生行政 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办法由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下发至日起执行附件一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专业技术评价申请书附件二实施新技 术新项目考核评分表附件一评价申请书项目名称:申报科室:协作科室:项目负责人:申请日期:年月日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相应辅助支持条件:该项目或技术目前国内外的应用情况,风险评估及应急方案: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适应症、禁忌症和疗效判断标准:技术路线 质量控制措施和疗效评价指标及方法:采用新技术、新项目与其他方法治 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主要参加人员的资历、履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