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建设导则.doc
32页重庆市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建设导则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前 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要求,市政府决定利用城市综合开发出现的无主地、边角地等闲置土地建设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建设社区体育文化公园旨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公共体育文化场地建设,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同时,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环境,塑造城市特色,统筹城市生态、健康、文化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为此,市城乡建委组织重庆市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重庆市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建设导则》,指导和规范重庆市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建设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场地选址、功能与组成、场地综合设计、实施指引等7个章节,以及城市家具设置要求等3个附录在建设理念上,遵循绿色、生态、环保、智慧、共享的原则;在场地选择上,坚持贴近社区,方便居民就近使用;在体育设施上,设置球类、场地类、器械类、传统类等参与程度高的活动项目设施,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在文化设施上,匹配场地规模,兼顾大众需求,突出地域特色,根据场地类型合理设置配套设施;在场地综合设计上,因地制宜布置活动项目,提高场地综合利用率,突出山地特色。
本导则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使用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重庆市设计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邮政编码:40001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重庆市设计院参编单位:重庆市风景园林规划研究院 重庆大学 四川美术学院 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集团主要起草人:徐千里 彭 春 王小坤 方小桃 朱 捷 樊崇玲 严永红 龙国跃 胡 剑 王 强 刘杨 杨舒舒 李昊珂 张胜强赵 晶蒋邓洪 关浩博 欧阳彩虹 周 科 汪子茗 何思琪 翟慧芳张文力 郭小瑜 苏 醒 朱席瑞 秦涵钰 张亚婷 夏瑞晗李 杨 刘茜茜 唐 瑭主要审查人: 何智亚 陈航毅 先旭东 兰京 余以平 姚加飞 孙世琼 目 次前 言 目 次 1 总则 12 术语 23 一般规定 44 场地选址 55 功能与组成 65.1 一般规定 65.2 体育设施设置 65.3 文化设施设置 85.4 配套设施设置 85.5 绿化与环境设置 105.6 导视系统设计 115.7 智能化系统设计 116 场地综合设计 136.1 一般规定 136.2 规模与功能 136.3 竖向设计 156.4 道路设计 156.5 可达性设计 166.6 无障碍及安全保障设计 166.7 经济技术指标 177 实施指引 19附录A 城市家具设置要求 20附录B 体育文化设施尺寸及要求 21附录C 设计审查要点 25引用标准文件名录 271 总则1.0.1 为指导和规范重庆市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建设,促进城市品质提升,倡导城市健康生活,特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00㎡的社区体育文化公园的建设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的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宜按照公园标准建设,并适度增加体育文化功能1.0.3 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建设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绿色、生态、环保、智慧、共享的原则1.0.4 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建设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向公众开放,以体育文化活动、休闲游憩、社会交往等为主要功能,有必要的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00㎡的公园按占地面积大小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和Ⅳ类社区体育文化公园2.0.2 多功能健身场地 开展武术、健美操、瑜伽、舞蹈等多人参与的群众性健身体育活动的场地2.0.3 城市健身步道城市中以健身为基本功能,兼具文化、观光等功能的步行通道2.0.4 小型文化广场 是指占地面积100㎡~200㎡,供市民开展休闲文娱活动的公共空间2.0.5 小型文化市场 是指占地面积80㎡~150㎡,可进行文化艺术产品交换和提供有偿文化服务活动的场所2.0.6 24小时自助实体图书室通过网络通讯与云计算技术,提供24小时借阅、上网等自助服务的图书室。
2.0.7 艺术文化装置 艺术性地展示日常生活中物质文化的实体2.0.8 导向标识通过特定的符号、文字、标识牌等元素形成统一且连贯的空间指引体系和说明体系,辅助人在空间环境中一系列的移动行为2.0.9 记名标识对体育健身设施或功能区域进行提示、告知的标识记名标识包括入口标牌、体育健身活动设施名称标牌等记名标识设置于固定地点,信息内容具有唯一性,不带方向指示箭头2.0.10 规制信息标识向使用者说明公共须知等提示信息的标识2.0.11 绿化覆盖率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值3 一般规定3.0.1 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建设应保证园内各类文体活动、相邻活动间的安全及公共安全必要时可作为临时防灾避险场所3.0.2 社区体育文化公园相关设施设置应以周边社区居民诉求为指引,兼顾老人和儿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干扰,突出生态性和景观性3.0.3 社区体育文化公园除必要的运动场地和配套设施,应以绿化为主3.0.4 提倡和鼓励在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内建设中采用绿色、节能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4 场地选址4.0.1 应与社区规划建设相结合,并与各级各类城市公园规划建设相结合。
4.0.2应与社区经济水平、人口规模、环境条件、使用需求等相协调,并满足体育设施的功能及使用要求4.0.3 应充分考虑适宜的服务半径(500m~1000m)和慢行可达性,方便居民就近使用4.0.4 应避开地质灾害区、洪水淹没区等危险区域,满足安全、防灾、减灾的功能需要5 功能与组成5.1 一般规定5.1.1 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应包含体育设施、文化设施、配套设施和绿化等内容,满足体育文化及休憩交往等需要体育文化设施尺寸及要求见附录B5.1.2 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建设应结合夏季炎热天气情况,合理设置避暑消凉的配套设施5.1.3 场地按占地面积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和Ⅳ类1 Ⅰ类:占地面积500㎡及以下2 Ⅱ类:占地面积大于500㎡且小于等于2000㎡3 Ⅲ类:占地面积大于2000㎡且小于等于5000㎡4 Ⅳ类:占地面积大于5000㎡且小于等于10000㎡5.2 体育设施设置5.2.1 体育运动场地宜符合表5.2.1的要求表5.2.1体育运动场地分类场地分类体育运动场地球类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门球、网球场地等场道类多功能健身场地、跑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等器械类健身器械场地、儿童游憩场地等。
传统类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项目(如踢毽子、跳绳项目等)场地5.2.2 场地尺寸及设施建设要求宜符合表5.2.2的规定表5.2.2场地尺寸及设施建设要求场地分类运动项目活动区尺寸缓冲区尺寸场地面积(㎡)设施建设要求长度(m)宽度(m)边线(m)端线(m)球类非标准场地3人制篮球场14151.5~5.01.5~2.5310~410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门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等标准场地的建设参照《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JG/T191规定执行5人制足球场25~4215~252.0~5.02.0~5.0460~13407人制足球场45~6045~602.0~5.02.0~5.02300~2500标准场地羽毛球场13.46.11.5~2.01.5~2.0150~175标准篮球场28152.0~6.02.0~5.0560~730乒乓球场(两台一组)10~135.5~9.5——40~85门球场20~2515~251.01.0380~730排球场1893.0~5.03.0~6.0290~390网球场23.7710.973.66~46.4~7540~680场道类跑道200或400为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22~1.25(每根跑道)≥0.2—宜布置在社区的周边和绿化带附近,与附近人行通道相连接,并应设置用途、方向等方面的标识和夜间路径辅助照明设施;分为直道和环形道,尽量与其他体育设施结合设置;跑道终点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缓冲区健身步道根据实际情况1.2~2.4≥0.2—宜布置在社区的周边和绿化带附近,健身步道应设千步尺、走路1000步消耗的能量等健康宣传、行进提示类标识自行车道根据实际情况≥1.5——应设置自行车道地面标识;结合场地设置停车区域;修建自行车道的场地坡度不宜大于1:5多功能健身场地最短边边长宜不小于10—200~2000室外场地面积不宜小于200㎡;应结合公园景观进行建设;宜集中设置,便于开展集体项目器械类儿童游憩场地学龄前儿童(2岁~5岁)场地设施的尺寸应结合场地特征;各类活动设施应符合儿童运动需求配置;场地宜采用软质地坪或洁净沙坑若有沙坑,应设置在有阳光直射的区域内,沙坑深度宜为0.4~0.5,沙坑周边应设防沙粒外溢和排水措施150~500①应与城市交通道路保持一定距离,保障进出场地的安全②应视线开阔,便于成人的看护管理,宜在周边设置座椅③应尽可能考虑遮阴、建议以乔木覆盖。
④应分别设置学龄前儿童和学龄儿童的游憩场地⑤儿童活动设施结合场地因地制宜布置学龄儿童(6岁~12岁)室外健身器械场地场地面积依据器材的尺寸、数量、缓冲距离、不同人群具体综合计算确定,每个区域宜设不少于5 种不同功能的健身器械,器械标准应符合GB19272宜与公园的绿化环境设施相结合,布置在环境较好的阴凉遮阴处传统类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项目民族、民间传统项目体育场地:包括民间棋类、武术、踢毽子、抽陀螺等民族特色体育项目,应按照体育项目特点、传统习惯等确定场地尺寸5.3 文化设施设置5.3.1 应当根据地块不同的条件,利用适当的公众艺术形式,设置文化设施和公众艺术作品,因地制宜地表现特定的文化意蕴和人文历史5.3.2 文化设施应节约用地、功能复合,并兼顾当地文化和环境需求,与社区体育文化公园风格相协调5.3.3 文化设施包含陈列橱窗、陈列长廊、智慧文化设施、24小时自助实体图书室、雕塑景观小品、艺术文化装置等5.4 配套设施设置5.4.1 配套设施应与场地规模和用地类型相适应,并合理设置管理用房、公共卫生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5.4.2 配套建筑及设施设置要求宜符合表5.4.1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