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11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修改稿).doc
5页郑州大学化学学院2011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进一步改进我年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根据《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结合2011级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美育素质和劳动素质等5个方面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项内容的评分比例及计算方法:总成绩(100分)=德育素质和美育素质(21分)+智育素质(70分)+体育素质(7分)+劳动素质(2分)总成绩由上述五项组成,每项最后折算分不得高于上式括号中的最高分值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实行学年累计排序,作为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毕业生就业等工作的主要依据,记入学生本人档案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郑州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1级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第六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从每学年开始至下一学年开始前(应届毕业生提前至毕业前3周)为一个学年评测周期第二章 评分细则(一)德育素质和美育素质(最高21分)1、思想政治(最高3分)在学年测评周期内,学生无故缺席学校、院系和年级(班级)组织的各项政治教育活动(党课等)1次扣0.5分,迟到早退者扣0.3分;累计达到6次及以上的,本项测评成绩为0分。
2、遵纪守法(最高3分)存在以下行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①违反校纪,受我院通报批评者,一次扣0.5分,受学校通报批评者扣1分,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扣3分;②考试中被监考老师予以警告者,一次扣0.5分③早晨旷操,晚自习缺勤,上课缺勤一次扣0.5分,旷操六次及其以上者此项按0分算在学年测评周期内,学生违犯学校纪律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或者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的,其学年德育素质和美育素质成绩按照不及格处理,直接按照8.4分计算,不再进行分项综合评价3、道德修养(最高3分)在学年测评周期内,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学校点名批评,每次扣1分,受到院系批评,每次扣0.5分4、诚实守信(最高2分)在学年测评周期内,学生恶意欠缴学校学费及有关费用,考试作弊或者剽窍他人研究成果,向学校或者院系以及年级(班级)提供个人或者家庭虚假信息,扣1分在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先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扣2分在早操签到中代签与被代签者一次扣0.5分,可累计,四次及其以上者此项成绩为05、学习态度(最高3分)参加竞赛(英语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大赛等)获全国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优秀奖加0.7分。
获省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7分,三等奖加0.5分,优秀奖加0.3分获校级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3分,三等奖加0.1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奖2分,第二作者奖1分,第三及以后作者奖0.5分;在ISN\CN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奖1分,第二作者奖0.5分,第三及以后作者奖0.25分;院报0.01分∕篇(可累计,五篇封顶)同一项活动以最高级别奖励为准,不同活动所获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本项最高加分为3分在学年测评周期内,学生无故未完成学校、院系、年级(班级)规定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累计达到6次及其以上的,本项测评成绩直接按照0分计算6、文明卫生(最高3分)在学年测评周期内有以下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①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每颗星(最多五星)加0.1分,寝室长加0.2分;②学生所在宿舍卫生受到年级通报批评一次扣0.1分,寝室长扣0.2分 7、集体活动(最高2分)在校内举行的各类文娱活动(书法比赛、摄影比赛、各类征文比赛、各种棋类比赛等)获一、二、三名者分别加0.4,0.3,0.2分,第四名以后获奖者加0.1分在学年测评周期内,凡校、院系组织并要求全体学生参加的集体(含形势报告、政治学习、年级大会及课外有关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0.5分;学生未参加学校、院系、年级(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累计达到4次及其以上的,本项测评成绩直接按照0分计算。
8、社会服务(最高2分)学生干部按职级和责任不同加分依次为:学生会正、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年级干部加分为2分;学生会团委各部部长加分为1.75分;学生会、阳光英语话剧社社长、院报主编、团委各部副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加分为1.5分;学生会、院报干事、阳光英语话剧社干事、团委干事、班委加分为1.25分,一年任期(半年减半)身兼两职以上者就高一级职务加分,不按多种职务累积加分参加校运会方阵训练的同学(含教官)加0.2分(缺勤一次扣0.02分),啦啦操队员加0.3分国旗护卫队成员加0.5分二)智育素质(最高70分),以学生在学年测评周期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获得的考核成绩为依据(不包括体育课、考察课、选修课成绩),以参加正常考核成绩为标准(以补考或者重修前的成绩为标准,包括缓考成绩)智育素质测评分计算公式:M=×70%M—表示学生当学年的智育素质测评分Ai—表示学生第i门课程的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按照百分记分制计算)Bi—表示学生第i门课程的学分值(三)体育素质(最高7分),以学生在学年测评周期内完成学校规定的体育课程考核成绩和参加课外锻炼活动等2个方面为依据1、体育课程测评分(最高5分)M(体育课程测评分)=A(体育课程考核成绩)×5%体育课程考核成绩等于两个学期体育成绩的平均分2、体育课外活动(最高2分)凡参加校田径运动会及校各种联赛获得单项第一、二、三名者分别加0.5、0.4、0.3,第四到第八名为0.2分。
获得院系运动会单项前三分别加0.25,0.2,0.15.本项加分累积不超过2分四)劳动素质(最高2分)以学生在测评周期内实际参加劳动活动情况为依据,学生应当树立热爱劳动的思想,应当具有自立、自强、自尊、自爱精神积极参加各种劳动活动,参加文艺活动经院系和年级考核合格者,得2分第七条 学生考核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记分制的,在进行测评时应当折算成百分记分制,分别按照优95,良85中75,及格60,不及格40分计算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a) 当年学费不缴齐者(截止到奖学金发放前);b) 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酒精炉、油炉被校、院系查到者;如果寝室成员不能指出使用违章电器者,全寝室成员取消评定资格;c) 考试有舞弊行为者或考试中被监考老师予以警告者;d) 在一学年内一门次考试不及格者注:因以上原因被取消资格的,由后序同学依序向前递补附则第九条 细则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后,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向学生公布实施第十条 本办法由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1级学生综合测评小组负责解释评审小组名单:李剑鹏 张含宇 谢正坤 杨巧琳 苏方成 闫 龙 李 阁 李文博 宋彦尧 王 睿高成伟 余可馨 黄 帅 许冰洁 常凯伦 陈圆圆 王 帅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1级学生综合测评小组 2012年9月本人签字有无意见本人签字有无意见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