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代皇位继承中的监国.docx
29页明代皇位继承中的监国明代的皇位继承遵循严格的嫡长继承 制,表现出强烈的传嫡传长色彩在实际操 作过程中,保有某些特别的做法来推动嫡长 继承制的顺利实施这些做法包括:废除宰 相制;母后不垂帘;外戚不掌政;不预养宗 室;元子不封王;太子监国这些做法都与 明代君主专制制度的高度发展相辅相成, 与以往各代大为不同,充分表现了明代皇位传 承的独特性其中,尤以监国制度最为典型 明代监国是一种怎样的制度,对明代政治有 何影响?监国有多大的权力?监国与居守、 留守又有何区别?明代监国的变迁与皇位 继承有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都是明代政治 史中值得探究的问题本文拟从明朝监国制 度的变迁来观察明朝皇位传承制度, 以期推动有关问题的深入研究一、洪武时期的监 国在讨论明朝监国之前, 有必要简要回顾 明代以前有关监国的史实和观念监国制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西周初年 周武王伐商之后,以其三个弟弟镇守东方, 监视纣王子武庚和殷遗民,史称“三监” 但那时是王室派遣亲信到诸侯国监视, 与后来出现的太子监国还不太一样 后世的监国 多指君王出行、太子留守都城这种做法如 果太子从君王出行,则叫抚军,也是一种做 法显然,太子监国充当的是一种暂时性的 代理角色。
从历史上的监国或类似监国的种 种史实来看,监国多是一种权宜之计,非太 平之世所应为这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下 的那些士人而言,尤其是如此两宋曾各有 一次太子监国,均遭到一些士大夫的竭力反 对如王十朋就认为:"大抵太子之职在于 问安视膳而已至于抚军监国,皆非得已事 也杨万里更是鲜明提出:“天无二日, 民无二王,惟其无二王,故合万姓百官而宗 一人今圣主在上,而复有监国,无乃近于 二王乎?于此使万姓百官宗一人乎, 宗二人乎?自古及今未有天下之心宗父子二人而 不危者可见,太子监国实际上是对君主 权力的部分分割,哪怕这只是临时性的,在 维护君主专制权力的人看来也是非正常的, 带有危险性的然而,在明朝创立者朱元璋的眼中,监 国抚军恰恰是太子的本职所在 他立世子朱 标为皇太子时,就宣称尔生王宫,为首嗣,天意所属,兹正位 东宫其敬天惟谨,且抚军监国,尔之职也 六师兆民,宜以仁信恩威,怀服其心,用永 固于邦家其时,文臣献上的贺表中多有“抚军监国” 的字眼,这与宋代人的观念大不相同在这 里,“抚军监国”带有军政和行政的双重意 义,说明了皇太子作为皇位继承人在军政和 行政上的法定权力这是一种定制,皇太子 参与政事成为对皇帝所掌握的皇权的正式 分割,而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在元代,太子可以充当中书令明太祖废止了这 一做法这似乎影响到人们对明初太子地位 的看法而且,由于靖难之变,有关懿文皇 太子朱标一系的史料湮没无闻 人们遂不明 明初太子监国之本始,而〈〈明史纪事本末》 所列“太子监国”则以明仁宗为纪 兹检索 史料,获得一二史实以证洪武年间太子朱标 预政之事实一般认为,朱标得以预政迟至 洪武十年,而《明太祖实录》所记在洪武五 年,其间又小有变更,如十年十二月李善长 等大臣得以更为参决可否,更使人对太子预 政之充分与否产生怀疑其实,太子预政诚 如朱元璋在《立世子标为皇太子册文》中所 言,它是一种法定职权,故在得立之初太子 就已进入权力中心了〈〈庐江郡何氏家记》 记何真降使通明云圣驾幸陈州,东宫监国进贡物于文华 殿,进秦鹳于千座前秦呼:皇帝万岁,皇 后齐年,太子千秋东宫喜叹左丞相李善 长赞曰:可见何真诚心,贡来鸟亦祝圣寿 东宫慰致次日,宴中书堂,丞相善长主焉 随后官三百余员宴于左右司,郎中胡惟庸主 焉圣驾回,方朝于大殿这是洪武元年的情况一般史料仅言刘基和 李善长居守,而此书明言“东宫监国”此 书作者何崇祖为何真之子,故本书可信度较 高朱元璋在洪武元年选任东宫府僚时就曾 说过:“盖军旅未息,朕若有事于外,必太子监国。
可作此书记载的一个注解可以 看出,皇太子朱标是从洪武元年开始监国的又寥道南〈〈魏观传》洪武初,建大本堂,命观侍皇太子说书, 及授秦晋诸王经观有诗记之诗曰:翠葆 威蕤九凤旗,东华遥望立多时都堂启事貂 禅集,率卫轮班虎豹驰月绕珠帘升讲席, 花迎金辂肃朝仪六王炳炳前星后,珠纬联 辉上玉墀二年十月甲戌,天降膏露于乾清 宫禁林据文意,诗作于二年十月之前其中“都堂 启事” 一联表明了东宫问政时的情况联系 到上引元年监国之事,可以肯定,朱标问政 当始自元年并不是迟至五年或十年这是 因为“抚军监国”本是太子的职分所在 还可以找到一条记载证明这个推断不误,即聂铉,字器之,江西清江人洪武庚戌 举于乡,辛亥二月壬申会试,中式是时车 驾将幸临濠癸酉即亲策于廷甲戌胪传进 士名午门外,铉在三甲,即日谢恩,趋东宫 听注写职名为九耦,进而分拈之,铉得广 宗县县丞据谈迁《国榷》,辛亥是洪武四年,这年二 月壬申会试,甲戌太祖如中都,壬午还宫 则甲戌胪传这天太祖出巡, 因此聂铉往东宫 听注依照太祖惯例,太子此次亦当监国 这也可证明东宫问政之事当早于洪武五年 或十年关于东宫启事的一般情形见于刘松所 记洪武六年秋,予承乏副北平宪。
迨九年 闰九月,幸及一考,以月赴觐明年正 月至京,则朝廷更制,内外官率九年为 任……是月十有一日,予赍所书事迹,赴 考功监投进监在奉天门之西南上,其导之 进者,则殿廷仪礼司正也越三日,吏部尚 书王敏,于大本堂启云:“北平按察司副使 刘松,以考满至京,未经注代,俾往复任 今宣谕在迩,宜令听候者东宫可之 吏部尚书王敏考察官吏需于大本堂启东宫, 与魏观所咏“都堂启事”同,则大本堂不仅 是太子诸王读书之地, 而且是太子理政之地 此次启事在十年正月,比一般所记十年六月 也要早些检《明太祖实录》,十三年前太子预政之令谕有以下几道命省府台臣,今后百司所奏之事,皆启 皇太子知之乙卯,命诸司今后常事启皇太子,重事 乃许奏闻丙寅,命群臣自今大小政事皆先启皇太 子处分,然后奏闻丙午,上谕太师韩国公李善长等曰:……前者令皇太子躬听朝臣启事,欲其 练习国政,恐听览之际,处置或有未当,自 今诸司政事启于东宫者,卿等二三大臣更为 参决可否,然后奏闻从上面所引史料来看,太子朱标对常事有处 分权,问政早于五年十月而太祖仍接二连 三令谕启事东宫,并不表明其间政令的曲折, 比如收回太子的启事权等, 而是表现了太祖 推行东宫启事的决心与急迫。
有乌斯道〈〈清 节先生传》记桂彦良与太子定议疑狱事云复召先生谕曰:“曩在文华堂教有成效, 今省府台有疑狱,累岁不决汝读书明理, 可与东宫定议,仍命诸生各断以己意,参酌 之"于是悉皆判决,奏上越数月,有旨: 事皆决于东宫……八年,先生与秦府纪善 林温见上,问汝居何官,对曰:“太子正字 上曰:“非也,帝者师也又谓温曰:“汝 王者师也二人不可不自重据文意,此在洪武八年之前事皆决于东 宫”之旨,指疑狱耶?抑或指常事耶?然先 已令桂氏与东宫定议疑狱事, 则不当重复言, 似此者亦同于〈〈实录》中所记各谕,为授政 太子之意"事皆决于东宫”,表明太子问 政即使不是掌握着最局政治权力,也与此相 差不远洪武二十四年八月太子朱标巡抚陕西, 太祖“择文武诸臣扈太子行”其声势可由 洪武二十六年鹤庆侯张翼的供词里略见一 斑至九月初九日,各处公侯都到陕西朝东 宫殿下,方得与凉国公相见,又不曾得说话 凉国公当使宁夏卫徐指挥到翼下处,赶开家 人伴当,密说:“蓝大人上覆老官人,前日 着姐夫来说的话,如今殿下领着京城军马并 各处公侯尽数在这里,且不敢商量,着老大 人是必不要走了消息如今他要请旨调军,到昆仑山那里才有商量的话。
不期有旨取 回,不曾得去一般认为,太子抚陕的任务是勘察关中形势 以备定都之用但他居然“领着京城军马并 各处公侯尽数在这里”,可见并不是一般性 的勘察之行,恐怕别有一种深意这种情形 大概是太子抚军的一种实践,也是太祖锻炼 继承人的措施之一洪武二十五年,朱标病逝太祖在〈〈谥 皇太子标册文》里写道尔皇太子标居储位者二十有五年,分理 庶政,裨赞弘多,今焉永逝,特遵古典,从 公议,赐尔谥曰“懿文”而方孝儒《懿文皇太子挽诗十章》亦有句云 监国裨皇政,忧劳二十年在这些诗文里,朱标的地位是突出的,他“分理庶政”,亦即“监国”,其时间跨度 包括了他居储位的整个时间,并不是若断若 续的几个间隔时间这种情况正好说明了太 祖设计的“监国”制度实已成为一种定制作为一种定制,得以为成祖承袭下来,命仁 宗监国但是,由于靖难之变对皇权正统体系的改变,懿文监国的事迹不太显露,而有 明一代监国者,遂以仁宗为有名懿文而后,又有建文帝朱允炫建文为 皇太孙时,其事亦当同于乃父,有权“分理 庶政”他曾经参决刑狱和改定〈〈大明律》 下面一件事也足以说明皇太孙的影响力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初七, 凉国公蓝玉勾结景川 侯曹震谋反曹的母亲劝他不要参加,如果 不允,她就到皇太孙那里说去,揭发这起阴 谋。
值得注意的是,皇太孙此前曾经出过京 城,似乎也同于当年朱标抚军据记载,洪 武二十六年正月,蓝玉从四川回京,经过武 昌,曾朝见皇孙殿下蓝玉先期回京,皇太 孙于二月初七到京当日,蓝玉次男蓝太平 和同千户张忠出金川门迎接皇太孙 皇太孙 在外期间,曾派周南奏缺官头目,张顼问候 皇帝安否,艾春催取銮驾,这些都表明了皇 太孙处分政事的常规性及其与皇帝的紧密 联系有意思的是,代府百户王恒跟随皇太 孙出去办差,因“十分生受”而央求陶指挥 有好差使给他,以便捞点油水这从一个侧 面反映了皇太孙公心问事、严于御下的理政风格二、永乐、洪熙时期的监国和留守洪武间太子、皇太孙预政的事例为永乐、 洪熙年间东宫启事提供了蓝本史称国朝定制,中外政务有成式者,启皇太 子施行,大事悉奏请时太宗皇帝欲天下皆 归心于帝,凡有宽贷悉付帝行之,帝亦孜孜 惟仁之施 仁宗皇帝嗣位,册上为皇太子,中外启事悉归裁决所谓“国朝定制”者,当指东宫启事之传统, 若皇帝出巡,则太子监国实际上,监国的 含义已经与启事相融合,其时间虽有间隔, 然概以监国言此制方孝儒之言懿文皇太子“监国裨皇政,忧劳二十年”,〈〈明史纪事 本末》专立“太子监国”章以述仁宗为太子 时事,均是此意。
仁宗监国,根据〈〈太宗实录》记载,共 有六次,七年二月、-I^一年二月、十五年三 月、二十年三月、二^一年七月和二十二年 四月按照惯例,太子问政处分常事,若大 事则奏请皇帝而行如永乐七年太子监国例 即是七年春正月,敕皇太子监国,惟文武除 拜、四裔朝贡、边境调发,上请行在,余常 务不必启闻一直到十四年,太子行使着较大的权力但 由于汉、赵二王密谋夺嫡,时时馋毁太子, 使成祖对太子起了猜忌之心,打击太子 之官僚,从而也缩小了监国的权力这在十 五年制定的“东宫留守事”中明确反映出 来第一,所有传令旨行事者皆具实奏闻, 这与以前常事不必奏闻是不同的;第二,大 小文武官员俱从行在吏兵二部奏请车全选, 这就取消了东宫可以决定常选的权力;第三, 对犯过皇亲、官员也作了相应处置,缩小了 东宫问事的范围此后东宫问政之权力准此, 与七年时大不相同 这与仁宗当时的艰难处 境有关但到成祖晚年,由于他多病,太子 处置事权又有所扩大〈〈明史纪事本末》称先是,上以疾多不视朝,中外事悉启太 子处分〈〈太宗实录》亦云晚有疾,鲜御外朝政事,悉付皇太子决 之至军国重务必自决,左右或劝上少自逸者,曰:“祖宗付畀之重,一息不绝,其敢 怠!”这时,似乎又恢复了永乐初年的制度,但皇 帝仍牢牢抓住军政重大事务的决策权。
永乐时又有亲王、皇长孙居守例成祖 即位以后,以北平为北京,留世子居守永 乐二年,册太子诸王,以第三子赵王往守。












